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智慧城市頂層設計的要求
智慧城市是由多領域、多類別、多級系統構成的龐大系統。它需要處理不同領域、不同系統、不同類型的海量數據。它具有新老系統配合使用、技術發展快速、外部鏈接關系多、內部結構復雜、科研和建設周期長、需要為其他系統提供廣泛的信息支持和服務等特點。因此做好智慧城市的體系架構的頂層設計是非常重要的。智慧城市的體系架構要具備以下特性:
可擴展性
包括:系統結構的可擴展性、系統容量的可擴展性以及網絡的可擴展性。
智慧城市是一個建設周期很長的項目,在建設和維護整個生命周期內,隨著技術不斷的發展可能會有不同的技術和系統需要接入到智慧城市平臺中,因此智慧城市平臺必須具有非常好的可擴展性。
兼容性
包括:對原有系統的兼容性和對不同行業、不同領域系統的兼容性。我國城市的信息化建設已經達到了一個相當的水平,當前已經存在有很多的信息系統。在智慧城市建設中不可能將原有系統推到重來,因此智慧城市平臺對原有系統必須具有兼容性。同時智慧城市是一個包含多領域和多行業的系統,因此必須具有對不同系統和不同格式數據的兼容性。
安全性
智慧城市中的安全性包括平臺本身的安全性、數據的安全性以及通信的安全性。智慧城市平臺對于城市的日常運行、應急處理等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如果平臺受到病毒和黑客的侵擾那么后果是不堪設想的。因此智慧城市平臺的安全性至關重要,它直接影響到智慧城市的發展和運行。
智慧城市中數據的安全性也非常重要。智慧城市平臺中存儲著政府、企業、行業以及個人等海量的信息數據,這些數據涉及到很多的國家機密、商業機密以及個人隱私。因此智慧城市平臺必須有足夠的安全措施保證數據在傳送、存儲等各個環節的安全性,保證不會被不法分子竊取。
可靠性
智慧城市平臺必須具備很高的可靠性,這是在異常和危險情況下系統生存的關鍵。智慧城市平臺本身是一個復雜的分布式系統,因此這里的可靠性包括軟件系統的可靠性、硬件的可靠性以及網絡的可靠性。
可管理性
智慧城市平臺是一個龐大的系統,涉及到很多的子系統和網絡,因此易操作和易管理的特性是智慧城市平臺的關鍵特性之一。
智慧城市平臺應能提供業務管理、配置管理、故障檢測和性能監視等基本的功能。使系統在發生故障時能盡快的得以診斷和修復。系統要易于操作,以便于降低運行維護成本。
(二)智慧城市體系架構
智慧城市體系架構
智慧城市的體系架構自下而上分為:感知層、通信層、數據層、應用層;以及完善的標準體系和安全體系。體系架構如下圖所示:
感知層是智慧城市實現其“智慧”的基本條件。感知層具有超強的環境感知能力和智能性,通過RFID、傳感器、傳感網等物聯網技術實現對城市范圍內基礎設施、環境、建筑、安全等的監測和控制,為個人和社會提供無處不在的、無所不能的信息服務和應用。
通信層是智慧城市中的信息高速公路,是未來智慧城市的重要基礎設施。未來城市的通信網絡應該是由大容量、高帶寬、高可靠的光網絡和全城覆蓋的無線寬帶網絡所組成,為實現城市的智慧化奠定良好的基礎。同時,讓市民“隨時、隨地、隨需”都可以寬帶上網,而且可以享受網絡電視、高清電視、高清視頻通話等寬帶業務。
數據層的核心目的是讓城市更加“智慧”,在未來的智慧城市中,數據是非常重要的戰略性資源,因此構建智慧城市的數據層是智慧城市建設中非常重要的一環。數據層主要的目的是通過數據關聯、數據挖掘、數據活化等技術解決數據割裂、無法共享等問題。
數據層包含各行業、各部門、各企業的數據中心以及為實現數據共享、數據活化等建立的市一級的動態數據中心、數據倉庫等。
應用層主要是指在感知層、通信層、數據層基礎上建立的各種應用系統。智慧產業、智慧管理和智慧民生構成的智慧應用層,促進實現“產業發展、功能提升、民生幸福”的智慧城市。市民可以通過各種終端訪問這些系統,市民可以親自體驗到城市生活的幸福與和諧。
1.感知層
智慧城市中的感知層又可分為感知對象子層、感知單元、傳感網絡、接入網關子層。
感知對象子層
感知對象主要是指物理世界中的“物”,比如需要監測的設施和設備、在智慧交通中的車輛、智慧物流中的物品、在智慧社區中被監控的人,甚至在遙感測繪中的地球表面空間都是被感知對象。
感知單元
感知單元是指具有數據采集功能的,用于采集物理世界中發生的物理事件和數據的設備和網絡。采集的數據可以包括各類物理量、標識、音頻、視頻數據等。數據采集設備涉及傳感器、RFID、多媒體信息采集、二維碼和實時定位設備等。
傳感網絡
由傳感設備組成的傳感網,包括通過近距離無線通信方式組成的無線傳感網以及其它的傳感網。在智慧城市體系中要求每個感知設備都能夠尋址,都可以通信,都可以被控制。
