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部就共享單車公開征求意見:用戶實名制。共享單車實行實名制使用,運營企業與用戶簽訂服務協議,綜合采取經濟懲罰、記入信用記錄等措施,規范停車;建立企業和用戶信息數據庫,定期推送給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企業和用戶不文明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息記錄。此方案一出,在網上引起熱議。
縱觀眾多網友的評論,一部分網友認為推行共享單車實名制比較好,方便共享單車管理;另一部分人則擔心實行共享單車實名制后,個人信息安全隱私得不到保障,容易給詐騙份子提供可乘之機。在推行實名制的同時又能如何有效的保障個人信息安全,這是廣大群眾普遍關注的焦點。
共享單車自從推行以后,由于自身具有的優勢,解決人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難題,極大的方便了人們的出行,在全國各地引發了一陣狂潮,并且還衍生出了共享電動車、共享籃球、共享雨傘等其他產業。在獲得巨大成功的背后,也帶來了一系列的亂象和問題。諸如隨處可見的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盜竊及損壞共享單車等,給城市文明建設帶來了負面影響。究其原因,本質上是有一部分人文明素質較低,自我約束能力不足,政府不得不出臺一些規定來規范這部分人的不文明行為。
共享單車實名制,引出了另一個人們關注的重點:個人信息安全。當今詐騙份子猖獗,相信很多人都深受其害,對詐騙份子深惡痛覺,因此對實行實名信息也是抱著本能的排斥心理。筆者認為,在當今信息化高速發展的時代,信息共享是發展的必要和趨勢,個人信息是必定要融入到共享平臺之中。共享單車實名制只是信息融合和大數據時代的一個縮影,今后必然還會有其他的個人信息共享。
共享單車實名制和個人信息安全之間沒有因果的關系。實名制的推行是政府的無奈之舉,是部分人的精神文明素質沒有達到一定的高度,需要規范和引導。政府也應該重視保護個人信息安全,一是應該從基礎做起,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二是利用有效的監督手段及技術革新,保護個人信息不被泄漏,不給詐騙份子提供可乘之機。
提高自身文明素質及防詐騙意識,嚴厲打擊詐騙行為,這才是我們應該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