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兩部委宣布“取消電信資費審批,均實行市場調節價”后,雖然這是今年2月份即已廣為預告了的事情,但通信業內似乎對此一片叫好,因為經過多年的激烈競爭,三大運營商的資費實際上已經是市場調節價,而且,經過一些有爭議事件,三大運營商對一些管理部門強行干預市場細節已非常不滿,早就不原意聽從一些脫離實際的管理。
今年2月已明確將取消電信資費審批
此前5月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通告,自5月10日起,所有電信業務資費均實行市場調節價,電信企業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和用戶需求制定電信業務資費方案,自主確定具體資費結構、資費標準及計費方式。
看似這是一個新的文件,但實際上這一舉措早在今年2月即已宣布,并非什么新鮮事。
此前今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顯示,決定再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項目和18個子項,其中備受關注的電信業務資費標準審批位列其中。
顯然,取消電信資費審批早就為國家層面所明確,此次兩部委發文件只是落實而已。
行政色彩濃厚讓運營商有恐懼心理
在相關解讀中,工信部稱此次放開的電信業務資費包括固定和移動的本地、長途、漫游語音,短消息,數據業務等所有電信業務資費。
電信業務資費一直是被管制對象,且不僅是工信部,早期更是國家發改委及其前身國家計委共同管理。早年,國家計委、原信息產業部曾出臺〈電信資費審批備案程序規定(試行)〉的通知》(計價格〔2002〕1489號,并推動了單向收費、國際漫游費下降等一系列資費改革。
不過,這些電信資費管理的行政色彩濃厚,比如說以往的資費管理基本上都是以推動降價為目的,即便是對于推動此次取消電信資費的目的,工信部的相關解讀文件仍然稱,主要目的是希望通過進一步鼓勵市場競爭來推動電信業務資費水平下降,充分發揮市場“無形的手”對資費的調控作用,全面提高電信市場經濟運行效率。
但實際上,如果電信資費一味地只是為了推動降價,那就與市場經濟不一定吻合,因為降價能迎合用戶的心理,但是否降價要看是否符合三大運營商的市場利益。
三大運營商中的一位中高層人士表示,蘋果公司的iPhone手機在中國的售價如此高昂,且蘋果不顧中國消費者的一片罵聲,就是不降裸機銷售iPhone價格,蘋果公司照樣在中國賺取了超高暴利,但假如iPhone真沒有人買了,蘋果公司自然就會將iPhone大降價,這就是市場經濟的原則,因此,電信資費原本就不應該由相關部門來主導降價,而且管理的方向更不能僅瞄準降價。
“以往電信資費管理的行政色彩濃厚,經常不顧運營商的感受,運營商經常有恐懼心理。取消這種電信資費管理是好事”,上述運營商人士如此說。
經常引發巨大爭議
另外,取消電信資費審批也絲毫不會被認為將引發市場競爭秩序混亂,因為電信業是國內競爭相對充分的行業之一,競爭行為大多數已是市場化,行政管理只會演化成行政干預。
歷史上,由國家部委來監管電信資費有利有弊,有利的是,正是由于國家主管部委的推動,手機長話、國內漫游、單向收費、國際漫游等資費才一次次下降。
不過,以往對電信資費的監管也經常引起巨大爭議,即該管的時候不管,不該管的時候管。
比如2012年的浙江聯通隨意打事件中,浙江聯通推出2G網內隨意打套餐,受到用戶歡迎,但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的一紙叫停文件使電信資費監管成為關注焦點。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當時發函浙江聯通,提出兩點要求:一是馬上停止隨意打的相關宣傳及營銷;二是要求浙江聯通于4月6日前上報辦理的用戶數等情況。
不過,該項監管立刻引起巨大爭議,支持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的人認為,關于網內網外差別定價問題2004年的信產部曾經下文規范,認為浙江聯通是“打擦邊球”情況。反對者則認為,“面對運營商制定資費,如果用戶沒有投訴并且得到實惠,為何要監管它?”
當時就有業內人士認為,這種電信資費監管有可能會造成幫助一家運營商壓制另一家運營商,出發點與消費者無關,正如浙江聯通總經理于英濤在被問及“如何面對監管”時所言:“友商的V網能停嗎?別人不停,我們能停嗎?”
又例如十幾年前,國家規定聯通手機資費可以比中國移動手機資費低10%,但結果是中國移動大打價格戰,實際手機資費遠比聯通低,結果把各地聯通基本都用價格“打翻在地”,其中的主管部門的手機價格監管職能基本失靈。
因此,取消市場競爭中的行政干預對電信業來說是大好事,但事實上,整個電信業仍然難以避免新的行政干預,就猶如最近冒出的“三大運營商合資建鐵塔公司”傳聞,運營商對此并不感興趣,甚至極力反對,擔心會產生一個新的壟斷公司,但三大運營商似乎再次很難在市場競爭中左右自己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