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網D1Net》11月29日訊
在過去的兩年間,筆者意識到手機通信市場進入到了另一個發展階段,即如何在現有經營服務的基礎上來發展OTT(獨立于電信運營商的互聯網技術)服務。筆者認為,現有的移動服務提供商對于利用多媒體通信和OTT應用程序(如,Facebook, Twitter, Skype, WhatsApp, Apple Facetime等)來填補發展差異并沒有顯現出多大的興趣。這一結論的必然結果便是,IP多媒體子系統(IMS)的基礎建構會走向毀滅,移動運營商將迅速過渡到移動互聯網服務供應商。
你們可能會驚訝,歐洲的五個運營商最近都在西班牙和德國推出了富通信服務(RCS)。RCS是IP多媒體子系統的執行系統,它能使消費者通過類似目錄服務、共享服務、文本聊天、語音、文件傳輸等統一通信技術進行互聯網間的互通操作。你可以在YouTube上看到關于很多企業促銷的視頻。
結果顯示,歐洲GSM協會(GSMA)已經牽頭制定了RCS標準,這些相應的服務被歸結到一個統一的套件里面“joyn”(增強版豐富通訊套件)。GSM協會這一網站是對OTT的會員業務的新的威脅和耳目一新的項目,因為已知的OTT技術已經推動RCS發展了幾年時間了。
幾乎在同一時間,兩個不同的國家開始同時部署RCS,他們認為那是“社會網絡效應”的結果。顯然,移動運營商更擔心的是他們彼此的OTT所帶來的競爭威脅。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CDMA運營商卻遲遲沒有實施RCS,這是因為他們的網絡在CDMA和LTE制式下進行語音通話的效率仍然低下的結果。雖然這個問題似乎已經被愛立信所解決,但是CDMA運營商顯然比GSM運營商在這方面的發展落后了數十年。作為這些現象的結果,“社會化網絡效應”在美國,可能會對RCS的采用產生重大的挑戰。
對于“joyn”套件的定價計劃目前仍不清楚,但是由于RCS的目的是作為替代傳統服務的數據計劃,從而要想客戶征收額外RCS的費用就顯得有點站不住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大規模的發展RCS技術可以需要無線數據寬帶的價格模式做出一些改變,因為目前是基于寬頻的無線數據使用的定價計劃會使得RCS計劃更加昂貴。這對于OTT服務以及運營商的服務來說都是機會。
移動運營商擁有10億美元來支持業務發展,其中有近億元將投資在基礎設施上,數以百萬的運營費用都是股東承擔。為了對移動運營商公平,似乎他們在于OTT運營商競爭時沒有優勢,因為他們需要提供自己網絡而自己在財務上也沒有優勢。然而,這些就是移動運營商所面臨的問題。
RCS會成功,還是我們在五年內都將繼續使用OTT服務?這似乎需要考慮OTT運營商的先發優勢,同時還要考慮移動運營商的資產成本,這些成本可能會導致RCS銷售困難。然而,移動運營商有充足的現金、獨創性以及令人羨慕的市場機會,同時政府的調節和干預也將起到決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