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ITC”)周一駁回了英偉達(Nvidia)的上訴,稱三星電子和高通并未侵犯其圖形芯片專利。
2014年9月,英偉達向美國ITC和特拉華州地區法院起訴三星和高通,稱三星的部分手機和平板電腦侵犯了其專利,包括Galaxy Note Edge、Galaxy Note 4、Galaxy S5和Galaxy Note 3等智能手機,以及Galaxy Tab S、Galaxy Note Pro和Galaxy Tab 2等平板電腦。
Nvidia表示,上述產品大部分使用了高通的移動處理器。英偉達請求ITC禁止三星銷售上述侵權產品,并通過法庭尋求損失賠償。
今年10月,ITC法官托馬斯·彭德爾(Thomas Pender)裁定,三星并未侵犯英偉達的兩項專利權。盡管三星侵犯了英偉達的另一項專利權,但這項專利是無效的。
隨后,英偉達提起上訴,請求ITC重新審核彭德爾的裁定。本周一,ITC維持原判,認定三星和高通并未侵犯英偉達的專利。
ITC有權禁止侵犯美國專利權的產品在美國進口。企業向ITC的投訴通常是為了阻止對方產品的進口,而在法庭的起訴則是為了尋求損失賠償。
對于ITC周一的裁定,英偉達表示將繼續上訴。英偉達稱:“我們堅信,我們的專利是有效的,并且被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