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國標委、網信辦和發改委牽頭,住建部、交通部、工信部、公安部、科技部等多部門配合的統籌工作機制,從標準體系制定、評價指標體系建立及基礎性共用性標準制定等方面開展了大量的頂層設計工作,并取得階段性成果。但是,智慧城市標準還存在不足,比如標準體系目前僅劃分至二級分類,標準明細表尚未形成,缺乏操作性,難以指導各領域各地區智慧城市建設。所以說,《重慶市智慧城市管理信息系統技術規范》的出臺,將有利于解決了重慶市智慧城市管理是什么、建什么、怎么建、用什么標準建和怎么用的問題,在為重慶市智慧城管建設和相關技術應用奠定標準體系的同時,又將為助推全國智慧城管建設與應用提供范例。
眾所周知,建設好、發展好新型智慧城市,需要新理念和新模式,最重要的是要以數據集中和共享為途徑,打通信息壁壘,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管理和服務,形成城市、城市群乃至中國整體性、全局性的城鎮化可持續發展。其中,標準化起到了基礎性、引領性的重要作用。
要建設好新型智慧城市,必須標準先行。智慧城市是個復雜系統,也是新生事物,健康發展需要良好的外部環境。在建設過程中,一定要在建設需求基礎上,充分理解新型智慧城市的內涵、外延及建設目的后,認真做好頂層設計和規劃,運用相應的技術和管理標準做指導,運用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評測并實現不斷改進和完善。要統籌協調,加快構建包括信息技術標準、城市建設標準、信息應用標準在內的智慧城市標準體系,確保有序建設,高效集約。
智慧城市標準,奠定了全球范圍內對智慧城市的統一認識,以及建設途徑和發展框架,特別是智慧城市評估標準為智慧城市建設運營提供了標桿,使得政策制定更有針對性,使得技術選擇更有適應性,使得城鄉居民更易了解智慧城市發展所處的階段,使得智慧城市的建設單位更易有的放矢地投資建設,為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指南。
近年來,意識到標準化對推動“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性,一些城市、機構甚至一些大公司正在制定“智慧城市”的相關標準。就在2017年12月13日,深圳地方團體標準《智慧城市系列標準》在北京首發,該標準為我國智慧城市的建設提供規劃建設經驗。無獨有偶,浙江也在推動智慧城市標準工作。在其編制的《浙江省智慧城市標準化建設五年行動計劃(2015年—2019年)》中,該省計劃通過五年的努力,使得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宣傳、貫徹和實施工作得到全面加強,智慧城市建設標準化項目的試點示范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智慧城市標準制修訂率明顯提高,參與和推動智慧城市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制定的能力明顯增強,智慧城市建設標準化水平顯著提升,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智慧城市建設標準體系和工作機制。
結語:智慧城市建設任重道遠,而標準工作是保證其少走彎路的重要保障和理論依據,需要主管部門、城市、科研院所和企業多方協同努力,并通過國際交流與合作互相借鑒、取長補短。華為主張開放、合作、共贏,做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