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信息官必須確定與亞洲數字巨頭展開協作亦或競爭
11月8日消息,全球領先的信息技術研究和顧問公司Gartner的最新研究成果顯示,亞太地區各大領先數字企業對于全球企業而言,既是威脅也是機遇,輕易忽視它們的首席信息官將會遇到風險。Gartner分析師建議,參與構建或拓展數字化業務的首席信息官應盡早確定并了解亞洲的主要顛覆性企業,并與其戰略規劃小組一起決定是與這些數字巨頭展開協作還是競爭。
Gartner預測,到2021年,由于顛覆性競爭和/或無法自我革新,80%的傳統企業將會丟失其10%的市場份額。
Gartner研究總監呂俊寬認為,全球企業的首席信息官與IT領導者通常熟悉諸如谷歌、Facebook、亞馬遜與蘋果這樣的美國數字巨頭,但在其如何突破數字化業務態勢方面,亞洲的數字巨頭通常并不被他們所知。
呂俊寬表示:“首席信息官與IT領導者若未對亞太地區的數字顛覆性企業進行相應商業機會的全面研究,那么其將無法完全合理安排全球IT投資的優先順序。亞太GDP增速比全球市場快1.6倍。移動錢包之類技術的采用率非常高,在這些市場內,互聯網用戶多達17億人。隨著中國與美國數字巨頭爭相突破全球市場,任何人都無法置身事外。”
亞太地區十大數字顛覆性企業
數字顛覆性企業(digital disruptor)支持或帶來數字顛覆(digital disruption)。更為正式的說法是,Gartner將數字顛覆性企業定義為對由數字能力、渠道或資產所導致或由其表達的文化、市場、行業或流程的基本預期及行為轉變造成影響的任何實體。
為衡量各企業在4個重要顛覆元素——即:技術、業務、行業與社會方面的影響力,Gartner模型考慮了三種要素(規模、范圍與豐富性),以此確定亞太地區首要的數字顛覆性企業。源自這些視角的投資優先次序可以為未來創新指明清晰的方向。
表一、亞太地區十大數字顛覆性企業
資料來源:Gartner(2017年10月)
首席信息官該如何應對
Gartner認為,面對亞洲數字巨頭的崛起,首席信息官擁有以下三種應對選項。
1) 利用:在亞太地區開展業務的企業,如果其收入、用戶或客戶側重于亞洲,那么選擇美國或歐洲供應商及合作伙伴可能會讓其處于不利地位,因此需要通過亞洲數字企業重新設計IT基礎架構。例如,首席信息官應考慮轉向總部位于中國且能夠在中國運營的云服務,而非使用在監管或本地化方面面臨限制的全球服務。
2) 競爭:目前,大部分亞太地區的數字顛覆性企業都在努力搶占消費類領域,如:家庭與交通運輸。但是,數字巨頭目前正在從B2C轉至B2B、政府與企業領域,如:工業與醫療行業。這就給了企業一個構建數字平臺或引領數字生態系統的機會窗口。如果某企業擁有非常強大的品牌并與客戶和合作伙伴緊密聯系,它則可以重新評估宿敵,構建一個與數字顛覆性企業展開共同競爭的生態系統。
3) 合作:全球性企業擁有一些可用來與亞洲數字巨頭建立合作關系的優勢,例如其寶貴的內部數據、全球專長以及在亞太地區之外的業務布局等。企業應組建專門的小組,推動其數字化業務轉型,進而與亞洲數字巨頭開展合作。由于這些公司通常更為敏捷且業務規模更小,因此首席信息官必須識別文化與工作模式的差異。
呂俊寬表示:“在亞洲的數字化業務生態系統內,各數字顛覆性企業都在爭奪獨特的優勢,并且只會變得愈發強大。首席信息官與IT領導者需要捫心自問是否能夠為與之展開協作或競爭——無論何時都無法對它們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