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4年7月25日,微信公眾號總數已超過580萬,發展迅速的微信公眾號,看似內容豐富,實際上卻存在大量的抄襲和維權問題,筆者有幸親歷了一場“秋菊打官司”。
微信公眾號為何發展迅速?
打開微信公眾號,各種“心靈雞湯”、“創業指導”、“特價促銷”等關注內容,五花八門,總有一款能讓居家旅行、上班無聊的人找到閱讀的樂趣或收獲。正所謂“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有信仰者、正義衛道士除外),微信公眾號運營確實是可以盈利的。其盈利模式基本為:推送內容,培養受眾,廣告直投,隱性植入等“先養客,后宰客”路數。這其中有個最重要的東西,那就是內容,一個公眾賬號必須每天有免費的、能感動的、有影響力的or刺激眼球的文字,因為這決定著公眾號能否吸引到讀者,并且讀者因此愿意點擊關注,甚至是轉播其發放的內容,而每次點擊可以給公眾號運營者帶來廣告收入。有些商家還會直接和運營者投放隱性廣告,如一篇多圖文消息開篇“你所不知道XX的秘密”,下掛一條“告訴你XX城市最值得去的餐廳”,中間一條“還記得那些說好的約定么”結尾一條“地鐵防狼二十招”。
微信公眾號運營無料怎么辦?
當一個公眾號運營者或團隊,沒有對消費者思維和市場需求的認知,尤其缺乏不停編織、羅列各種博人眼球,甚至是有所養分的文筆時,他們就只能想到抄襲剽竊??吹胶玫奈恼?,復制、粘貼、換序,改改標題、修修措辭,用一小號原版抄襲,再用大號進行轉發。如果原創者要維權,除了程序冗雜,耗時耗力,處理結果最嚴重封掉一小號而已,更多的是刪文、警告。
例如:本人原創于百度文章《為何浙江富人那么多》http://jesswong.baijia.baidu.com/article/35322 先由騰訊公司微信公眾平臺“商界智庫”賬號完整抄襲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zgxNTgwMg==&mid=201036079&idx=4&sn=7853aefe1674c35c9a39805227ad95bd&scene=4#wechat_redirect 并被其發布到了手機鳳凰網http://ucwap.ifeng.com/vampire/vampire/news?aid=91709995
然后多個公眾號跟進,包括一看似知名的人士“但斌”四處轉發:http://danbie.blog.hexun.com/96551083_d.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78b4ee0102v70d.html
http://danbin.blogchina.com/2328624.html http://weibo.com/1249424622/BvG0wDgHH
結果不得而知,現在眾多地方其作者已成為但斌或商界智庫,而非筆者本人,其在商界智庫閱讀量已近30000,獲得商家通過此公眾號投放的廣告費,毋庸置疑!
當一個作者花去幾個小時辛苦創作,很輕易就變成了別人謀利的產品時,金錢已不重要,痛心疾首莫過于:搜狗微信搜索,大量微信公眾號都在轉發,且很多已經連抄襲的始作俑者—但斌和商界智庫都已省去,作者署名沒有了,更不注明任何出處。原創者的版權,原平臺的付出,就這樣被微信平臺和運營者完全無視!
憤怒之余,筆者想到的是維權—后臺舉報,微信公眾平臺投訴近10天,卻多次被以證據不足駁回,同時需要原作者提交以下內容:長達三頁的《微信公眾平臺侵權投訴通知書》,需要維權者填寫,還要打印、敲章、掃描、上傳等等;電話投訴,客服回答“無法告知何時會處理好,也無法告知具體會怎么處理嚴重的抄襲剽竊”;違法者逍遙法外,中途還可以博名獲利,而維權者卻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程序之復雜,堪比回到了封建衙門。
微信公眾號放任抄襲其它公司可以做什么?
其實無論是從內容還是發布時間,以及抄襲者和原作者,微信團隊都可以輕易識別、判斷出“商界智庫”“但斌”之流們存在明顯的抄襲和侵權,但是筆者電話和郵件投訴近10天,客服無法處理,郵件也未見回復,抄襲者更是借雞下蛋,肆無忌憚。可見微信公眾號平臺并不重視知識產權保護,還表明微信平臺對自己設定規則的無視和對廣告投放商家的失責。當然,早數月之前,就有很多關于“微信公眾號抄襲愈演愈烈 原創者維權艱難”的報道。搜狗可能據此推出了微信內容搜索功能,可迅速檢索到文章被哪些地方抄襲侵權了。而作為國內搜索老大百度,卻無此功能。阿里可以由淘寶派生出支付寶,百度又為何不可呢?
設想:百度推出搜索微信內容,或任何內容的檢索和分類,派生出一個快速判斷抄襲侵權功能,如“伸冤寶”,添加圍觀者投票站隊(舉報抄襲有獎),法律專家判斷等,同時,各大搜索公司或互聯網公司之間成立一個信用認證組織,將各自內部的侵權違法者,個人或公司信息公開并終身納入黑名單,名單公開且共享。如此,百度通過搜索,派生出知識產權判罰產品—伸冤寶,前期或許會有所投入,但是別家不做的,百度先做,而且是免費做,可給公信力加分,增加用戶粘性,之后或可衍生出更多產品和服務?
至于自己的維權,筆者已不奢望微信會對“商界智庫”和“但斌”之流抄襲剽竊轉發封號,并公開道歉,賠償百度百家損失。但是馬云靠建立了一套全新的人與人之間的信譽保障體系,贏得了大量的用戶,獲得了商業上的成功。百度、騰訊、搜狐抑或其它,誰能優先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建立起另外一套人or公司和作品產品之間的信譽保障體系,恐怕將贏得不久的未來。不然,某國和某國貿易談判時,為何總是圍繞“知識產權保護”呢?某國總理今年多次提“知識產權保護”又為何呢?沒有對原創者的保護,就沒有新創造的動力,沒有創新的動力,漫山遍野就都成了山寨、假冒和偽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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