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和金融的融合已成趨勢。不論在互聯網業內還是在傳統金融業內,各類互聯網金融業務近年來都獲得迅猛成長。如何監管互聯網金融,既把握好風險防范底線,又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已成各方所面對的重要課題和緊迫挑戰。
互聯網金融將“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互聯網精神融入金融服務,通過大數據、云計算、移動互聯等技術賦能金融產品,大幅降低交易成本和門檻,實踐普惠金融。在“互聯網金融”概念中,金融的功能屬性、風險屬性和契約精神沒有改變,但相比傳統金融已呈現一些本質上的差異,諸如加速貨幣去紙化、促進金融服務碎片化、推動金融系統去中心化等。此外,就像生態系統一樣,互聯網金融具有蛻變性(突破固有形態或邊界后產生新物種)、多樣性(業務模式呈現出更為豐富的差異)、進化性(迭代演變速度大大加快)等特征。金融生態系統正從一個相對區隔的、靜態的、模塊化的工業時代,邁向一個融合的、動態的、分子化的數據時代。在轉型初期,更多的嶄新物種將會誕生,物種進化速度不斷加快,生存和競爭的法則也將發生改變。
針對互聯網金融的上述特征,監管模式也應作出調整。我們建議,目前以“產品邏輯+機構邏輯+分業監管”為核心的監管模式,如果以“園丁式監管”為宗旨,逐步向“大數據監管”模式過渡,將會既有效地防范風險,又極大地鼓勵創新,從而實現政府之手和市場力量的良性互動。
控制系統風險,保護消費者安全,是金融監管,也是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首先需要考慮的因素。前者的重要性毋庸置疑。而當下,對一個服務對象和范圍大幅拓寬的行業而言,安全不僅是一種能力,更是一份責任。在這個前提之下,需要鼓勵、培育和呵護互聯網金融的創新。也就是說,以“包容性”和“底線思維”來防范風險、以“自然選擇”來促進效率提升、以“適時修剪”來規范行業運作,是謂“園丁式監管”。
隨著互聯網金融生態體系的演化,行業自我生長、自我糾錯和自我完善的能力越來越強,大數據也將成為核心資產,并重構監管邏輯和監管機制。也就是說,圍繞數據的生成、傳輸和使用等環節,采取實時、互動的方式,實現對金融大數據的監管,是謂“大數據監管”。
這一切的出發點,是金融消費者的利益和整個社會的福祉。正如2013年諾貝爾獎得主羅伯特·席勒(Robert J. Shiller)期望的那樣,借助技術安排可以為公眾利益重塑金融業,打破金融的精英權力結構,促進金融的民主化和普惠,實現財富分配的公平。
互聯網金融生態體系的特征
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技術與金融相融合的產物,既具有傳統金融基礎的功能屬性和風險屬性,又與傳統金融存在一定區別。
首先,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加速貨幣去紙化。隨著新型金融工具如銀行卡、POS機等的出現,貨幣越來越以電子數據形態存在。互聯網將人類社會快速地由工業時代引領進大數據時代。在大數據時代,用戶自然、甚至是無意識地參與數據生產,所生產的數據也更多是雙向互動的結果。數據將驅動人類的決策和行為,而后者將促成存量數據的沉淀、增值及增量數據的產生。大數據呈現出在線、實時和全貌的特征,不僅可以幫助掌握用戶的財務和運營狀況,更可以了解背后的行為和動因。因此,數據將成為互聯網金融的核心,信息流和資金流最終都表現為數據流。對金融體系運營狀況的感知和監管,將體現為對金融大數據的把握。
其次,互聯網金融將使金融服務更加“分子化”。大量的傳統金融服務有較高的準入門檻,這后面是金融產品的高交易成本,以及信息流通成本高昂造成的信息不對稱。以互聯網貨幣基金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產品之所以能夠迅速獲得數以千萬計的消費者認同,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互聯網渠道大幅降低交易費用,降低金融市場分割的程度,從而為小額資金設計出碎片化的金融產品。此外,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個性化定制原本專屬于少數大機構和精英,互聯網金融則使得被視為“長尾”的普通大眾也有機會享受。如同3D打印機,當每一個可控元素以“粉末”而不是“積木”存在時,為任何需求量身定制就成為可能。
