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消息,據路透社報道,雅虎公司規定,持股比例超過3%且最少持股3年的投資者才有資格提名公司董事。
周三披露的監管文件顯示,雅虎修改了公司章程,允許這類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提名董事會最多五分之一的席位。
和蘋果、AT&T、花旗等公司一樣,雅虎也啟用了所謂“委托參與”(或代理參與)制度,方便股東或股東團體提名董事會候選人。
“委托參與”是指股東可以提名董事,從而同公司提出的董事候選人競爭。
激進投資者Starboard公司在上周啟動了委托之戰,意圖推翻雅虎由9人組成的董事會。Starboard持有雅虎大約1.9%的股份。
雅虎股東希望公司出售其核心業務。在此種壓力下,雅虎上月開始競拍這一業務,擱置了先前剝離所持阿里巴巴股份的方案。
雅虎周三表示,修改后的章程將在2016年股東大會后生效。這意味著公司2017年股東大會將依照新章程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