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終于被出售了!
雅虎對于90年代開始在互聯網上沖浪的網民來講并不陌生,曾幾何時,它就是互聯網的代名詞。這家曾經的全球最大的互聯網公司,在2001年初互聯網泡沫達到高潮時,一度市值高達1200億美元左右。今天它在虧損了一段時間后,在投資人的壓力下,不得不將主營業務賣給電信業巨頭Verizon,只賣了區區48億美元。雖然我很多年前在《浪潮之巔?第一版》中介紹雅虎時就講,它作為一家獨立運營的公司可能會在不久的將來不復存在,但是當這一天真的到來時,作為一個使用雅虎二十多年的老用戶,我仍不免有不少感慨。
1、雅虎賣便宜了嗎?
在評述雅虎被收購事件之前,我們必須先更正很多媒體和讀者一個錯誤的認識,那就是雅虎被賤賣了,或者說雅虎這幾年因為業務江河日下錯過最好的出售時機(2006年微軟曾經出價446億美元收購雅虎)。這個錯誤的認識,或許來自于媒體標題黨有意的誤導,或許來自一些人的無知。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雅虎這次出售的只是它的主營業務加上相應的不動產(辦公樓),而不是全部資產。一個大公司的資產通常包括這樣幾個部分:
凈現金資產(現金+顧客應付款-債務+抵稅額度)
所經營業務的價值
投資資產的價值
不動產
品牌、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
一般來講,互聯網公司主要的價值體現在所經營業務的價值和無形的資產上。但是雅虎情況有所不同,它目前有近400億美元(按照2016年7月份的股價計算,大約為390億美元)的投資(主要是阿里巴巴和單獨上市的雅虎日本)和50億美元的凈現金資產,這些構成了雅虎資產的大頭。另外,它的專利也會是相當值錢的,根據微軟購買加拿大北電公司和Google購買摩托羅拉專利的價格,這部分資產的價值至少在10億美元以上。如果再加上這次以48億美元賣給Verizon的業務和房地產,算下來今天的雅虎還值500億美元左右,遠不是很多人想象的“不到50億美元”,甚至也比當年微軟開出的446億美元(收購雅虎全部資產)高出了許多。如果再考慮到上次微軟收購失敗之后,雅虎的干將陸奇離開公司到了微軟,并隨之帶走了大批雅虎精英的話,雅虎今天能交出的這份答卷已經相當不錯了。
當然,如果拿2001年互聯網泡沫時1200億美元峰值的標準來衡量,今天雅虎的市值確實被腰斬了。不過,雅虎已經是那個時代全球諸多互聯網公司中表現最好,壽命最長的公司之一了。和雅虎同時代的網景公司早已不存在,市值曾經也超過千億美元的美國在線(AOL)最后在賣給Verizon時,(全部資產)只賣了40多億美元,長期在微軟羽翼下保護的MSN從來就沒有盈利過,而且今天更是無人使用了。在雅虎之后,中國誕生了一批類似雅虎的公司,具有代表性的是新浪、網易和搜狐三大門戶網站。今天它們在中國互聯網的影響力也是不斷在走下坡路,除了網易因為游戲做得好盈利比較可觀,另外兩家一直在微利和虧損的邊緣徘徊。
不僅那個時代誕生的互聯網公司今天景況不太妙,就是站在那一次互聯網泡沫風口高飛的其他IT公司,境況比雅虎好的也不多。今天,相比2000年的高點,思科公司的市值下跌了70%以上,英特爾公司的跌幅也是如此,太陽被收購時跌掉了90%,而曾經得益于互聯網基礎建設發展的電信設備公司,如果北電、朗訊等早已消失在人們的視野中了。因此,雅虎獲得今天的這個結局,雖然有它自身的問題,但更重要的是,屬于它的時代一去不復返了,或者說那一撥浪潮過去了。
2、從互聯網1.0到移動互聯網
雅虎誕生的時代(1994年)我們今天把它稱為互聯網1.0的時代。那時,整個互聯網幾乎是一片空白,因此利用互聯網做任何事情都有機會。同時,也正因為是一片空白,任何互聯網公司必須做所有的事情,這就是那個時代的特點。