接入網關
接入網關主要負責將感知層接入到智慧城市的通信層中,可能做的處理包括協議轉換、數據轉換等工作,這取決于感知層和網絡層采用的技術。
2.通信層
智慧城市的通信層是以“寬帶、無線、泛在、融合”為特征的智慧一體化網絡。實現高起點、高標準面向未來信息網絡,促進電信網、互聯網、廣播電視網的融合,滿足智慧城市發展要求。未來網絡的發展不僅要求更高的寬帶速度、更便捷的接入方式、更深程度的融合還要支持人與機器(或物體)間以及機器到機器間通信,最終形成智慧一體化的網絡基礎設施。
我國的通信事業經過十余年的快速發展,移動通信、互聯網等技術已比較成熟,基本能夠滿足智慧城市中數據傳輸的需要。通信層是智慧城市體系架構中發展最好、也較為完善的一部分。
3.數據層
城市本身是典型的數據密集環境,城市的運行涵蓋環境檢測、城市交通、公共服務、居家生活、經濟商務、健康管理、公共安全等諸多方面,海量的數據在不斷被生產出來。更充分、更智能地發揮數據的作用是智慧城市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因此智慧城市的數據層是智慧城市體系架構中的核心。
數據層采用云計算的架構模式。數據層體系結構主要分為3層:城市數據中心、城市基礎庫和城市的云服務。
城市數據中心:數據中心作為未來智慧城市的重要基礎設施,主要包括計算機、存儲設備、網絡設施、數據庫和軟件等物理資源。數據中心利用虛擬化和云計算技術將大量相同類型的資源構成同構或接近同構的資源池。資源的虛擬化避免了硬件異構的特性,并被動態分配和動態調整。
城市基礎庫:城市基礎庫是智慧城市中的基礎的信息資源,是其他應用的基礎數據。智慧城市中經過授權的用戶可以訪問和共享這些數據。
城市云服務:主要為智慧城市的各級用戶提供包括政務云、行業云和公共云在內的云服務。城市云服務將以服務的形式為用戶提供軟件、應用和計算資源等,用戶不再關心軟件的購買、安裝和升級維護,根據租用服務的實際使用情況進行付費。
4.應用層
智慧城市應用層由智慧產業型應用、智慧管理型應用和智慧民生型應用構成,促進實現“產業發展、功能提升、民生幸福”的智慧城市。
(三)智慧城市標準體系
為了推進智慧城市相關產業的快速、健康發展,必須有統一的技術和接口標準。智慧城市不僅涉及一些基礎性的關鍵技術而且與應用密切相關,因此,智慧城市的標準體系中分為技術基礎標準和應用標準兩個部分。
對于在智慧城市中已有的技術和標準我們盡可能的進行引用,比如通信層所涉及的電信行業標準已經相對的完善和成熟,我們將直接引用不在制定。制定標準過程中,堅持以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為核心,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形成大家認可的標準體系,使標準真正起到推動產業發展的作用。
1.技術基礎標準體系
通用規范部分
通用規范部分主要定義智慧城市技術中的名詞術語、體系架構以及需求分析等。
感知層部分
感知層部分主要涉及智慧城市中動態感知層的相關標準,主要涉及到傳感器接口、組網協議、接入標準、統一標識和安全標準等。
通信層部分
通信層是智慧城市中標準較為完善和發展最好的一個部分,有大量的國際和國內標準。在智慧城市標準體系中,這部分主要是引用現有標準,不再重新制定。
數據層部分
數據層部分涉及的標準主要有云計算本身、信息描述、信息存儲和云安全的標準。
接口部分
接口部分包括:網絡接口、數據接口、中間件接口和用戶接口。
測試規范部分
測試規范包括系統的系統測試、一致性測試、互操作測試。
2.應用標準體系
應用標準部分主要涵蓋的是各行業的標準。智慧城市涉及到很多行業的應用,各行業的標準制定情況各不相同,有的已經有大量的標準存在,有的標準相對較少;另外在智慧城市中還要考慮跨專業、跨單位和跨地域的多域協同運行和管理的情況。
因此,在制定應用標準時,我們會堅持盡量引用和修改現有標準,對于現有標準沒有涉及到的技術再重新制定新的標準,并加強跨地域、跨單位的多域協同運行時的標準制定。
(四)智慧城市信息安全體系
1.智慧城市信息安全體系總體架構
智慧城市信息安全體系在安全基礎設施的基礎上,從技術和管理雙方面為智慧城市提供安全保障。在技術層面上,從物理與環境安全、系統安全、網絡安全和數據與應用安全四個方向建立全面的安全防護體系。并針對智慧城市的感知層、通信層、數據層、應用層上各自特有的安全隱患分別實施相應的解決方案,實現對智慧城市的層層防控。借此保護包括智慧城市整體建設體系,保障智慧城市的安全。
2.智慧城市信息安全基礎設施
