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哈爾濱市政府法制辦了解到,哈爾濱市政府擬出臺《哈爾濱市城市通智能卡應用服務管理辦法(草案)》,從即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公共汽車、電車、輪渡船、軌道交通以及出租汽車等城市公共交通領域,應當統一應用城市通智能卡作為電子付費儲值卡。
城市通智能卡分普通卡、學生卡、老年卡、優待卡、特惠卡、優惠卡和敬老卡。辦理城市通智能卡應當到運營服務機構指定網點。城市通智能卡可以反復充值使用。持卡人進行實名制綁定后,可以辦理卡片掛失。卡內金額不足時,應當以現金方式支付。在質量保證期內因城市通智能卡質量原因導致無法正常使用的,持卡人可以到運營服務機構指定網點免費換卡。
持卡人乘坐優惠范圍內公共交通工具時,應當主動出示帶有照片的卡面,不得串用、冒用。應用單位從業人員查驗持卡人有串用、冒用行為的,應當拒絕其使用,并要求持卡人補交差額費用。
使用城市通智能卡應用系統的城市公共汽車、電車、輪渡和軌道交通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卡人可以拒付費用:拒絕持卡人使用城市通智能卡;城市通智能卡讀寫設備發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
市財政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通智能卡在城市公共交通領域實際刷卡優惠部分財政補貼資金撥付管理。
城市通智能卡,是指由運營服務機構統一發行的,在城市交通相關領域應用,具有電子消費、結算、存儲等綜合功能的非接觸式集成電路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