在互聯網1.0時代,一個網站(或者互聯網公司)想要獲得用戶以及從流量而來的廣告收入,就必須自己做內容,自己構建IT服務,自己想方設法地傳播,同時還需要自己尋找廣告客戶。因此,那個時代的互聯網公司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既是媒體公司、又是IT公司、既是通信公司、又是廣告公司。今天回過頭來看,這些被稱為門戶網站的公司其實自己的定位相當不清晰。它們的業務有些甚至是互相矛盾的,隨之也導致了相應部門之間的矛盾和公司管理層之間的矛盾。新浪公司在早期就將創始人王志東(微博)等人“趕走”,實際上就反映出它是將自己定位成媒體公司還是科技公司的矛盾。這種定位不清晰,可以講是互聯網1.0公司的天生缺陷。相比其它互聯網1.0的公司,雅虎可以講是做的最好的,這也是它成為了那個時代代名詞的原因。
互聯網1.0時代的另一個特點是,凡是和互聯網多少沾點邊的業務,互聯網公司都想做,因此那些大型門戶網站的產品線長得不得了。雅虎曾經擁有新聞(門戶網站)、財經、郵箱、酒店機票、電子商務、搜索、視頻、招聘、即時通訊等非常長的產品線,產品數量多到了用戶必須先用搜索引擎搜一下雅虎的產品和服務,然后才知道該用哪一個的地步。類似地,早期的騰訊也具有同樣的特點,以至于整個行業都覺得它的觸角伸得太長了。由于互聯網早起各種業務有很多空白的地盤,因此那種野蠻圈地、粗獷式發展所潛在的問題暫時被高速發展的表面繁榮所掩蓋了。
但是,信息時代不再是一個打造航空母艦,把一個企業做大做強,形成19世紀末那種企業聯合體的時代。這個時代強調分工,強調發揮特長,把一件事情做好做精。在互聯網泡沫破碎之后,互聯網行業漸漸進入了2.0時代,這個時代的本質特征用媒體行業的一個術語來表達就是“制播分離”,也就是說制作互聯網內容的(人和公司),與提供互聯網服務的(平臺公司)分開,前者集中精力把內容做好,后者把服務做好。今天全球最大的兩家互聯網公司Google和Facebook,其實并不擁有什么內容,它們實際上只是分發內容和互聯網服務的渠道而已。Facebook之所以成功,并非僅僅是作為一個社交網絡——社交網絡早就有了,而是作為一個互聯網2.0的平臺,一個用戶和軟件從業人員可以自由發放自己內容和軟件的平臺。
通常,一個時代會造就屬于自己這個時代的公司,而不是繼續成就上一個時代的公司,這一點在《浪潮之巔》的基因決定論中已經有很多講述,這里就不在贅述了。到了互聯網2.0時代,第一代的公司大多落伍了,就連Google雖然在很早就收購了Blogger和YouTube這樣的互聯網2.0公司,依然一度被更為徹底的互聯網2.0公司擠壓得非常難受。而騰訊也是在那個轉型時代危機四伏,它和360以及新浪微博的劇烈競爭都發生在那個時期。并非上一代公司做得不好,而是時代自然選擇的結果。
Google和騰訊的第二次騰飛是幸運地趕上了新一代互聯網浪潮,即移動互聯網或者說互聯網3.0。擁有安卓操作系統的Google,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移動互聯網,以至于它在和Facebook的競爭中重現獲得了優勢,而Facebook則通過收購Instagram和Whatsapp(可以看成微信的國際版)等移動互聯網公司,算是趕上了這一次3.0時代互聯網的浪潮。類似地,騰訊公司遠遠甩開和其他游戲公司(騰訊的主要收入來自于游戲)差距,在很大程度上靠的是微信這一款產品。2014年,當Facebook以200億美元左右的高價收購一家僅有百人的Whatsapp公司時,大家都驚呼這個價錢是否太高了。但是,要知道如果騰訊沒有了微信,它今天2200億美元的市值至少會被腰斬,也就是說,Whatsapp比微信便宜得多。Facebook必須付出這個價錢,這是它需要向移動互聯網時代繳納的入場費。類似地,阿里巴巴在外界普遍不看好時要堅持做自己的手機,也是因為它需要支付新時代的入場費。
在短短的20多年間,互聯網以突飛猛進的速度發展,以至于20多年前最大膽的預言家都沒有想象出今天互聯網的繁榮。在這樣一個飛速發展的年代,會不斷成就新的偉大公司,也會宣布那些曾經偉大的公司被淘汰了。像Google或者騰訊那樣,幾乎錯過了互聯網2.0時代之后,還能在3.0時代再次趕上來的,可以說是奇跡,這里面運氣的成分要遠遠大于所謂管理者的水平。而雅虎則沒有Google和騰訊的運氣,它是被時代淘汰了,因此它得到今天這個結局在很大程度上是歷史的必然。