智慧城市安全基礎設施是整個體系的技術基礎,提供了各種智慧應用場景下普遍、大量需要用到的安全技術,包括容災體系、密鑰管理、數字證書、等級保護體系等,是其他各維度的基礎。智慧城市安全基礎設施建設以整合提升現有資源為主要方式,建立邏輯上統一的容災恢復中心、監控應急中心、密鑰管理中心、安全管理中心、身份管理中心和安全評測中心等六大安全中心。
3.智慧城市信息安全技術防護
信息安全技術防護包括物理域環境的安全,系統的安全,網絡的安全、以及數據與應用的安全。
物理與環境安全包括:環境安全、設備安全、災難恢復預防幾個方面。
系統安全主要包括:防病毒技術、主機安全加固、操作系統安全三個方面。
網絡安全包括:網關殺毒、防火墻、入侵檢測幾個方面。
數據與應用安全:包含數據庫加密和數據庫備份等技術。
4.智慧城市信息安全管理體系
智慧城市的安全保障體系是全方位的,需要全社會的積極配合以及各職能部門的相互協調。有必要建立或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和組織體系,完善安全運行管理機制,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和分工,從技術、管理和法律等多方面保證智慧城市的正常運行。
完善信息安全組織體系
成立以政府職能部門為主的“智慧城市”安全管理機構,強化和明確其職責;在健全信息安全組織體系的基礎上,切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部門作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責任人;
技術部門主管或項目負責人作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直接責任人,強化對網絡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管理。
加強信息安全配套建設
消除信息安全風險隱患,把好涉密計算機和存儲介質、內部網絡對外接入、設備采購和服務外包三個重要的管理關口。對政府信息系統和涉及重大民生及城市公共服務重要系統,建立與之配套的數據災備中心。
加強對涉密信息的監督管理
對相關單位將涉密信息存儲在聯網計算機上并違反規定上互聯網,將涉密信息暴露在互聯網上的要及時糾正,并對有關人員進行教育和處理。對網上發布的信息進行監控,及時發現泄密事件,將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圍內,使保密制度得到有效的執行和落實。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
制定整個城市的安全方針、安全策略以及整體的安全戰略規劃;針對市一級信息安全管理制定相應管理制度和規范;要求基礎網絡和重要信息系統運營、使用單位根據自身情況,制定包括安全責任制度、定期檢查制度、評估改進制度、安全外包制度、事故報告制度等在內的日常信息安全規章制度。
開展信息安全和信息法制教育
要通過加強信息安全知識的普及教育,特別是對相關人員進行網絡安全知識培訓,大力強化相關隊伍的安全保密意識,使網絡信息安全宣傳教育工作不留死角,為網絡信息系統安全運行創造條件。與人事制度相結合,對信息安全相關崗位的工作人員的錄用、調崗、離職有一定的管理機制,對在崗人員有相關考核,切實把好用人關。對網絡管理人員和涉密操作人員要簽訂保密協議,明確保密職責,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四、智慧城市的建設
智慧城市的建設是一項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與市民的生活、城市的運行都息息相關。因此在智慧建設過程中要遵循一定的原則、方法,不能盲目建設,并需要相應的保障和措施。
(一)智慧城市的建設原則
明確定位、突出個性不同的城市具有不同的個性,城市是具有生命力的,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設必須突出城市設計,科學編制概念性規劃;打造獨特的城市形象,建立鮮明的城市特色。我國的智慧城市建設必須具有歷史的戰略眼光,必須根據每個城市自身的特色、歷史、文化、經濟發展找準定位、突出每個城市的個性和文化,建設有特色和生命力的智慧城市,避免千篇一律、生搬硬套。
政府引導、市場運作
