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召開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提出著力打造智慧城市的新要求。發展智慧城市同國家治理能力提升和城市治理水平提高緊密相關,是一個值得高度重視并深入探討的問題。
智慧城市的本質
當前,我國發展的環境、條件、任務和要求都發生了新的變化,要適應國際環境和世界經濟出現的新變化,堅持改革開放,堅持穩中求進的基調,適應經濟發展的新常態,要著力加強經濟的結構性改革,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要提高供給體系的質量和效率,加快培育新的發展動能。在這個大背景下,城市工作和城鎮化的步伐都面臨著新的挑戰,而全球高科技的迅猛發展,也為智慧城市的建設提供了技術支撐和現實需求,智慧城市也成了當前一個非常熱門的話題。
但是,什么是智慧城市?如何建設智慧城市?這些仍是見仁見智乃至困擾許多人的問題。智慧城市的建設離不開當前國家面臨的發展階段的現狀,離不開“以人為本”和以人為中心的城鎮化,以及離不開作為城市所必須遵循的城市自身的發展規律。必須明確,智慧城市首先是城市,因此一定要深刻的認識、尊重和順應城市發展規律,端正城市發展的指導思想,盡快補齊以往城市發展過程中的短板和弱項,使城市的發展納入中央提出的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綠色化這“五化”協調發展、同步發展的大局之中,要按照“十三五”規劃建議提出的“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現代化建設新格局”這樣一個總體要求,這是在智慧城市的建設首先必須遵循的關鍵一點,我們必須立足國情,不能照抄照搬發達國家在智慧城市建設中已有的一些模式和做法,也不能眼睛只單純盯著高科技的一些硬件措施。
智慧城市可以說是城市化的高級階段,而我國目前仍處于城市化的初中級階段,首先必須立足于城市化。因此,講智慧城市建設要堅持城鄉統籌,城鄉一體,要大力推進農民的市民化,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通過居住證和積分入戶等各種辦法認真解決進城務工農民的就業和安置,切實解決目前已在城市務工的2.7億農民工的安居樂業問題。搞智慧城市絕不是封閉式的與鄉村隔絕的,要使城鎮化打破原有城鄉二元結構的桎梏和城鄉分割的壁壘,智慧城市建設絕不單是一個技術問題,還需深化改革。
而且,智慧城市是一個目標,是一個愿景,也不是短期內可以速效建成的,智慧城市的成長不是一蹴而就的,就像一個生命體的成長過程一樣,將經歷一個長期的建設發展、學習創新、自我完善的過程,經歷起步、發展、成熟三個階段。是一個逐步推動、逐步完善、逐步提高的一個過程。一定要遵循經濟發展規律和城市內在規律,先行試點,逐漸推廣,要考慮不同地域和特大、大型城市及中小城市的差異性,不能搞成千城一面,千篇一律,更不可下指標,定進度,一哄而起,強行推廣,那勢必是勞民傷財,適得其反。
深化改革提高國家治理能力
為了向智慧城市邁進,必須先把基礎工作打好,要大力增強城市的宜居性,科學引導和調控城市規模,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應該說,在實現宜居城市方面,我們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還有大量的欠賬要補。目前,我國除極少數城市外,絕大多數城市都還稱不上是宜居城市。智慧城市的前提和基礎必須是宜居城市。可以把宜居城市視為城市化的中級階段,在中級階段的任務沒有完成之前不可能進入智慧城市的高級階段。多年來,由于我們對城市的功能,對城市建設所必須遵循的規律研究和重視不夠,盲目地擴大規模,攤煎餅似的粗放外延式的發展,造成交通擁堵、噪聲污染、垃圾圍城、能源電力緊張、水資源緊缺、防洪防澇設施嚴重滯后等一系列“城市病”。許多城市一遇暴雨突襲,便一片汪洋,成了水鄉澤國。加上城鄉分割、部門分割,各自為政,互相推諉扯皮,該管的事無人管,乃至遷延時日,難題久拖不決。再就是不重視保護歷史遺產,大量該保護的重點文物單位和反映城市悠久歷史的遺跡遺址,在拆遷改造中毀于一旦化為烏有。在建設智慧城市的過程中,千萬不能因強調智慧,而毀掉文化。凡此種種,并不是少數一兩個城市的問題,而是有相當的普遍性。這些問題既影響了城市的健康發展,又妨礙了社會的公平正義,極易引發社會矛盾。
因此,我們必須要靠深化改革,從體制上加以改變,切實提高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通過智慧城市的建設,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尤其是信息技術,來破解城市發展難題,從根本上扭轉不科學、不和諧、不合理的城市發展理念,實現城市建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必須看到這些轉型的任務還都是非常艱巨的,但又是在城市治理中必須實現的,在完成這些任務的基礎上才有可能把智慧城市一些更高層次的內容和建設提上日程。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要努力地通過信息化、智慧化、人性化等手段去實現管理創新,分階段、分步驟地逐步由低端向高端發展。智慧城市要體現出人類社會對現代城市運營管理新的科技發展水平,要通過對大數據的充分分析和利用,促進人類用最高的智慧來管理城市。
智慧城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要改革完善城市規劃,準確把握城市規劃定位,加強對規劃的實施情況監督,同時要大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落實城市管理主體責任,改善城市管理體制,理順各部門職責分工,嚴格安全監督,及安全城市應急體系等等。
建設智慧城市,必須規劃先行。規劃制定得好不好,是否切實可行,本身就是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體現,規劃必須是科學的,有戰略眼光和長期打算的,必須是切實可行和必須遵循的。再也不應該是過去那種“規劃規劃,墻上掛掛”之類的東西,也不是那種看起來高端大氣但卻是脫離實際的東西,既要有前瞻性,又要有可操控性,既是科技含量高的,又是接地氣的,必須是城鄉一體的,而不能孤立地城是城,鄉是鄉,還有必須準確把握東西南北中各不同地區城市不同的規劃定位。為此,必須認真學習并科學運用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實現智慧城市的數字化和模塊化,要集中各方面的專家學者智囊科學的智慧規劃并準確地實施,這其中有許多我們所未知的領域和專門的學問,當然,也要有選擇地吸收國外發達國家搞智慧城市先進的規劃和做法拿來為我所用。
智慧城市是一個系統工程,涵蓋了城市的產業、交通、環境、民生、行政治理、資本配置、防災減災、信息共享、系統共生等諸多系統。要以智慧系統為黏合劑,將集約、低碳、環保、綠色、人文等理念納入城市建設的全過程,真正實現管理創新。智慧城市建設的過程也是不斷深化行政管理職能改革的過程,也必然是不斷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