3、華爾街不能給雅虎指引方向
如果一定要找出一些雅虎的失策之處,以便在今后吸取什么教訓的話,那么它一開始在基因上就出現了問題,而這個惡果在后來漸漸顯現出來了。
每一個公司都有自己的基因,這個基因很難改變,而公司的命運又和它的基因有很大的關系。比如服務于大型企業的IBM公司,很難做好個人電腦這種面對消費者的產品,傳統的軟件公司微軟,很難做好互聯網的服務。因此IBM錯過了引領個人電腦時代的機會,微軟錯過了互聯網時代的機會,這毫不奇怪。而一個公司的基因,在很大程度上來源于創始人。Google和百度的創始人都是工程師出身,因此這兩家公司發展成了以技術為主導的公司;騰訊和Facebook的創始人從本質上講是產品經理,因此這兩家公司注重產品體驗;亞馬遜和阿里巴巴的創始人是商人,因此這兩家公司是以商業驅動。我們很難說,注重工程、注重產品和注重商業哪一個特點更好,但是有特點總比沒有特點好,因為在公司困難的時候,它能夠想方設法把自己的特長發揮到極限,把全部的力量聚焦在一個點上突破困境。
如果一家公司創始人比較弱,或者說缺乏一個堅定的理念,那么他們對公司基因的影響力就比較小,而且公司會顯得沒有特點,很不幸的是,雅虎的創始人本身沒有明顯的特點,導致了雅虎就是這樣一個沒有特點的公司。應該講作為斯坦福的博士生,雅虎的楊致遠和菲洛還是重視技術的,菲洛自己甚至一直作為他們系統管理員的第一替補,但是相比Google,雅虎算不上一個好的技術公司,因為它并不相信技術做到極致可以完全取代人,而Google相信這一點。雅虎對產品的體驗非常在意,它比Google更加迎合用戶,但是它并不像蘋果那樣知道如何引領用戶。在商業上,楊致遠天才地發現了廣告這種適用于互聯網的商業模式,但是他和菲洛都不是好商人。
楊致遠和菲洛很清楚自己的不足之處,因此他們采用了教科書里(和現在媒體上)一直贊譽的做法——引進職業經理人。早在雅虎上市之前(1995年),它就引入了第一位CEO(Tim Koogle),而楊致遠則成為了雅虎的首領(Chief,有的地方稱他為酋長),菲洛則專注工程細節,因此雅虎的基因在開始就沒有很好地形成。
在引入職業經理人做CEO的同時,雅虎在很大程度上就已經被資本控制了。最初控制雅虎的是像孫正義這樣的風險投資人,好在這些人不太干涉雅虎的業務,但是上市之后,追求快速利潤的華爾街資本逐漸控制了雅虎,那么雅虎就逐漸變成了將目光放在下一年財報上的公司。在互聯網泡沫破碎之前,虛假的繁榮掩蓋了雅虎的問題,但是到了2001年美國經濟下行,互聯網泡沫破碎之后,雅虎的問題就開始顯現。這期間來自華爾街的CFO德克爾(SusanDecker)通過她所擅長的成本控制方法幫助雅虎扭虧為盈,但是德克爾缺乏技術經驗的問題使得雅虎無法準確把控未來技術的發展。德克爾甚至不看好Google的未來,以低于Google上市價的低價私下里賣掉了所持有的大量Google股份(這部分股份入股如果持有至今,價值超過雅虎向Verizon出售業務和房地產的總價)。而同時,來自傳統媒體的新CEO塞謬爾雖然有心致力于打造一個技術公司,但是因為不懂技術又缺乏這個能力,因此,在Google上市之后的兩年里,他一直靠逐漸出售Google的股票維持表面上還說得過去的財務報表,直到能出售的Google股票告罄。在這期間,楊致遠和菲洛所擁有的股票數量已經占到了雅虎的10%以下,因此他們在雅虎的作用僅限于精神領袖了。值得一提的是,幸好當時楊致遠做了一個非常正確的決定,以雅虎中國的資產加上十億美元的現金從軟銀集團孫正義的手中收購了阿里巴巴40%多的股份。
華爾街雖然能夠靠資本控制著雅虎,但是卻不能給雅虎指引方向。互聯網行業不同于傳統工業,發展比較緩慢,可以任命一個職業經理人守著現有的生意。在急劇變化的互聯網產業,只有在這個行業里一直打拼的老兵,才有可能把握它發展的脈絡,而雅虎的管理者塞謬爾和德克爾都不具備這個能力。當一個企業的盈利不再能快速增長時,華爾街(和其它資本方)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換CEO,這中間時不時地出現像投資人伊坎(Icahn)這樣動不動就跳出來要罷免董事會的事件。于是從2007年-2012年六年間,雅虎前后經歷了6任CEO,也正是因為看到了華爾街給雅虎造成的混亂,我在那個時期才敢大膽預言雅虎作為獨立公司的日子不長了。