政府要發揮對智慧城市建設的引領和主導作用,制定智慧城市建設發展戰略,明確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制定和頒布促進智慧城市建設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引導性投入,營造有利于智慧城市建設的發展環境和條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推動建設要素向城市集聚與流動,利用市場機制擴大社會資本對智慧城市建設的投入力度,特別是增大私人資本對城市ICT基礎設施和科技、知識競爭力的基礎投入,采用BT等模式充分利用社會資金,帶動智慧城市的發展。面向應用、帶動產業要把智慧應用作為建設智慧城市的核心內容,要把優勢產業智慧化提升和培育新興智慧產業作為智慧城市建設的動力引擎,以智慧應用帶動智慧產業,以智慧產業促進智慧應用,切實增強智慧產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大幅提升智慧產業對城市經濟發展的貢獻率,提高城市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
資源整合、基礎共建
智慧城市建設不是另起爐灶,不是大量開工建設新的信息化應用系統,必須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的各級各類資源,著力打破固有的行業和部門壁壘,加強行業之間、部門之間的資源整合力度,促進共享、力求集約。圍繞城市運行數據的采集、加工、提煉、分析、應用等開展的融合工作是智慧城市建設的核心與關鍵環節,要大力推進城市范圍內數據融合,通過數據融合真正實現信息與智慧決策的融合,從根本上促進實現政府部門的協同共享、行業的互動協調、城市的精細化運行管理、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
民生導向、全民參與
智慧城市建設需要市民積極參與,要把關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為智慧城市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解決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教育、食品藥品安全等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讓老百姓真正體驗到智慧城市建設帶來的生活品質改善,提升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數。要在應用體系的規劃設計和產業發展上注重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形成一種節約、高效、低碳的智慧城市建設模式。
開放合作、安全高效
智慧城市建設要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以開放的心態搞好智慧城市建設。同時,要高度關注物聯網、云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對智慧城市建設所帶來的安全問題,構建適應智慧城市建設的安全保障體系,確保在充分互聯、資源整合和數據融合背景下的智慧城市的安全可靠,提高智慧城市的安全保障能力。
試點先行、穩步推進
智慧城市從概念到落地,仍是一個全新的事物。到目前為止,全球范圍內并未形成統一的智慧城市建設模式和路徑,也沒有較為成熟的經驗,我國智慧城市的建設還處于初期探索階段。為此,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試點先行,小步快走,分步實施,穩步推進。要通過試點示范,充分實踐和驗證智慧城市建設中技術的先進性、模式的可復制性和經驗的可推廣性。通過試點示范,不斷探索和總結智慧城市的建設模式,積極穩妥地推進智慧城市建設。
(二)智慧城市的建設方法
智慧城市的建設必須按照一定的方法和步驟穩步推進,不可盲目建設。按照先分析后設計,先規劃后實施的思想,我們把智慧城市的建設分為五個步驟進行,即:定位設計實施評價推廣。這五步,必須有條不紊按序進行,前面一步是后一步的基礎,必須把前面一步工作做好、做扎實才可進行下一步工作,以保證智慧城市建設的每一步有章可循,切不可冒進圖快。
定位
