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Facebook贏得一起索賠金額達150億美元的訴訟。這起訴訟指控Facebook在用戶退出其服務后,仍秘密跟蹤用戶在互聯網上的活動。
美國加州圣何塞地區法院法官愛德華·戴維拉(Edward Davila)周五做出裁決,同意Facebook的辯護意見,即由于用戶沒有具體說明他們受到何種損害,這起訴訟應該被駁回。這起訴訟于三年前提起,戴維拉在聽取了原被告的辯論后做出這一裁決,同時表示原告在本案中的大部分主張可以在新的訴訟中提出。
Facebook用戶于2012年提起訴訟稱,雖然他們或許同意Facebook在自己的電腦上安裝cookie文件,以跟蹤和發送他們的Web瀏覽情況,但他們沒有同意在退出該社交網絡后繼續接受這樣的監控。這起訴訟后來作為一起集體訴訟,代表提出類似訴訟的加州、德州和阿拉巴馬州等10個州的居民,他們于2010年5月至2011年9月間注冊成為Facebook用戶。
Facebook是世界上最流行的社交網絡服務,在如何利用用戶的私人信息上一直受到美國和歐洲監管機構的審查。該公司在隱私保護上面臨其它多起訴訟,從指控其掃描用戶的私人電子郵件以推送精準廣告,到指控其使用面部識別技術,“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私有消費者生物數據庫”。
在圣何塞地區法院審理的這起訴訟,原告指控Facebook在他們沒有登錄其服務的時候仍監控其網上活動,此舉違反了美國竊聽法案。他們還指控Facebook利用他們的信息不當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