再有,從中長期時間尺度看,互聯網金融將推動金融體系的去中心化。傳統金融機構通過物理網絡聚合信息、資金和專業人才,來解決信息搜尋、風險分散和資金供求匹配問題。例如,證券交易所是典型的信息聚合平臺,交易參與者越多,交易成本越低,最終形成少數幾個規模巨大的證券交易所。而借助互聯網的技術賦能,可以大幅降低信息聚合和擴散的成本,使得金融體系更多呈現出“多中心化”乃至“去中心化”的特征。
除了前面描述的本質區別,在形態和功能上,互聯網金融這個生態體系也呈現出與傳統金融不同的一些特征。
第一,蛻變性,即突破固有產品的形態或邊界。在突變的時代,存在領先于定義、標準、規范。如果說金融是一個生態系統,互聯網金融基因的植入,將促成許多新物種的出現——不僅在產品層面,而且在組織結構和文化層面。互聯網金融催生的新物種也許一時不能用現有的金融語言體系加以定義,要以開放的心態去觀察和對待。
互聯網金融產品和業務的分類(示例)
從產品和業務來看,互聯網金融大致可以分為傳統產品在線化、改進型金融產品和新商業模式這三個大類。這種分類的依據主要在于與傳統金融的差異程度,分類本身并不能說明孰優孰劣。
傳統產品在線化最典型的是通過互聯網銷售已有的保險、基金、信用卡等傳統產品,其產品本質和特征與線下金融產品分別不大,在近期的討論中有時也被稱為“金融互聯網”。改進型金融產品是利用互聯網技術和思路,對傳統金融產品進行調整,或打通原來由不同金融產品承載的多個功能,結果通常是產品更靈活、門檻更低、使用更方便等。新商業模式則是一種全新的金融業務,在業務本質和屬性上與傳統金融產品存在很大差異,幾乎很難找到傳統金融下的參照物。
第二,多樣性,即業務模式呈現出極為豐富的差異。以眾籌為例,從回報模式來看,既有以被投資項目的股權、資產收益權作為回報,又有以被投資項目的產品作為回報;出資人與募資人的關系,既可以是入股,又可以是合伙、贊助,還可以是捐贈。從某種程度上講,P2P平臺也是眾籌的一種,即基于借貸關系的眾籌。如果用生態系統來類比,“眾籌”好比“哺乳動物”,只代表一種繁殖方式,而每個細分物種都有極大差異。因此,過早地將某些互聯網金融業務簡單歸類和定義,并制定該定義下的標準業務規則,往往難以適應實際情況。
第三,進化性,即產品迭代速度大大加快,面臨的進化壓力日益加大。進化壓力來自于創新科技商業化的速度,和這一過程中用戶的選擇。互聯網迅速抹平信息不對稱的特質,物種進化速度會更快。哪怕是已被歸類的某些互聯網金融業務,內涵也會被不斷刷新。以支付技術為例,之前被認為典型的支付模式有POS機刷卡、網銀PC端支付、手機銀行等,但是出現了很多新的支付技術創新,如近場、二維碼、聲波支付,還有基于生物特征的支付。每種支付模式本身也在不斷演變,例如生物特征從基于指紋發展到基于虹膜、靜脈等。在不斷演化中,新的支付模式有時又難以歸類在之前的定義之下,比如線上和線下的界限正在被打破。原來以使用終端為依據來區分不同支付模式并分類加以監管的方法,在移動互聯網“連接一切”的大趨勢下面臨理論上的挑戰。
金融生態系統正從一個相對區隔的、靜態的、模塊化的工業時代,迅速邁向一個融合的、動態的、分子化的數據時代。在轉型初期,更多的嶄新物種將會誕生,物種進化速度不斷加快,生存和競爭的法則也將發生改變。
互聯網金融的風險特性
金融的核心功能之一是跨越時間和區域完成資源組合和配置。只要未來和區域差異帶來不確定性或風險,金融業務就具有風險。傳統金融領域所存在的操作風險、信用風險、投資風險、政策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等,互聯網金融領域也同樣存在。如何做好風險管理,是所有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的企業必須做好的基本功,來不得半點僥幸。
盡管與傳統金融具有類似的風險屬性,但互聯網金融的風險特性又有所差異,這些特性也正是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需要防范的重點。
