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片/集成電路產業作為戰略性、基礎性和先導性產業,是發展數字經濟的重要支撐。當前,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爭相搶占集成電路產業的戰略制高點。上半年“中興事件”的發生,更凸顯出芯片/集成電路領域發展自主核心技術的重要性。在此背景下,中國加快自主技術研發,提高核心技術和關鍵裝備的自給率,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只有將技術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在國際產業競爭中行穩致遠。
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國際比較
1958年集成電路最早誕生于美國,這是世界科技中心和工業中心轉換的必然結果。經過兩次工業革命,美國發展成為資本主義世界首屈一指的工業國。二戰之后,美國在經濟總量、科學技術、軍事力量等方面全面超越了英國,綜合國力躍居世界第一。20世紀初的美國已經建立起獨立和完整的工業體系。
在科技發展和工業支撐基礎上,1958年,德州儀器的基爾比研制出世界上第一塊集成電路,開啟了微電子技術的新革命。此后,基于集成電路的計算機研究得到了美國軍方和航天部門的大力支持。1961年,德州儀器為美國空軍研發出第一個基于集成電路的計算機,即所謂的“分子電子計算機”。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也開始對該技術表示了極大興趣。當時,“阿波羅導航計算機”和“星際監視探測器”都采用了集成電路技術。
1971年,英特爾公司推出包含2000多只晶體管的1kb動態隨機存儲器(DRAM),這標志著大規模集成電路的出現。之后,美國逐步發展了集成電路的全產業鏈格局。從產業政策來看,美國注重通過立法和專項規劃促進產業技術創新。從1980年的《史蒂文森-懷得勒技術創新法》開始,美國政府確立了鼓勵企業、大學和政府實驗室合作創新的方向。1986年的《聯邦技術轉移法》將合作創新擴大到了軍用技術民用化的范圍。從那時起,作為先進技術代表的信息產業的發展就額外受到政府的資助和重視。1993年克林頓時期的《信息高速公路計劃》更是直接推動了美國軍方發明和使用、日后推廣到全世界的互聯網的出現。
相較之下,曾經占據全球芯片產業半壁江山的日本,在20世紀70年代初,半導體企業的技術水平整體上還落后美國10年時間。直至1976年,在政府引導下,日本開始實施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超大規模集成電路的“管產學研”共同組合技術創新行動項目(VLSI)。該項目共投資了720 億日元,由日本通產省牽頭,以日立、 三菱、富士通、東芝、日本電氣五家公司為骨干,聯合了日本通產省的電氣技術實驗室(EIL)、日本工業技術研究院電子綜合研究所和計算機綜合研究所,進行半導體產業核心共性技術的研發和突破。
韓國方面,目前的芯片巨頭企業三星也是從20世紀70年代才開始投入芯片的研發。韓國一直以來奉行“政府+大財團”的產業政策,大規模鼓勵校企合作。1999年,韓國教育部為建設研究型高校發起“BK21”計劃,對580所大學或研究所進行專項支持,并將大學能否和企業有機結合納入核心評價指標。韓國大學由此掀起半導體專業熱,為企業培養輸送了大批人才。2005年,成均館大學得到三星電子的投資,創辦了半導體工學系,每年為包括三星在內的韓國企業培養芯片產業的人才。此外,韓國政府指定芯片產業技術為影響國家競爭力的核心技術,通過一系列措施保護技術產權。
中國芯片產業趕超的對策探討
