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阿里巴巴上市的逼近,支付寶問題正逐步畫上句號。
阿里巴巴最新招股書顯示,包括大股東阿里巴巴和支付寶等在內的權益各方,已就支付寶回報問題,達成新的框架協議。相比原來簡單的一次性回報,新協議首次提出,阿里巴巴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繼續分享小微金融服務利潤,或者獲得后者33%股權。
這也就意味著,“支付寶”終于從與阿里協議中解綁,而阿里巴巴獲得最終回報,也將突破原來60億美元上限,起步規模就達到90多億美元。
90多億分手費
支付寶“分手費”又攀升了。
8月12日,阿里巴巴進一步更新招股說明書,宣布阿里巴巴、軟銀、雅虎、馬云、支付寶和小微金融服務等各方,已經達成了新的框架協議,2011年版協議將廢止;歷時3年的支付寶問題,被轉移到了“小微金融服務”的框架之下。
此前2011年,為了解決“支付寶轉移”問題,阿里巴巴與大股東雅虎、軟銀等達成補償協議,約定每年將支付寶49.9%的稅前利潤,以知識產權許可和技術服務費的名義,支付給阿里巴巴,此外,如果支付寶IPO,阿里巴巴將獲得37.5%的市值回報,回報價值區間在20-60億美元之間。
根據新的協議,補償回報的主體,將從原來的支付寶變為“小微金融服務集團”。小微金融服務目前是與阿里巴巴集團(上市)、菜鳥網絡平行的阿里系三大集團之一,包含了支付寶、天弘基金、招財寶、眾安在線、中小企業貸款等多個金融業務板塊。
與之相應,原來的利潤分成,則從支付寶時期的49.9%,下調至37.5%。
“雖然分成比例有所調整,但相比支付寶,小微金融服務盤子更大。”阿里巴巴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小微金融除了擁有支付寶和天弘基金等業務之外,以后阿里申辦銀行業務,也會在小微金融服務體系內。
易觀國際分析師唐佳則表示,對于支付寶而言,通過這次調整,可以留存更多利潤,并有可能減少財務上的曝光度,以利于日常運營。
除了分成范圍和比例外,這次協議更大的變化,則在于回報限額的取消。2011年版支付寶協議,約定了60億美元上限。最新版協議,則沒有這一約束。相反,由于支付寶和金融業務成長,阿里巴巴可望獲得的回報進一步攀升。
根據協議約定,小微金融服務如果上市,至少需要市值在250億美元以上,這也就意味著,阿里巴巴至少可以獲得93.5億美元的一次性回報,相比原來至少增加了30億-73億美元。由于小微金融服務還處于籌備階段,因此其目前整體市值還無法評估。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一次性回報,新的框架協議還首次引入了“永久分成”和“股權投資”的選項。根據阿里巴巴招股說明書披露的信息,如果監管部門同意,在小微金融服務上市后,阿里巴巴可以選擇放棄一次性回報,繼續每年分享37.5%利潤方案;或者,通過權益置換方式,獲得小微金融服務33%股權,屆時,一次性回報和利潤分享取消。
唐佳認為,新的協議簽署,阿里巴巴將獲得更多利潤,給資本市場帶來更多想象空間。“如果如協議所說,阿里集團可以順利在小微金融服務IPO時,獲得監管許可,直接持有股權,對于阿里股東非常有利。阿里估值將抬升,軟銀和雅虎資本回報更高。”
從原來的一次性回報,到取消限額,甚至重新入股,對于阿里新一輪協議變動,外界認為應該是大股東背后施壓,希望將利益最大化。
前述阿里巴巴人士則認為,這次更改協議,不只是因為股東,包括小微金融服務在內,依舊是各取所需。一方面,股東希望能夠分享未來金融業務增長,“金融業務想象空間更大。”但同時,金融業務也需要進一步厘清與阿里巴巴的關系,“或許在當年,支付寶還只是阿里巴巴的附屬,但現在,包括支付寶在內的金融業務越來越重要,從架構上,他們也是平行獨立的公司。”
支付寶“回鍋”?
盡管還只是假設,但33%入股選項,已經讓外界浮想聯翩,支付寶是否會重歸阿里巴巴。
“阿里巴巴本身尚且在上市準備之中,整個過程都非常復雜,小微金融的上市,就更加遙遠了。”一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即便是未來經過數年,小微金融服務具備上市條件,也依然面臨苛刻的監管條件,尤其是在金融服務領域,外資介入需要嚴格監管。
實際上,截至目前,小微金融服務集團依舊在籌備階段,各方股權架構尚未完全明確,而在業務層面,除了相對成熟的支付寶和小貸業務,以及2013年聲名鵲起的“余額寶”業務,金融業務依舊是阿里的新興業務。
除了時間表問題外,國內金融業務政策和監管風險,依然是不容忽視的問題。按照阿里巴巴的說法,此次將中小企業貸款業務出售,某種程度上也是為了減少信貸違約等金融風險。
前述業內人士認為,相比原來,新的框架協議提供了更多選項,也有利于股東利益最大化,從大股東角度考慮,也希望再進一步實現未來投資入股,但要考慮操作性。“目前看來,一次性回報難度最小,小微金融服務上市后,阿里謀求永久分成難度次之,要實現33%的投資入股,則難度最高。”
值得注意的是,在當初小微金融服務的規劃中,也預留了未來引入戰略投資空間。“最終的目標是,40%股權由小微金融和阿里員工持有,剩下60%,則引入戰略投資。”上述阿里巴巴相關人士告訴記者,由于有60%戰略投資空間,所以,阿里未來入股小微金融服務,也就成為這次框架協議的選項之一,不過監管批準依然存在障礙。
唐佳則認為,雖然提供了很多想象空間,但新協議并不能保證各方分享小微金融服務未來長遠發展。“若未來小微金服集團以監管作為擋箭牌,拒絕阿里繼續享受利潤分享,直接支付一次性現金回報,阿里集團將不能享受小微金服集團長期發展帶來的利潤回報。”
同時,在業務層面上,阿里金融和電商業務估值不同,“金融業務增長潛力大,未來會分拆上市,阿里有可能成為股東,但不會合并成為一家公司。這次出售資產,也是為了電商和金融兩條線更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