作為一種思維方式,大數據的核心理念在于一切皆可量化。以政府采購來說,在大數據時代,需要政采人通過對各項采購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及時性、全面性、關聯性、顯著性、普遍性、特殊性等等進行科學辨別、理性分析,而最終使碎片化的信息沉淀出政府采購的運行規律和特點。在此基礎上,還可通過海量數據交換共享、邏輯關聯、智能比對等方式,促進政府采購各項改革得以順利實施。在改革實施后,也可通過大數據分析工具,從宏觀上整體評估改革是否達到預期,或評價考核具體采購個案的得失成敗。除此之外,還可利用這種定量分析工具,判斷政府采購改革的各項措施方案,從而有效避免效率損失、成本增加、執法風險上升、社會影響不佳等改革風險。
那么,怎么對政府采購做大數據分析呢?這首先需要政采人具備去偽存真的能力,以便于從零星和海量的一手、二手信息或真偽難辨、不同性質的數據中,全面獲取采購需求、供求關系、價格變化等各種信息。在選擇和考慮數據樣本或數據源時,要兼顧其代表性和價值,兼顧數據的廣度和深度,確保被選擇的數據真實可信,有公信力和權威性。其次,科學地分析、解讀數據也很重要。政采人在分析研究解讀數據時,要注意梳理不同行業、不同領域數據的內在關系;透過現象看到本質,力圖能夠真實、完整地呈現出海量數據沉淀下來的規律和結論。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由于制度缺失等諸多原因,政府采購大數據分散于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執行部門、采購人、代理機構和供應商。而代理機構之間、采購人與供應商之間關系錯綜復雜,相互關聯信息缺失,行政部門沒有足夠的政府采購信息數據,尤其缺乏供應商中標價、履約價等交易信息數據。
顯然,大數據可改變過去單憑經驗直覺來做決定的治理模式和行政管理方式,使政府采購治理工作更加快速、精準、高效。而把政府采購蘊含的大數據優勢轉化為治理優勢,則利于準確體現政策設計意圖、保障改革目標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