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城市停車場規劃建設和用地政策的通知》。《通知》相較于2015年出臺的《關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在具體要求上有了更加明確的細化。其中提到的諸多內容與調研采訪中了解到的信息十分契合,無疑可以將《通知》視為對停車市場運行狀況的一個回應。
首先是土地問題
解決停車難最終無法繞開土地,土地關系到停車的根本問題——空間。此次《通知》對涉及建設車庫的土地進行了明確:其一,明確停車場用地性質,并對用地劃撥以及供后管理進行了詳細說明;其二,明確政府在停車場建設規劃中的牽頭作用,突出停車設施規劃調控中政府的統籌作用;其三,在現有土地上,鼓勵因地制宜地充分利用已有空間,對停車設施進行分層規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其次是產業化問題
政府在停車場建設中有力所不及之處,一是資金,二是技術。目前成熟的智能停車企業有技術有資金,就看政府如何撬動民間資本了。本次《通知》釋放積極信號,“在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泊位的前提下允許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屬商業面積,具體比例由屬地城市政府確定,原則上不超過20%”,“鼓勵路內停車泊位和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實行特許經營”等舉措,給予民間資本更大的盈利空間。
未來停車產業化的發展仍需政府扮演好監督者的角色,管理懲治違章違規停車行為,保障停車市場的正常運營。此外,政府也可以將車位補貼作為撬動民間資本的砝碼,吸引更多有技術有能力的企業進入到停車場建設中來。
城市智慧停車建設需要一個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只有把公眾、企業、政府、市場等多方力量擰成一股“希望之繩”,才能共同服務于城市智慧停車的建設。正如北京市規劃委城市規劃院交通規劃所主任工程師張曉東所說,互聯網技術的不斷發展,對于傳統停車領域必然會帶來無法估量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