接下來在2012年,新銳的梅耶爾接管了雅虎,作為工作狂的梅耶爾以身作則,一度給這家死氣沉沉的公司帶來了新氣象。而華爾街也一度給予她扭轉乾坤的時間,但是在這個缺乏靈魂,被資本左右的公司里,任何人都很難扭轉乾坤。從投資人的角度看,在雅虎的業務還能賣點錢的時候將它變現,最符合他們的利益,這樣無可指摘。
可以講,雅虎從誕生的第一天起就不缺錢,直到今天它的賬上還有的是現金,更不要說大量可以變現的其他公司的股票了。但是很多時候光有錢是辦不成事情的,畢竟事情是需要人來做的。
4、連接的時代、智能的時代
雖然歷史不能假設,但是總有人會想,如果讓雅虎重新走一遍,它是否能夠不再錯失一次又一次互聯網的發展機會?事實上這是非常困難的。應該講,雅虎在戰術層面并沒有太多的失誤,它的很多抉擇在當時看來都是正確的,雖然在今天我們把它們稱為失誤。在那個什么都需要做,什么都可以做,而又不缺乏資金的互聯網1.0階段,選擇這種到處圈地、到處撒種、四處開花的策略顯然是合理的,而如果像Google那樣只專注于一項技術反而顯得不合理。Google之所以選擇把搜索做精做好,除了佩奇和布林能夠對錢財看得比較輕,能耐得住性子做一件事以外,客觀條件也促成他們只能這么做。Google在第一次正式融資(A輪)之后,互聯網泡沫就破碎了,它再也融不到錢了,好不容易融到的2000萬美元得省著花,因此只能做好一件事。
到了互聯網2.0時代,雅虎作為當時全世界最大的網絡媒體,有著最多的展現廣告收入公司,如果讓它搞制播分離,走互聯網2.0的道路,無異于壯士斷腕,誰在CEO的任上都不會去做這個決定。到了移動互聯網時代,雅虎CEO梅耶爾(▲)是想引導雅虎轉型,但是陸奇等工程精英悉數離去,這時已經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了。當我們回顧一段歷史時經常發現,若將自己放到當時的歷史環境中,就能理解當時的人所做的那些事后看似錯誤的決定,其實完全是不得已,換了我們也會那樣做的,這似乎就是歷史的必然性。
技術總是要不斷前進的,任何人和公司都不可能守著一種技術而永遠立于不敗之地,站在浪潮之巔遠比固守現有的地盤更重要。以雅虎所代表的互聯網1.0時代早已過去,移動互聯網時代也已漸近頂點,大家不禁會問接下來的浪潮會是什么?我們人類正在進入一個全面連接的時代和超級智能的時代。
從雅虎時代那種機器和機器的聯網(互聯網1.0),到今天人和人的聯網(移動互聯網),再到今后萬物之間的聯網(IoT),我們越來越發現連接比擁有更重要。我們今天常說的O2O,共享經濟,就是以此為前提的。Google和Facebook,不擁有多少內容,卻能成為最大的互聯網公司,淘寶不擁有商品和物流,卻能成為全世界最大的商場,滴滴和Uber不擁有一輛汽車,卻是世界上最大的出租車公司,它們所具有的共同特點就是連接,既包括人與人的連接,也包括人與物,以及在未來物與物的連接。
連接會產生大數據,數據的處理需要智能,而這個智能遠非人類每一個人的智能就夠用的,它需要超級的、機器的智能,這將是我們人類智能的延伸。在未來,我們的社會將是一個全面智能化的社會,我們將獲得無限的機會,同時也將迎接空前的挑戰。關于未來社會的諸多特點和機遇,大家可以參閱拙作《智能社會》。
從雅虎的興衰我們可以看到互聯網技術跌宕起伏的發展歷程,也能夠體會在信息時代其實很難追求辦一個基業長青的百年老店,我們所能做的就是盡量把握每一次技術大潮。對于任何公司來講,它都屬于一個時代,當一個時代過去了,它的歷史使命就已經完成了,因此它的終結并非是一件壞事,只有這樣才可以釋放出資源投入到更重要的產業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