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9月24日上午消息,從本月開始,所有無人駕駛汽車必須獲得美國加州政府頒發的許可,才能在公用道路上行駛。而谷歌、奧迪和奔馳則成為了首批獲得許可的企業。
谷歌的無人駕駛汽車過去幾年取得了長足發展,在沒有人工干預的情況下,完成了70萬英里(約合113萬公里)無事故行駛里程。但從本月開始,無論是谷歌,還是任何一家希望發展無人駕駛汽車的公司,都必須獲得政府許可才能在加州上路行駛。
加州機動車管理局上周發布了首批29份無人駕駛汽車上路許可,其中有25份授予谷歌,使之可以在公用道路上測試25款經過改裝的雷克薩斯SUV。與此同時,奧迪和戴姆勒-奔馳也各獲得了兩份許可。
之所以要獲得許可才能上路行駛,源于加州2012年通過的一項法案,對無人駕駛汽車的授權流程做出了具體規定。而在此之前,佛羅里達州和內華達州也都出臺了類似的法律。盡管之前的行為并不違法,但加州的確沒有出臺任何具體規定,對無人駕駛汽車進行獨立監管。但現在,任何有資質的組織都可以申請無人駕駛汽車的上路許可:首輛車費用為150美元,之后每增加一輛的費用為50美元。除此之外,申請企業還必須對車輛進行測試,以購買最高500萬美元的保險。
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無人駕駛汽車賦予合法地位,并對這項新興技術進行監管,從而確保加州仍能走在科技前沿。“無人駕駛汽車是交通運輸的未來,它在安全和機動性方面的潛力十分巨大。”加州機動車管理局局長簡·西奧莫托(Jean Shiomoto)說,“在公用道路上測試是發展這項技術的第一步,加州機動車管理局很高興能在本州促進無人駕駛汽車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