每個城市都是有生命力的,每個城市都具有自身的歷史、文化和特色,在建設智慧城市之前,必須做好城市本身的定位分析。根據城市自身的特色和現狀,以城市中長期發展規劃為指引,找準定位、突出城市的個性和文化,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符合自身實際的智慧城市建設的愿景目標、建設路線等。避免照搬、照抄其他城市的建設方案。
設計
根據定位分析的愿景和目標構建智慧城市的總體架構,優先選擇涉及民生和社會熱點問題、對產業升級轉型有較大促進作用、能夠提升城市運行效率的重點項目進行設計。構建智慧城市的標準體系,為智慧城市建設提供標準化支撐,保證試點工程建設健康、有序地開展。構建全面的安全防護體系為智慧城市打造堅實的安全之盾。建立相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機制,為智慧城市建設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實施
在做好總體設計和規劃的前提下進行智慧城市的建設實施,實施過程中針對各個項目的不同特點,選擇合適的投資運營模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吸引社會資金投入智慧城市建設;借助市場力量進行項目的運營和運維,帶動本地服務業發展;如需政府投入,盡量采用“建設-轉移”的方式,減輕財政壓力。智慧城市的建設和運營必須建立強有力的組織管理模式,在智慧城市建設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評價
智慧城市的評價是檢驗智慧城市建設成果的環節。智慧城市的評價可以從績效和效益兩個方面進行,績效評價對“智慧城市”建設成果進行量化計算;效益分析從社會、經濟發展的推動、促進方面考量智慧城市建設的價值。
推廣
智慧城市建設之后,將從內生和外延兩個層面產生輻射推廣作用。將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產生的經濟效應、智慧建設的理念輻射到周邊;通過應用示范帶動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的推廣,推動相關行業的智慧化應用。
(三)智慧城市的建設內容
1.智慧城市的基礎設施
智慧城市的基礎設施包括信息、交通和電網等城市基礎設施。現代化的信息基礎設施就是要不斷夯實信息化或智能化發展的基礎設施和公共平臺,建設高速寬帶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讓市民充分享受到有線寬帶網、無線寬帶網、3G移動網等帶來的便利。
此外,還要推進智能交通、智能電網、智能管網等城市基礎建設,推進實體基礎設施與信息基礎設施相融合,形成高度一體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礎設施。
2.智慧城市的資源管理
智慧城市的資源管理是通過對能源、水資源、土地資源的智能管理,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通過借助物聯網、傳感網等新技術,努力通過能源生產、儲運、應用和再生等環節減少能源資源消耗,發展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網絡、節能環保、生命科學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打造全球領先的低碳城市發展模式。
3.智慧城市的公共服務
通過加強就業、醫療、文化、安居等專業性應用系統建設,通過提升城市建設和管理的規范化、精準化和智能化水平,有效促進城市公共資源在城市范圍共享,積極推動城市人流、物流、信息流、資金流的協調高效運行,在提升城市運行效率和公共服務水平的同時,推動城市發展轉型升級。
4.智慧城市的產業體系
智慧城市的產業體系是通過打造以物聯網、云計算、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等產業為代表的智慧信息產業、以現代物流和電子商務為代表的智慧服務業、以智能制造為代表的智慧工業、以設施農業和精準農業為代表的智慧農業,提高信息技術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以智慧城市建設帶動智慧產業發展,以智慧產業發展支撐智慧城市建設。
5.智慧城市的安全保障