第一,操作風險。與傳統金融相比,互聯網金融更加依賴信息技術和系統開展金融業務,可能面對黑客攻擊、賬戶資金被盜等風險,需要更加完善的防范機制和技術。
第二,信用風險。涉及借貸行為的互聯網金融,也和傳統金融一樣有信用風險。與傳統金融機構主要通過現場調查來評估借款人信用能力相比,互聯網金融企業兼具劣勢和優勢。一方面,互聯網企業與客戶的接觸將更多地以非現場方式發生,及時掌握客戶真實、完整的信息需要克服技術和體制等方面的困難。對于互聯網上流動的海量信息如何去偽存真、防范欺詐風險也提出了更多挑戰。另一方面,許多互聯網企業本身就在經營電子商務平臺或第三方支付業務,能夠及時掌握客戶信息,通過數據挖掘和分析更好地識別客戶風險,而傳統金融機構往往依靠現場拜訪才能了解客戶信息,頻率低、成本高。
第三,投資風險。投資風險主要體現為兩個方面,即投資本身的風險和對投資風險的揭示。投資本身的風險是由投資標的所決定的,在這一點上和傳統金融并沒有什么不同,比如目前互聯網貨幣基金與傳統貨幣基金在投資標的方面沒有太大差異,投資風險是差不多的,都屬于低風險范疇。然而,互聯網在信息傳播和擴散方面的速度遠遠高于傳統渠道,向消費者,尤其是長尾消費者充分揭示投資風險、避免誤導性陳述,就顯得更加重要。
第四,政策風險。金融是受到嚴格監管的經濟領域。傳統金融模式運行多年,而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和監管遠未達到成熟和穩定的程度。互聯網的邊際成本非常低,互聯網金融受政策影響的程度比傳統金融大得多。任何一條哪怕看起來非常小的政策改變,都有可能改變整個互聯網金融的競爭格局和行業生態。這就要求企業更加關注政策的變化,同時考驗政策制定者的智慧和魄力。
特別地,系統性風險值得關注。有研究者認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對于系統性風險的影響具有雙重性。一方面,互聯網金融通過引入和推廣大數據分析,降低信息不對稱,提高了風險管理的整體有效性;同時減少實體經濟對傳統金融體系的融資依賴,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企業可能通過一些渠道放大系統性金融風險,例如,互聯網金融或許會增加金融風險交叉傳染的可能性。
對于互聯網金融的風險和安全的研究,正如行業本身,依然在初期探索階段。然而我們確信,一個企業是否具有先進的風險理念,是否在人才和系統上給予足夠、甚至是具有前瞻性的投入,能否在用戶心目中建立安全的感覺,將是這家企業核心競爭力的要素之一。
互聯網金融監管新范式
(1) 傳統金融的監管邏輯
金融監管模式由金融服務模式所決定。在中國,傳統金融服務模式基于機構邏輯和產品邏輯,形成了以“分業監管”為核心的監管體系。這種監管模式的特點主要體現在:
其一,按有形的產品分類。清晰嚴格的產品分類是傳統金融監管模式的起點。經過多年發展,傳統金融業務相對穩定,為清晰嚴格的產品分類提供了可能,并且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業務規則和監管模式。
其二,按特定的機構準入。金融業務向來是受到國家高度管制的行業,而管制的對象是以符合準入認證資格的機構為單位的。在這種制度下,只有符合資格的機構,才可能從業,而不符合資格的機構,不可能依法開展和開拓任何與金融相關的業務。
其三,分業監管。根據業務和機構細分門類,形成了分業監管的格局。各個監管部門針對這些機構和業務分別制定相應的監管規則,這與傳統金融服務模式是相適應的。
但是,由于互聯網金融呈現出蛻變性、多樣性和進化性,如果僅聚焦于產品和機構本身,將越來越難以維持穩定、清晰、嚴格、實用的分類。即使暫時對某些互聯網金融業務做出嚴格分類,也可能由于技術創新和業務模式創新,很快需要重新定義和分類。因此,“業務和機構分類+分業監管”為核心的傳統金融監管模式,從長期看需要有所突破,迫切需要創新的監管思維和監管模式。
(2) 關于從“園丁式監管”走向“大數據監管”的建議
互聯網金融既需要監管,又需要培育,既要解決當前的問題,更要放眼未來的發展。我們建議監管機構采取從“園丁式監管”逐步向“大數據監管”過渡的路徑,來取得“監管與培育”、“當前和未來”良性互動的平衡關系。
