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餐更改名字但仍限速
近日,有用戶向本報反映,自己去營業廳辦業務,被告知“不限”流量套餐已全面更名。
“我去轉換‘不限’流量套餐,工作人員跟我說已經改名了,還跟我說在搞優惠。”許先生告訴記者。
許先生表示,自己仔細看了下,雖然不叫‘不限’流量套餐,但是套餐實際內容跟之前并沒有太大差異,仍有限速說明,例如“小冰神卡用戶當月全部國內數據總量達到20GB后,上網速率將降至最高1Mbps。”
事實是否如此?
記者登錄廣東移動官網看到,不似往常,在官網首頁已經沒有了“不限”流量套餐的宣傳,而在具體的套餐辦理頁面,記者注意到,對應原來的“不限”流量套餐位置,出現的名稱是“移動大流量系列套餐”。
在廣東電信官網,首頁的“不限”流量套餐字樣則改為“暢享套餐”,滿屏“鋪天蓋地”的都是暢享套餐的宣傳和介紹。
在廣東聯通官網,大小冰神卡套餐原有的“不限量”宣傳已經改為“任性用”,“全國流量語音任性用”成為官網上對大小冰神卡套餐的宣傳介紹文字。
而記者在運營商線下的不少營業廳實體店中也發現,關于“不限量”的字樣已經從各大海報標語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暢享”“任性”“大流量”等,而工作人員向用戶介紹時,則有的會說明,有的還是按照往常的名稱。不過,無論如何,對應的套餐內容其實并沒有太大改變。
長期噱頭營銷受質疑
去年1月,第一款4G“不限”流量套餐在國內亮相,這一對流量使用的重大突破迅速成為焦點。
此后,三大運營商紛紛推出“不限”流量套餐,競爭拉開大幕,主打“不限量”的噱頭,其用戶量也是一路激增。在今年,“不限”流量套餐門檻降入百元以內,進一步吸引了用戶,而其分類和優惠花樣也比去年更多。
不過,伴隨著該類套餐的推出,有關其虛假宣傳的質疑就不絕于耳。
不限量套餐宣傳時大寫的“不限量”+小寫的“限速”,讓很多用戶“中招”——“說是不限量套餐,可是通常20G后就要限速,有些地區的運營商在超過一定流量后還會關停用戶當月的上網服務。”不少用戶投訴。
在網上,很多用戶將“不限”流量套餐稱為“忽悠之王”。
隨著用戶投訴的增多,“不限”流量套餐的虛假宣傳問題被置于風口浪尖。
今年6月,工信部要求電信運營商高度重視當前“不限量”套餐宣傳中存在的問題,全行業立即開展自查工作,切實規范此類套餐的宣傳推廣行為,不得夸大宣傳,對于限制條款要標示醒目。
今年8月,湖南省工商局指出,三大運營商發布的“流量不限量”廣告對消費者造成嚴重的誤導,屬于虛假廣告。據此,湖南省工商局向三大運營商下發“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通知書”。
上月,工信部網站就電信資費營銷行為正式發布規范通知,重拳整治不良營銷行為。記者注意到,工信部在通知中要求,電信業務資費方案應當列明資費結構、收費項目、資費標準、計費原則、對應服務、辦理條件、有效期限等內容,并做到簡單清晰、用語規范、無歧義;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盡量簡化資費套餐結構,在制定、執行打包銷售的資費方案時,對涉及用戶基本通信需求的固定語音、移動語音、短信息、寬帶上網、移動流量等業務,應當同時提供各單項業務資費方案,并對代收費業務應有明確規定。
工信部還強調,電信業務經營者應進一步完善資費公示制度,做好資費“清單式”公示,在營業場所通過手冊或電子顯示屏等方式,以及在網站首頁醒目位置設置資費專區,以“清單”方式公示所有面向公眾市場銷售的在售資費方案。與此同時,充分尊重用戶自主選擇權。在同一本地網營業區(或業務區)內,電信業務經營者應保證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同類用戶對資費方案具有同等的選擇權利。
就在工信部發布該通知一個多月之后,“不限”流量套餐名稱,從三大運營商的各大介紹文字、宣傳標語中消失。
警惕其他誤導性消費
目前,對于此次整改,運營商企業并沒有公開表態,而更像是“悄悄”進行。
有通信行業從業人員向記者表示,“集團已經發文不許在營銷中使用‘不限量’的說法,相關產品也都下架被新產品替代。”
記者發現,不少用戶已經注意到了這一變化。對此,有的用戶拍手稱好,但也有的用戶表示,可能還有別的套路,要小心。
上個月,國務院第八督查組在北京、天津等地明察暗訪,發現三大電信運營商的落實情況距離群眾期待尚存差距,消費者集中反映運營商強制消費、殺熟、虛假宣傳、明降實漲等幾大問題。
而近日,湖南長沙還出現了“上網6小時欠費1萬8”的個案,通信消費的陷阱似乎讓人防不勝防。
對此,公益律師朱金元表示,商家不僅要將規則提前明示,更重要的是不能采用容易引發歧義的措辭誤導消費者。“不限量”的字眼可能會引發沖動消費,從而給消費者造成損失。
“包括不限量套餐在內,運營商各種明顯夸大的套餐水分,確實都應該早點‘擠干凈’了。消費者更該警惕在不限量套餐名稱棄用后,會不會還有別的套路出現。”朱金元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