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稱,歐盟數據保護機構表示,谷歌需對歐盟以外的其他站點執(zhí)行“被遺忘權”的裁決,這表明谷歌美國站點也需執(zhí)行“被遺忘權”。
歐盟最高法院今年五月裁定,允許用戶從搜索引擎結果頁面中刪除自己的名字或相關歷史事件,即“被遺忘權”。谷歌董事長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上月曾表示,“被遺忘權”無需延伸至谷歌美國站點。
歐盟委員會數據顯示,谷歌美國站點在歐洲的用戶搜索量不到5%。據悉,數據保護機構的會議仍在進行中,并將在“被遺忘權”的裁決方面做出一定修改。
英國東英格利亞大學法學講師保羅·伯納爾(Paul Bernal)稱,執(zhí)行歐盟法院裁決后,人們使用谷歌時將會更加靈活,比如當谷歌英國站點上搜索不到需要的資料時,就可以使用美國站點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