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游新聞記者從國家發改委獲悉,日前,該委與交通運輸部聯合印發了《國家物流樞紐布局和建設規劃》。按照《規劃》確定的階段性發展目標,到2020年和2025年,我國將先后完成30個和150個左右國家物流樞紐的布局建設。到2035年,基本形成與現代化經濟體系相適應的國家物流樞紐網絡。
據了解,該《規劃》突出市場主導作用,以自發形成的物流樞紐設施和運行體系為基礎,堅持“以存量設施整合提升為主、以增量設施補短板為輔”原則,依據區域經濟總量、產業空間布局、基礎設施聯通度和人口分布等,統籌考慮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區域經濟發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等需要,選取127個承載城市,建設212個國家物流樞紐。同時,《規劃》還從功能定位角度將國家物流樞紐分為陸港型、港口型、空港型、生產服務型、商貿服務型和陸上邊境口岸型等6種類型。
上游新聞記者進一步了解到,《規劃》提出了10項主要任務,主要包括培育協同高效的運營主體、推動物流設施集約整合、建設國家物流樞紐干線網絡體系、推廣多式聯運“一單制”、打造高效專業的物流服務網絡、發展物流新業態新模式、打造特色鮮明的樞紐經濟等。
與此同時,《規劃》還明確推進實施國家物流樞紐建設運營主體培育、國家物流樞紐聯盟、內陸集裝箱體系建設、樞紐多式聯運建設、樞紐鐵路專用線建設、樞紐經濟培育等10項重點工程。
談及《規劃》的作用和意義時,國家發改委表示,將通過推動構建科學合理、功能完備、開放共享、智慧高效、綠色安全的國家物流樞紐網絡,打造“通道+樞紐+網絡”的物流運行體系,實現物流資源優化配置和物流活動系統化組織。這也將對降低全社會物流和交易成本,為優化國家經濟空間布局和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