智慧城市的安全保障既包括信息安全保障,也包括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信息安全保障體系主要包括網絡安全、操作系統安全、數據庫安全以及應用系統安全等,依賴的安全技術包括密碼技術、身份認證、訪問控制、虛擬專用網和公共密鑰等。城市公共安全保障體系包括安全網絡視頻監控、公共安全應急指揮等,為預防和打擊各種妨害社會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動、保障社會的安全和穩定提供了保障手段。
6.智慧城市的人文建設
智慧城市的人文建設包含六個方面:一是培育具有現代素質的市民。市民要不斷增強城市意識、開放意識、法制意識和現代生活環境意識,促進一個城市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和精神風貌。二是建設具有個性的城市形象文化。城市形象文化主要包括城市現代化的基礎設施和時尚的外觀形象,要講究城市的整體和諧和審美情趣,有文化個性和藝術感。三是挖掘城市的歷史文化資源。歷史文化是一個城市文化個性的生動體現。四是形成若干個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或藝術團體。教育是文化的基礎,科技是文化的精華,藝術團體是文化的結晶,這三者是衡量一個城市文化水平高低的關鍵性指標。五是推進城市的文化產業繁榮發展。文化產業既可以有力地促進經濟發展,也可以極大地提高一個城市的文化品位。六是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文化活動。群眾文化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建設智慧城市必不可少的一個重要內容。
(四)智慧城市建設的保障措施
智慧城市建設亟需政府出臺相應的優惠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相關政府部門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
把“智慧城市”建設作為事關城市未來發展的重大戰略來謀劃部署。要站在發展知識文明的戰略高度、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全局高度、培育經濟新增長點構建區域競爭新優勢的現實角度,充分認識“智慧城市”建設的重大意義,統籌謀劃部署,著力抓好“智慧城市”相關試點工作。
制定“智慧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推進計劃。要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成立專門編制規劃小組,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物聯網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的基礎上,認真做好頂層設計,明確思路、任務和工作舉措,形成“智慧城市”建設的總體方案,提出可行的系統建設計劃和工作任務。研究出臺加快“智慧城市”建設的政策措施。政府要出臺推進“智慧城市”建設的指導性政策意見,完善相關稅收、財政、用地等政策,建立新一代信息產業發展指南,鼓勵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建立“智慧城市”建設的財政專項資金,加大對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和信息產業發展的投入力度。
加大借力發展和對外合作力度。充分發揮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利用市場機制擴大社會資本對智慧城市建設的投入力度。不斷完善智慧技術創新和產業支撐體系。重視省部合作,創建國家、行業標準,合力推進智慧城市相關標準的研制。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加強與電信運營商的戰略合作,創新商業模式和服務模式,進一步做好“三網融合”及物聯網相關機構和項目的引進和實施。加強智慧產品和技術應用推廣培訓,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普及化大眾化。
加大智慧城市建設的試點力度。充分發揮現有試點城市的示范作用,在信息化基礎較好的部分城市擴大試點范圍,促進智慧城市創建與信息技術、信息產業創新的互動發展。大力開展智慧應用體系以及居民信息應用能力建設,加快形成產業發展高端化、社會運行管理高效率、居民生活高品質的具有較強輻射力、影響力和帶動力的智慧城市。著力探索構建政府、企業、市場等在智慧城市建設和運營中的關系,尤其是要大力推動商業模式、服務模式創新,努力走出可持續的智慧城市建設路徑。
