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歐洲隱私監管機構希望,當人們行使其歐盟法院裁定的“被遺忘權”時,谷歌和微軟的Bing等互聯網搜索引擎要在全球范圍內刪除搜索結果,而不僅僅是在歐洲。
周三,歐盟隱私監管機構就一系列指導方針達成一致,以幫助人們更好地行使“被遺忘權”。所謂“被遺忘權”,是當人們認為有關個人的信息“不充分、不相關或不再適用”時,有權要求搜索引擎在搜索結果中將其刪除。
谷歌在歐洲互聯網搜索市場中占主導地位,該公司在執行“被遺忘權”時,一直以來只刪除出現其歐洲版網站上的搜索結果,這些網站包括法國的google.fr或德國的google.de等,這意味著被刪除的搜索結果仍然會出現在Google.com上。
代表歐盟28個國家的隱私監管機構Article 29 Working Party周三在記者招待會上表示,歐盟的裁決應適用于所有的互聯網域名。
該機構負責人伊莎貝爾 法爾奎-佩隆迪(Isabelle Falque-Pierrotin)指出:“根據我們正在進行的法律和技術分析來看,它們應該包括‘.com’”。佩隆迪同時也是法國數據保護機構國家信息與自由委員會(CNIL) 主席。
谷歌發言人表示,該公司尚未看到新的指導方針,但一旦它們公布后,“會仔細加以研究”。
佩隆迪稱,新的指導方針將在本周四或周五公布。
谷歌此前曾表示,如果某些搜索結果需要刪除,應該只從其網站的歐洲版本中刪除,因為谷歌自動重定向其用戶到其搜索引擎的本地版本。
有關“被遺忘權”應在多大范圍內執行的問題已經讓專家和隱私監管機構產生分歧,一些人表示,谷歌目前的做法讓歐盟有關“被遺忘權”裁決的有效性大大降低,因為谷歌搜索引擎不同國家版本之間非常容易切換。
歐盟周三的決定是谷歌遭至的另一個挫折,該公司正面臨著對其隱私政策的多重調查,同時陷入了歐盟為期四年的反壟斷調查。
歐盟有關“被遺忘權”的裁決也導致隱私倡導者與言論自由倡導者產生不同看法,后者表示讓人們可以要求搜索引擎刪除信息會導致粉飾過去。
佩隆迪還表示,當從搜索結果中刪除出版商和媒體的文章時,不需強制要求通知他們。谷歌此前曾提出這樣的要求。
她說:“沒有法律依據要求谷歌或其它搜索引擎與編輯進行這樣的溝通。可能在某些情況下有這樣的必要,但不能作為常規性要求,也不能作為一種義務。”
今年早些時候,谷歌決定通過電子郵件將搜索結果的刪除情況通知記者和網站管理員,這受到監管機構的批評。因為這一做法有時會讓別人的名字重新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