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消息,《華爾街日報》周一獲得的谷歌母公司Alphabet的反訴材料顯示,該公司指責歐盟反壟斷機構歐盟委員會在谷歌反壟斷控訴中的態度,在未經說明的情況下出現了徹底改變。Alphabet還認為,歐盟委員會給谷歌開出的罰單“無任何依據”。
側重點是法律意見和判例法的Alphabet這份長達130頁的反訴材料,暗示谷歌將通過曠日持久的法律訴訟來對抗歐盟委員會。歐盟委員會此前裁定,谷歌通過修改算法讓搜索結果有利于自己的比價購物服務。谷歌律師在文件中寫道:“歐盟委員會初步結論的理論含糊不清,以至于該委員會已三次得出顧慮已經得到解決的結論。”谷歌辯解稱,歐盟委員會的要求,相當于“要求我們犧牲質量來資助競爭對手。”
截至目前,歐盟委員會拒絕對此發表評論。歐盟委員會反壟斷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上月在接受《華爾街日報》采訪時曾表示,該委員會正在對谷歌的反映進行分析。
歐盟委員會在今年4月成為全球首家正式向谷歌提起壟斷訴訟的反壟斷機構。在此之前,歐盟委員會曾對本案調查五年時間,并曾與谷歌三次就本案進行和解。
歐盟委員會曾警告稱,谷歌可能面臨著巨額的罰金。消息人士透露,該委員會要求谷歌在搜索頁面上顯示競爭對手比價購物服務時,要使用“同等優先的流程和方法。”歐盟委員會對谷歌處以的罰款總額,理論上相當于這家公司營收的10%。谷歌2014年的營收為660億美元,意味著該公司在歐洲將會面臨高達66億美元的巨額罰款。
谷歌已斷然回絕了歐盟委員會的這些要求,聲稱該委員會對公司進行罰款毫無任何依據。谷歌反訴文件顯示,“歐盟委員會先前的調查結果已經表明,谷歌應當應用的搜索結果算法,并不是補救競爭顧慮的必要條件。”谷歌表示,這段文字引自前歐盟委員會專員杰奎因·阿爾穆尼亞(Joaquín Almunia)向其他委員發送的記錄中。
谷歌在反訴材料中強調,阿爾穆尼亞在2014年1月已經宣布,谷歌的第三次處理建議“能夠處理歐盟委員會的競爭顧慮,”而且歐盟委員會當時曾決定在當年年底向原告發送信函,拒絕他們對此處理結果的顧慮。
不過歐盟委員會在2014年9月出爾反爾,警告谷歌稱這家公司的處理建議并不充分,谷歌必須提供更多的處理意見。谷歌認為,“如果歐盟委員會決定終止承諾程序,那么就必須提供改變立場的原因。”谷歌辯解稱,“歐盟委員會并未提供實質性的原因,來說明為何認為2014年1月的處理意見并不充分。”
谷歌同時還對歐盟委員會讓谷歌更改算法,在搜索結果中同等對待競爭對手的要求提供了質疑。谷歌辯解稱,如果歐盟委員會需要公司這樣做,就首先得證明谷歌的搜索結果和公用事業一樣是必不可少的。
谷歌在文件中還辯解稱,歐盟委員會不應當對公司進行罰款,因為本案依據的是新法律理論,且谷歌真誠的參與了處理談判。谷歌稱,“還沒有先例描述谷歌的行為是非法行為。所有的規則都應當是提前制定的。”
該文件還進一步擴展了谷歌先前的論據,即歐盟委員會在分析快速變革的在線購物業務時出現了錯誤,未能說明亞馬遜、eBay等公司為何能夠快速的增長。谷歌稱,“在搜索產品時,用戶擁有無數、且在擴展的選擇。歐盟委員會漏掉了數以百計的其它聚合器,忽略了像亞馬遜、eBay這樣取得非凡成功的電子商務平臺。”
谷歌在其法律意見書中還引用了曾在美國司法部反壟斷部門任職的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教授卡爾·夏皮羅(Carl Shapiro)的觀點。夏皮羅認為,“對于比佳購物網站來說,商家平臺是它們可怕的競爭威脅。”
即便是歐盟委員會在明年年初做出谷歌違反反壟斷法的裁決決定。按照谷歌當前的意見,這家公司可能會向歐盟上訴法庭進行申訴。整個申訴程序還可能會耗費五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