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纖改造被拒絕入場、被物業收取高額進場費、居民區附近的基站屢屢被拆、市政動遷基站拆了也沒有補償……前些年雖然有“國家寬帶戰略”的發布和促進“信息消費”政策的出臺,寬帶(包括無線寬帶)的戰略地位得到了巨大提升,但是運營商在推進信息基礎設施的建設過程中,仍是難題重重。究其背后原因,是因為《電信法》的缺失,沒有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現在隨著“互聯網+”計劃等重磅政策的出臺,地方政府越來越重視提升信息基礎設施水平。在《電信法》缺失的情況下,去年以來,貴州、福建、黑龍江、青海等省份相繼出臺地方法律法規,通過地方立法的方式解決基礎電信設施的規劃難、審批難、進場難。
廣東中山每年被逼遷208個基站
今年5月底的一天,廣州“小蠻腰”附近的一幢寫字樓,被一些用戶包圍著。原來,中國鐵塔廣東公司就入駐在這幢寫字樓里,用戶們來此抗議廣東鐵搭在番禺區祈福新邨新建一座基站。這個場面正好被前來調研的廣東省劉志庚副省長撞見了,于是,他當場強調,推動廣東省通信基礎設施建設與保護立法工作勢在必行,能快則快。目前,廣東省正在積極推進立法工作,其中,汕頭正在推進《汕頭經濟特區電信設施建設保護條例(草案)》立法工作,目前已進入人大審議階段。
對廣東鐵塔公司來說,基站建設遭遇阻撓和逼遷早已經是家常便飯了。據近三年調查數據顯示,廣東中山三家運營商每年平均被逼遷208個基站,一年至少損失7280萬元,這個數字還沒有包含重建基站的投入以及逼遷過程中造成的其他公共設施損壞。
“不僅南方難搞,我們北方的日子也不好過,甚至有向農村蔓延的趨勢。”黑龍江鐵塔公司一位人士向《IT時報》記者說道,“今年上半年,我們有200個基站沒有按計劃落地,其中120個都是由于居民阻撓,有擾亂施工現場的,有扣留施工車輛的,有破壞進場設施的。”
除了居民擔心輻射外,物業收取高額入場費也讓基站建設步履維艱。“物業索要進場費的情況并不少見,數額多在1萬到10萬元,以進場費、看護費、押金等名義來收取。有時候擺平了物業,還會遇到居民不配合的情況。”黑龍江鐵塔公司工作人員表示。
納入城鄉規劃求“靠山”
為了解決基站建設難的問題,從今年1月起,黑龍江省陸續公開通報了48家黨政機關單位,原因是這些單位不配合4G基站建設。據黑龍江鐵塔透露,地方保護條例已經在5月通過政府審議,預計8月可以通過人大常委會審議。
地方立法到底可以為通信設施建設開出哪些路子?黑龍江鐵塔主要做了兩件事:一是將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鄉規劃,二是將環評方式由事前審批改為事中事后監管。
從今年1月開始,黑龍江鐵塔與三大運營商協同,花70天完成了黑龍江省基站基礎設施建設的“三年規劃”,如此“神速”并非易事。
“運營商都要跟著集團的規劃來定計劃,鐵塔公司也會根據三大運營商的需求來定計劃,不論是規模還是時間表,都是被動的,這就意味著通信基礎設施的建設規劃沒有辦法和城鄉規劃同步來完成。”黑龍江鐵塔的工作人員解釋道。
同時,黑龍江鐵塔學習上海鐵塔的模式,取消了事前的環評,變為事中事后監管,但這并不意味著基站輻射評定標準的降低,一旦有居民投訴,環評部門會前往測評,若結果超標,基站將面臨整頓。
“其實,我們國家的基站建設輻射標準遠低于國際安全水平,所以基站一般都能過環評,而且環評會拖慢整個項目進度,增加大筆的建設資金。”上述人士表示。
據《IT時報》記者了解,取消環評等于省略了環評報告編制單位招標、電磁輻射現場抽測、環評報告編制、送審以及公示等環節。對比來看,工作進度至少可以節省65到95天,建設資金可以節約500萬到750萬。
黑龍江鐵塔采用循序漸進的方式,基站的落地和地方條例的審議同步進行。“通信立法涉及到太多部門,工信部、網信辦、環保部門、人大、政府等,要平衡協調各方利益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但不能因為少數人的不理解影響多數人對通信質量的需求,所以立法是妥協的產物。”黑龍江鐵塔公司相關人士表示。
貴州樹立樣板
“我們去年就推出了國內首部信息基礎設施地方法規,這就是《貴州省信息基礎設施條例》,由貴州省人大審議通過并于2014年5月1日開始實施。”貴州省通管局郭先生對《IT時報》記者表示。在他看來,建設難、改造難、協調難、賠補難、成本高……這些讓運營商頭痛不已的“難關”正逐漸被打通。
以市政動遷被迫拆除基站為例,遭受損失的運營商過去很少能拿到補償,但是現在不一樣了。《貴州省信息基礎設施條例》中規定,“對因征地拆遷、城鄉建設等造成信息基礎設施遷移或者損毀的,應當按照有關標準給予賠償。”以貴州電信為例,全省干線光纜一年來被各類道路、高鐵、城市快軌、市政、舊城改造等施工損壞120余次,均獲得各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單位的成本性補償或政策性支持。
在解決“進場難”問題上,《貴州省信息基礎設施條例》也做了諸多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給予支持,村民委員會應當對農村信息基礎設施零星分散用地給予支持”;“新建或者改(擴)建市政設施、公路、鐵路、機場、城市軌道等公共設施,應當將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建設。”按照此規定,基站建設進地鐵、機場等的“攔路虎”被移除,不會被收取天價進場費。
《貴州省信息基礎設施條例》出臺后,對信息基礎設施的保護力度也大大增強。由于種種原因,以往對人為破壞通信設施的行為處罰力度很輕,運營商能挽回部分經濟損失就“非常幸運”了。《條例》頒布施行后,破壞電信設施的追責力度明顯加大。
去年3月,貴州省石阡縣出現信號大面積中斷,經過調查,發現是鄭某組織人將光纜電桿拽倒在地導致線路中斷。之后,鄭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期3年執行,并賠償運營商11萬元。現在貴州的信息通信設施遭盜竊已經明顯減少,就以貴州移動而言,去年其基站被盜案件同比下降近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