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告惠普發展公司訴與被告上海胤嘉國際貿易公司之間發明專利侵權糾紛一案。這是上海知識產權法院自1月1日正式對外運行后受理的第1號案件,也是首起開庭審理的案件。
原告惠普發展公司系跨國信息技術公司惠普公司的子公司,負責申請和管理惠普公司的知識產權。針對噴墨打印機墨盒產品,原告曾于2001年1月26日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發明專利予以保護,涉案專利于2005年9月7日獲得授權并至今有效。
2010年被告上海胤嘉國際貿易公司成立后,惠普發現被告未經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型號為“HP818XL黑色”的墨盒產品?;萜照埱笈辛钌虾X芳瓮V箤嵤┣謾嘈袨?,銷毀用于生產侵權產品的專用模具、設備以及推廣的宣傳材料,并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100萬元。
2013年8月,原告委托代理人購買被告一批噴墨打印機墨盒產品,經北京市海誠公證處公證,上述墨盒產品所使用的技術方案在涉案專利的專利權保護范圍,侵害了原告專利的專利權。此外還在“2014中國(珠海)國際打印耗材展覽會”上對外推廣、許諾銷售侵權產品,原告已委托公證處對上述侵權行為進行公證。
法庭審理緊緊圍繞被控侵權產品的技術方案是否落入涉案專利權保護的范圍,被告實施了何種侵權行為,以及如果構成侵權應當承擔什么責任等爭議焦點展開。雙方當事人針對法庭歸納的爭議焦點結合證據逐項發表各自的意見,經過兩小時的庭審,審判長宣布休庭,案件沒有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