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信息產業基礎作用提升、輻射效應擴大,其戰略性地位不斷提高,通信基礎設施領域醞釀多重變革。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林念修在日前召開的2015中國“互聯網+”峰會上就“互聯網+”計劃與“十三五”經濟形勢的關系做了解讀,預計未來3年,網絡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將超過1.2萬億元,“互聯網+”新技術制造、能源等將形成一大批新的投資熱點。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還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城市通信基礎設施規劃的通知》,要求2016年底前,所有大城市、特大城市應完成通信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其他城市應于2017年底前完成專項規劃編制工作。有機構認為,“十三五”期間我國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額有望突破兩萬億元,包括光纖、高速寬帶、云計算中心在內的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將是重點扶持領域。
諸多預判和舉措均表明,互聯網+成為新常態下經濟增長的新引擎,通信基礎設施則是互聯網+發展的重要載體。但就現狀來看,全行業性的法律缺失衍生出電信業一系列發展難題,制約了城市信息通信網絡的快速發展,有如通信基站選址難、建設難、光纖到戶卡在最后一公里等。電信業迫切需要借當前國企改革東風理順定位尷尬、法律缺失等政策脈絡,這樣既能切實推動提速降費的進程,又將為“中國制造2025”提供更加通暢的信息高速路。
日益規模化,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將長期景氣
要致富,先修路。信息高速公路成為提速經濟發展的新引擎,通信基礎設施建設越發受到重視。工信部總工程師張峰此前表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互聯網+各項政策紅利能不能釋放,其中一個重要環節就是寬帶網絡建設能不能到位,能不能在國民經濟發展、轉型、就業、創新中給力。眼下,網絡建設成效日益規模化,資費讓利顯而易見。
從市場角度看,運營商新一輪4G網絡建設熱潮為通信設備商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2015年通信行業景氣度將持續向上。三大運營商剛剛公布的8月份運營數據顯示,運營商用戶凈增幅度收窄,3G用戶向4G遷移趨勢越發明顯。4G基礎網絡建設成為運營商今年的工作重點——2015年三大運營商計劃完成資本開支4075億元,同比增長8.59%;截至上半年,三大運營商的資本開支共計1362.12億元,相比2014年同期增長6.05%。
從政策環境看,新興產業受惠政策紅利,通信基礎設施投資將長期景氣。據了解,國務院近期新政出招——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100%建設充電設施,國家發改委將通過四大政策創新支持“互聯網+”行動,而互聯網“十三五”規劃將更多地聚焦如何完善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并推動與其他行業快速融合。有分析認為,“十三五”期間我國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額有望突破兩萬億元,光纖、高速寬帶、云計算中心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將是重點扶持對象。
建設遇難題,法律缺失激發各種矛盾
應該說,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反映著一個國家高新技術的綜合實力。提速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利國利民更利經濟發展,既能滿足當下“看漲”且時間緊迫的提速降費需求,又有利于撬動投資,加快經濟轉型步伐。但業內人士也表示,基礎設施高投資最終需要法律法規護航落地。“提網速、降網費也絕不是運營商一紙方案就可以解決的,而是涉及互聯網基礎設施的建設,相關政策法規的落實,以及成本消化機制的確立等多層面問題” 。
尤其是隨著提速降費行至最后一公里,各種矛盾凸顯:民眾一邊看著通信服務政策紅利下發,卻總覺得不能盡情享受頻生抱怨;電信運營商一邊努力提速降費,一邊卻遭遇“資費貴”的指責,承受著“公益”和“盈利”雙向考核指標……
究其原因,其一,國內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相對遲緩,3G牌照遲發了10年,4G牌照遲發了5年,國內國外發展存在差距;其二,通信基礎設施特別是寬帶建設資金投入大且周期回報時間長,與用戶信息消費迫切需求形成落差;其三,天價“進場費”、基站建設因安全疑問等現實難題始終不得解。業界專家認為,目前《電信法》遲遲沒有出臺,導致物業管理公司壟斷小區網絡等怪現象的解決無法可依。
因此,通信基礎設施共享和保護當前最需要的是法律法規層面的突破,國家和地方相關部門已經在行動。近日,住建部、工信部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城市通信基礎設施規劃的通知》,為通信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劃定了時間表;工信部向貴州省劃撥電信普遍服務資金3096萬元,專門用于補貼“小康訊”農村通信基礎設施的建設運營。此外,多個省市也陸續通過了法律條例,將通信設施列入城鎮化建設規劃中,有如《河北省電信設施建設和保護條例》獲人大通過,又如《浙江省通信設施建設和保護規定(討論稿)》聽證會也于日前在杭州舉行,各方代表主要針對通訊基礎設施建設要求、光纖到戶建設要求以及用地保障等多項擬定條文進行了討論。
行業性法規提上日程迫在眉睫
基礎牢則事業興。通信基礎設施建設高投資落地、寬帶提速降費最終惠及民生需要電信運營商切實執行,但同樣需要國家政策掃清障礙。
《電信法》迫切需要提上日程。從宏觀層面看,加快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和提高信息服務水平既有利于壯大信息消費、拉動有效投資,落實互聯網+發展,又可以降低創業成本,為落實“雙創”奠定基礎。電信業戰略地位與日俱增,發揮實效需要法律護航。從行業層面看,法律法規缺失為亂象根源。電信業邁入4G發展新階段,傳統電信業務進入下行通道,流量業務的剪刀差卻加劇,部門性、地方性法規在執行中面臨落地難,《電信法》及時補位才能更好地解決頂層設計,兼顧社會效益和企業效益。
電信業普遍服務制度需跟進。專家建議,“對于寬帶建設尤其是農村偏遠地區的寬帶建設,政府應增加投入力度,通過資金獎勵等方式鼓勵運營商進一步投資,可進一步完善電信業增值稅抵扣機制,加強稅收優惠扶持,支持寬帶網絡建設;考慮設立‘電信普遍服務專項基金’,加強對農村地區及網絡投入效益較差區域的通信建設,均衡寬帶網絡的區域發展。”
需要指出的是,未來網絡發展的融合趨勢決定了信息通信的發展在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之外,仍然要靠市場力量和技術支撐聯合發力。如何讓政策之手與市場之手共振是接下去應該思考的重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