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是信息時代的城市新形態,已成為城市發展的戰略選擇。國家對智慧城市建設高度重視,李克強總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要“發展智慧城市”。自2012年啟動智慧城市的試點工作以來,住建部已先后公布了3批近300個智慧城市試點名單,目前我國已有超過500個城市在進行智慧城市試點,計劃投資規模超過萬億元,智慧城市在城市交通、醫療、政務管理等領域均取得了廣泛成果。
與此同時,本應有效治療“城市病”的智慧城市自身也出現了病癥。智慧城市到底得了哪些“病”,又該如何治療?近日,《經濟》記者就上述問題對北京郵電大學博士生導師宋俊德進行了專訪。
在宋俊德看來,智慧城市建設主要存在三大問題和病癥,一是信息安全缺乏保障。眾所周知,智慧城市建設離不開大數據處理和數字基礎設施的發展,但目前我國部分核心技術來自國外,一些規劃和工程甚至由國外企業主持。同時宋俊德表示,我國的信息安全保障技術尚不成熟,存在安全隱患。安全經驗的匱乏和安全系統的漏洞,可能增加智慧城市運行和管理中的脆弱性,甚至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二是系統分散建設,數據信息存在孤立現象。“‘信息孤島’問題的解決十分困難。”宋俊德告訴《經濟》記者,造成“信息孤島”問題的原因主要有兩點。“首先,從技術的角度來看,政府各主管部門有自己獨立的垂直IT系統,存在數據不統一、標準化程度不高、互聯互通程度不足等現象,數據無法被云計算、云存儲等大數據處理系統所用。其次,政府各部門存在各自為政的現象,甚至明確表示本部門數據不給其他部門使用。”三是投入不足、資金缺乏。在城鎮化建設初始階段,改革主要依賴于以土地財政為主的基礎建設模式來推進,但隨著新型城鎮化時代的到來,智慧城市的建設、運營和維護過程需要大量的資金,政府難以憑借一己之力滿足全部的資金缺口,需要大量地依靠社會資本的運作。宋俊德強調,部分公共基礎設施,特別是公益性建設項目,并不適合通過基于公私合作項目融資的PPP模式建設,應該由國庫直接撥款,“但目前并無相應的資金到位情況。為了改善有些城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窘境,中央應該進行合理的撥款”。宋俊德告訴記者,不論是從申報數量還是投資量上來看,江蘇、山東、浙江和廣東等東部地區都名列前茅。總體來看,智慧城市建設項目的申報金額與各個城市本身的經濟實力如GDP、財稅額度等成正比。
此外,智慧城市還存在建設個性化不足的問題,“千城一面”,未突出城市和產業特色的現象。一座城市如果喪失了自己的文化和個性,也就失去了自己的風格,淪為流水線上批量生產的產品。在產業布局方面,許多地區對本地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和區域特點的考慮不足,規劃過程中過分貪大求全,未能充分發揮地區優勢,導致事倍功半。“城市的規模大小不同,智慧城市建設的難度也存在巨大差異。大城市全面實現智慧化在技術上比較困難,例如北京和上海,如果要制作全市的智能系統,每個子系統都需要包括多個層級,目前的技術水平難以將所有系統包含在同一個平臺上。因此目前上海、北京等地是由各區、縣、鎮分別申請和分別建設,市一級直接負責一些重點領域;廣州是以智慧城市群的方式申報,由各相應地區分別建設再統一集成;只有深圳是以市為主建設了若干智能化系統”。宋俊德認為,當前國內的智慧城市建設工作應該“以中小城市,或區、縣、鎮為主要對象。智能系統還在發展中,不能求大求全”。
可以說,這些問題和病癥充分暴露了科學規劃和合理統籌的缺乏,使得某些地區的智慧城市建設非但未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和發展方式轉變,反而造成了城市建設的低水平和高成本。換言之,智慧城市出現了不“智慧”的現象。
對此,宋俊德認為,只有在充分考慮到各地區差異性的基礎上,通過不斷地探索與創新,這些問題才能得到有效解決。“中央相關機構應該出臺明確的標準和要求,規范智慧城市的規劃和建設過程。住建部曾多次強調‘一城一策’,應該根據城市本身的特點進行智慧城市建設,而不應該用一個完全統一的標準要求、評審、通過。在政策的制定過程中,應該多聽取當地政府、企業和百姓意見。智慧城市需要有智慧的領導、智慧的企業和智慧的人民,只有將所有人的智慧集中起來,讓城市顯現出人的智慧,才是智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