“園丁式監管”的理念,就是以“包容性”和“底線思維”來防范金融風險、以“自然選擇”來促進效率提升、以“適時修剪”來規范行業運作,同時對核心變量采取量化監控。
其一,“包容性”是指考慮到互聯網金融生態體系的前述特征,需要鼓勵、培育和呵護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所謂“底線思維”,是指所有金融業務,當然也包括互聯網金融業務都必須遵守基本規則,例如不得參與非法集資詐騙、履行反洗錢義務、向客戶充分揭示風險、確保交易信息真實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等。監管機構不必在制定和修改規則上疲于奔命,而可以采取主動,事先預防金融風險的發生。企業也可以形成穩定的政策預期,在基本規則范圍內展開創新,形成良性競爭格局。至于基本規則的制定,可以在理論基礎上,結合業界實踐,經過與各利益相關方充分溝通和討論后出臺,并根據其成效及時修訂。根據“底線思維”邏輯,監管者可以通過對核心變量采取量化跟蹤監控,及時發現和控制金融風險。這就好比園丁對花園里的花進行“體檢”。事實上,隨著互聯網金融的進化,傳統金融體系下的核心變量,如貨幣供應量、利率、準備金率、存貸比等,本身的內涵和影響也會發生變化,新的核心變量很有可能會產生。監管的理念、理論和技術手段也需要不斷創新。
其二,“自然選擇”是指在市場機制有效運營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參與主體的自主性,開展自發創新和自由競爭,讓市場來決定成功者和失敗者。打個比方,與“農夫”采取“播什么種子、收獲什么果實”的策略不同,好的“園丁”并不規定花園里只能種哪幾種花、比例如何,而是允許百花齊放。這一點也是由互聯網金融不斷創新變化、難以事先規劃的特征所決定的。謝平等人就提出,行政化手段與互聯網精神相悖,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互聯網金融發揮其核心優勢的能力,因此必須只是一個僅在初期使用的、臨時性的措施。一旦某一形態的互聯網金融行業開始成形,就應當立即退出,讓權于行業自律組織。
其三,“適時修剪”是指針對不規范的企業和做法,適時、精準地出手,確保這個行業在健康軌道上發展,而不是高頻或過度對互聯網金融的日常事務和常態競爭進行干預。尤其需要強調的是,“修剪”重點應該放在系統性風險的預防上面。在系統性風險出現和蔓延,像傳染性疾病一樣影響整個生態體系之前,需要事先防范。
“大數據監管”的理念,則是指通過動態、實時、互動的方式,通過金融大數據對金融系統內的行為和其潛在風險進行系統性、規范性和前瞻性的監管。
盡管“大數據監管”是一個全新的課題,但我們相信,這個遠期目標必須在“園丁式監管”的培育下,等整個行業滿足兩個必要條件,才可能實現。其一,是監管的分布化和動態化。以屬地、業務、機構等為導向的監管將會逐漸弱化,更多去監管針對數據及數據背后所代表的行為。其二,是監管的協同化。金融行為越來越深地嵌入人們日常生活,金融和非金融機構的邊界變得越來越模糊。這種變化將促使金融業監管者與非金融業監管者之間增加跨界協同。以數據為紐帶,監管者之間的交互將越來越頻繁,監管框架和規則也因時而變、隨事而制。其三,大數據配之以有效的分析和呈現工具,不僅能讓監管者迅速觀察到已經和正在發生的事件,更能讓其預測到即將發生的風險和這種風險發生的概率。這樣,監管者可以動態地配置監管資源。
互聯網技術正在把人類從工業時代帶入數據時代。其本質和深遠的影響,將不亞于將我們帶出農耕時代的工業革命。在可見的將來,新的產品、商業模式和組織結構將不斷涌現,原有的生存和競爭法會被修改。正如氣候變化帶來寒武紀生命大爆發后,每一個物種都需要時間在生態體系中找到自己的最終位置。看似簡單的干預,可能給整個生態體系帶來意想不到的連鎖反應,甚至可能使生態體系朝著出乎意料的方向演化。作為整個生態系統的守望者,監管體系及其背后的理念也面臨進化壓力。
因此,在互聯網金融生態體系中,監管者如果能更好地扮演“園丁”角色,平衡和協調行業組織、互聯網金融企業、消費者及其他利益相關者之間的技術功能、社會角色和經濟利益,從而逐步過渡到以“大數據”為特征的良性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