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在統一歐洲通信市場上又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歐盟委員會副主席兼“數字議程”(Digital Agenda)事務專員Neelie Kroes繼去年發布了激進的統一電信市場方案后,9月1日又提交了由前歐盟貿易專員Pascal Lamy起草的無線頻譜統一管理方案。此方案依照歐盟此前公布的數字化歐洲日程規劃了“2020-2030-2025”時間表,即把2020年、2030年和2025年作為整個歐洲數字化進程中移動寬帶發展的三個關鍵時間點。
該方案中的核心內容包括:
·2020年前后,收回全歐洲700MHz(694MHz~790MHz)頻率,只用于移動寬帶。目前在歐洲各國分別用于電視廣播和移動電話的700MHz(694MHz~790MHz)頻率,未來將在整個歐洲范圍專門用于移動寬帶服務,統一管理的時間定為2020年前后(2018年~2022年之間)。
·各國低于700MHz(470MHz~694MHz)頻率目前用于地區性的廣播和其他用途,將于2030年之后逐步統一進行管理。在即將召開的2015年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上,全球的無線電頻譜使用規則將會得到修訂。歐盟將拒絕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上做出的對低于700MHz(470MHz~694 MHz)頻率分配任何移動通信用途的決議。目前低于700MHz(470MHz~694MHz)頻率在歐洲全面用于地區性廣播。在2030年之前,歐盟不會對700MHz(470MHz~694MHz)頻率的使用做出重大改動。
·2025年將作為一個關鍵時間點全面評估歐盟的通信技術和市場發展。隨著移動通信使用需求量的快速增長,新技術的不斷出現,歐盟也預計到目前的時間計劃有可能并不完全適于未來的行業變化。所以歐盟將在2025年全面評估頻譜的分配使用、新技術的成熟度以及移動通信使用量的增加,最終決定是否要對現有的頻譜分配政策作出相應調整。
縱觀歐盟對于頻譜的管制歷史,可以看到,盡管跨越了多個國家,不斷的透明化、集中化與標準化始終是歐盟對于頻譜管理的目標。
在2012年2月歐盟推出的無線頻譜監管計劃(RSPP)中,歐盟定義了幾個頻譜集中化的重要工作:2012年年底前,各成員國應該完成將2.5GHz~2.69GHz、3.4GHz~3.8GHz和900MHz/1800MHz用于移動通信和移動寬帶服務,這其中包含了3G和4G的使用頻率;2013年1月1日前,完成把800MHz分配給移動寬帶服務的工作;2013年7月前,歐盟協助各成員國完成從400MHz 到6GHz 頻譜范圍的頻率使用調查,確保為未來指定統一頻譜監管規則提供數據依據。
頻譜是移動通信的重要資源。因為移動通信受頻譜和共享使用的制約,帶寬不可能像有線寬帶一樣隨意增加,這就使得移動通信的帶寬和連接速度始終是未來移動互聯網高速發展的瓶頸。
頻譜對于無線網絡的覆蓋與連接速度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合適的頻率既可以保證無線通信信號的覆蓋范圍,也可以保證對建筑物的穿透能力,從而大大節省運營商的網絡建設成本并保障用戶的使用體驗。實際上,700MHz作為移動通信的“黃金頻率”,在很多國家都被設定為4G的頻率。
另一方面,在從LTE到LTE-A的演進過程中,更寬的頻段至關重要。連續的頻段可以更好地支持高帶寬無線連接。盡管目前也出現了多種不依賴于連續頻段而提升網絡帶寬的技術,但也對通信頻率和頻寬有一定要求。例如在LTE-A下的載波聚合(Carrier Aggregation)技術,目前只能支持最多三載波聚合。過分零散的頻段,會使載波聚合設備和終端的復雜度大大增加。
反觀我國,離頻段的集中科學管理目標還相差甚遠。首先體現在頻譜用途不清,各地不統一。700MHz目前是劃歸廣電使用,但實際上,各地廣電在該頻段的用途五花八門,沒有真正用好稀缺的頻譜資源。另外還有很多未經審批直接占用頻譜的情況。
對于已經有統一規劃的頻率,由于執行不到位,導致空有規劃,遲遲不能落地。按政府部門要求,2011年12月份前小靈通用戶退網清頻應該已經完成,但截至今日,部分地市的小靈通還在繼續使用,包括筆者家庭所在的南京。這種拖泥帶水狀況的出現,確實因為有一定操作難度,但更主要的還是對政府政策缺乏執行的嚴肅性。
未來是移動互聯網的時代,為移動互聯網提供通信基礎的就是移動通信網絡,而構建移動通信網絡的基本元素就是頻譜。政府應該通過專門機構統一管理頻譜的分配,監管頻譜的使用,并借鑒歐盟的逐步推進監管方式的完善,為我國未來的移動互聯網產業健康發展提供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