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個產品,不同人等,是否騰訊系,享有不同的政策。你能感受到,一個強大的產品的能量,以及作為小人物的悲哀嗎?我們憤怒,我們不平,但我們仍舊要依附在其之上而討生存。
在以前,我曾堅定的認為朋友圈、公眾號和微信,它們統統都是我的;在看完《史上最全微信朋友圈使用規范》(以下簡稱“朋友圈新規”)之后,我忽然意識到,它們統統都是騰訊的。
朋友圈新規的出臺,大概有幾點意義:
1、趕在315晚會之前,表明一種態度和立場,給用戶以信心,給央視一個交代。這就像天貓新規一樣,趕在315之前,提高品牌入駐難度,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告訴315晚會,不要盯上我們,我們已經在杜絕假冒偽劣品牌,保護消費者了。
2、把已經實施的做法進一步明晰化,制度化,以規范朋友圈和公眾號的行為。新規中寫到的、沒寫的規范,其實大部分已經在實施,只是沒有系統明文的寫出來。此外,朋友圈是公眾號的主要流量來源,因此朋友圈新規除了針對那些面膜黨、微商主之外,主要針對的是公眾號的違規,比如積贊、誘導分享等。
3、能遏止朋友圈中一部分泛濫的面膜黨和違規行為。
那么新規能否真正的還我們一個清凈朋友圈呢?答案可能是否定的。
首先,規定里提到的很多點,例如防止侵權、不允許積贊,不允許誘導分享等,這些現象一直都存在,微信也一直在嚴厲的封號。但是結果呢?該違規的還是違規,該封號的還是封號,不會因為一紙明晰的制度,就能完全規避違規的行為。
其次,他們為什么要違規?除了總有一部分人選擇鋌而走險之外,更多的公眾號是被迫無奈,迫于生存壓力而不得以為之。這就像街頭的小商小販和地攤,有的賣“年糕”,坑你害你;還有的就是純粹為了生存,城管都抓不過來,朋友圈新規就有效了?在遏止、管控、出臺新規的同時,微信或許應該從源頭找答案:也就是微信公眾號運營主的生存問題。幾百萬公眾號,絕大多數的公眾號運營者,其實是沒有收入的。
最后,微信是一個體驗優良、勢力強大的產品,它或許能成為這個時代的微軟,它已經成為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入口,但是它并沒有成為一個偉大的產品。諸如朋友圈廣告,微信在這里建立起品牌廣告生態,卻不允許小商小販們在此做生意;諸如公眾號廣告,官方可以提供引導關注,卻不允許公眾號們互推;諸如微信廣告,官方可以提供廣告,做心情語錄的公眾號賣東西就是違規了。
同一個產品,不同人等,是否騰訊系,享有不同的政策。你能感受到,一個強大的產品的能量,以及作為小人物的悲哀嗎?我們憤怒,我們不平,但我們仍舊要依附在其之上而討生存。
但是我們總算明白,微信朋友圈只是微信的朋友圈,而不是你我的朋友圈。改變不了這一點,微信始終是一個強大的產品,而不是一個偉大的產品。至于要真正的實現一個清凈的朋友圈,不應該自上而下、以身作則,然后把它交給用戶自身來實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