五、智慧城市評價體系
“智慧城市”評價體系是由一套科學系統的評價指標構成的,是對“智慧城市”建設成果進行量化計算、科學評測的方法體系,是檢驗智慧城市成果的具體體現,將起到引領、監測指導、量化評估等作用。
(一)智慧城市的評價體系及評價模型
對智慧城市的評價是以城市信息化測評為基礎的,因此需要分析城市信息化測評的方式和方法,以便在此基礎上研究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智慧城市評價體系首先需要客觀地評價智慧城市發展的效果,客觀地評價智慧城市發展戰略的正確性。
金字塔式的評價模型把信息基礎設施、智慧應用和支撐體系作為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評價指標。其中,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是實現智慧城市這一目標的基礎,海量的智慧應用開拓則是一條有效路徑,而支撐體系是建設智慧城市的重要保障。智慧城市價值實現主要評價智慧城市整體綜合功能滿足人與自然健康發展的程度,最終目標是實現城市資源能源清潔高效、自然環境健康宜人、基礎設施完善舒適、社會環境和諧文明。
(二)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
確立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是評價城市智慧化的一個核心和關鍵的環節。指標體系涵蓋是否全面,層次結構是否清晰合理,直接關系到評價質量的好壞。智慧城市建設效果的分類涉及到諸多方面,要對其進行合理地評價分類,必須建立完善的指標體系。
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包括信息基礎設施、智慧應用、支撐體系、價值實現四大類指標,通過這四大類指標形成以基礎網絡建設、公共支撐服務體系建設、智慧應用等為導向的智慧城市評價體系,反映智慧城市價值實現的程度。評價指標的選取應遵循幾項原則:
可采集性:指標的歷史、當前數據的采集是容易和科學的;
可加性:指標可按區域劃分進行數據采集和匯總;
認知性:指標的數據來源具有可靠的依據,指標體系衡量結果能得到認可;
代表性:指標可較全面反映某個方面的總體發展水平;
可比性:不同城市間、城市不同歷史階段可根據指標進行科學比較;
可擴展性:可根據實際發展情況對指標體系內容進行增減和修改。
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總體可分為信息基礎設施、智慧應用、支撐體系、價值實現四個維度,包括19個二級指標、57個三級指標。本指標體系統籌考慮了城市信息網絡基礎設施發展水平、綜合競爭力、政策法規、綠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因素,還包括了智慧化交通管理、醫療教育體系、環保網絡以及產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市民文化科學素養等軟件條件。通過該體系,可將抽象的智慧城市具體化、指標化,形成鮮明的導向,確保城市管理更高效、城市環境更宜居、居民幸福指數不斷提升。
建設智慧城市絕非朝夕之功,而編制智慧城市指標體系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智慧城市評價指標編制過程本身就是一個不斷修改、完善的動態過程,此外各指標在智慧城市發展評價中的權重也是一個動態調整過程,今后還需要根據對智慧城市認識的深化以及建設智慧城市的實踐,適時對指標體系進行動態調整。具體的指標在評定不同城市以及城市的不同階段時可能會有不同,需要進一步的研究和探索。
結束語
智慧城市建設是一項長期的、復雜的、艱巨的大工程,需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循序漸進,穩步推進。目前智慧城市還處在探索階段,我們要抓住這個機會,在中國城市化的進程中,通過政府、企業和市民的共同努力,一定能迎來健康的智慧城市的發展,實現“發展更科學、管理更高效、生活更美好”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