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力推進原則。構建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推進體系,加大全域性統籌協調,突破部門、行業、領域壁壘。
(2)集約推進原則。加強功能性服務設施和信息安全保障設施建設,增強智慧城市發展承載能力;加強數據中心與運營平臺建設,集約打造基于數據、支撐業務的智慧城市核心引擎。
(3)牽引推進原則。全面梳理政府、社會管理等方面需求,聚焦城市運行、產業發展、居家生活應用項目,在政策、資金上給予優先支持,推進智慧型產品與服務應用,牽引拉動智慧城市進入可持續良性發展軌道。
(4)規范推進原則。依據統一、開放、可操作建設標準體系和評價指標體系,規范推進跨部門信息共享、跨系統應用集成和業務協同創新。
(5)典型推進原則。按照城市定位、發展戰略、民生優先要求,推進重點區域和重點領域智慧應用體系建設,在試點和示范基礎上,探索推進智慧城市規模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