充分發揮政府引導和市場主導作用,培育產業生態。顯然,集成電路產業創新與兩彈一星模式和高鐵模式有所不同。在集成電路這樣創新前景不明確、技術迭代又非??斓漠a業,貼近市場的創新“涌現”是必要的。集成電路開發成功的前夜,德州儀器、仙童和TCA等公司都同時在進行專利技術攻堅。美國集成電路產業技術創新的每一個節點,都是充分競爭和市場選擇的結果。韓國三星從其介入半導體產業開始,就面臨嚴苛的國際競爭。如同大多數商用技術一樣,集成電路產業創新如果沒有市場化的產業主體力量參與,幾乎是不可能的。當然,政府支持是必要的,美國和日韓在集成電路技術創新過程中,政府都發揮了積極的引導和支持作用,承擔了產業生態培育者的角色。但創新的主體一定是直面市場競爭的商業企業。中國早期集成電路研發在實驗室層面能夠緊跟美國步伐,但在產業化應用階段,則缺乏技術創新的土壤。中國起初缺乏像日本東芝、韓國三星這樣的產業主體;當時的國內環境也使國有企業的創新積累和研發受到很大影響。這也是中國在后來的國際競爭中逐步落后的原因。因此,技術創新的主體只能是產業鏈中的實體資本和“耐心資本”,政府應該致力于為其打造良好的產業生態。
為本國企業爭取對等的無歧視性市場準入待遇,為本土企業爭取成長空間。在最近中美貿易談判中,美國要求中國增加從美國進口半導體產品。美國的訴求表面來看是要對沖貿易逆差,而更深層次的目標在于進一步促進其芯片產業成長壯大,擠壓中國本土企業成長空間。從歷史上來看,總體上中國并不懼怕貿易限制和技術封鎖,一定的限制反而會倒逼中國企業進行技術創新。反而是國外產品和設備大量進入中國的時期,中國本土企業的生存空間會被擠壓,本土創新會被阻滯。從整體戰略考慮,美國企業出售更多的半導體產品給中國,不僅有利于縮小其貿易逆差,還會最終限制中國相關產業的創新發展,這是美國更愿意選擇的策略。實際上,由于美國主要芯片企業的價值鏈配置全球化和目標市場經營本土化,從海關統計口徑來看,中國集成電路產品進口中只有4%來自于美國,今后該比重提升的空間也不大。按照當前我國政府的承諾,中國將對包括美國企業在內的外資企業進一步開放市場,但美國對中國高技術產品和企業進入美國則重重設限,這顯然有失公平。在新一輪規則博弈中,我國應該謀求在對方市場獲得同等的、無歧視的進入待遇,否則再大的貿易順差都無法保障集成電路這樣處于追趕地位的產業獲得足夠的成長空間。
放棄“抄近路式合資”,堅定不移建立完整自主產業鏈。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多數產業都可以通過各國企業的分工合作實現持續發展。但從歷史發展來看,中國作為發展中的大國,一直被美國等西方國家“區別對待”,從一開始的“巴統”,到后來的瓦森納協議,中國一直是西方技術封鎖的對象。集成電路作為戰略性產業,對一國國防和工業發展都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如果某個環節受制于人,都可能威脅整個產業體系的安全。同時,產業鏈必須“自主可控”??v觀國外半導體技術追趕歷程和中國半導體產業的合資歷史,還沒有哪個國家是通過合資實現了技術突破和技術趕超的。開放式創新不是完全的拿來主義,也不是“借雞生蛋”。當前,一些國外芯片巨頭與國內企業成立合資公司,僅僅是為了獲得市場進入的跳板,它們對核心技術擴散嚴加防范,將母國研發的產品放到合資公司平臺上,搖身一變成為我國“自主可控”產品,擠壓國產芯片的市場空間。盡管如此,美國仍無端指責中國以“市場換技術”的政策。因此,這種合資對于產業創新幫助不大,反而是外商獨資企業有可能通過人員流動間接地貢獻技術人才。因此,產業政策應注重研發的自主可控,防止“抄近路式合資”擠壓國內自主創新空間。
國有產業投資基金應該優先支持基礎性研究和核心共性技術攻關。如果不能把握先進技術的發展方向,我國在產業技術創新方面就只能跟在發達國家身后亦步亦趨。他國技術創新的經驗表明,產業基金只能夠錦上添花,無法無中生有解決技術創新問題。從日本、韓國的經驗來看,國家主導的產業創新基金基本都以支持共性技術研究為目標。而且,市場化的產業投資基金還有一個天然的屬性,那就是追求階段性收益,規避大的投資風險,因此,研發周期長、市場前景不明確的偏基礎性研發項目,產業投資基金的作用有限。但目前我國集成電路產業的現狀是,大量資金投入創新鏈后端和中低端應用芯片環節,前端基礎性技術突破進展不大。在當前中美貿易現實背景下,國有產業基金直接支持企業創新本身就遭到美國的強烈詬病,同時,這樣做的效果也未必盡如人意。能夠看到明確效益的創新項目,市場上并不缺乏資金。而對于創新前景不明確的,國有產業基金介入又無法保障國有資產安全。因此,產業扶持基金不應該以直接經濟效益為目標,而應該作為關鍵共性技術攻關的引導資金,以優勢企業為抓手,優先支持產學研合作和產業技術聯盟基礎上的基礎性研究和關鍵共性技術攻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