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國慶節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華為、中興一級供應商——福昌電子突然宣布倒閉。該公司發出的通告中指出倒閉因資金鏈斷裂,其法人代表陳金色還宣稱,公司資金缺口8000萬,欠供應商債務多達2.7億元;一周之后,同為華為手機零配件供應商的中顯微和創世也宣布倒閉,這兩家公司的欠債遠高于福昌電子。
要知道,這幾起事件還只是上游供應鏈公司倒閉的冰山一角,面對一系列的倒閉事件供應商紛紛放出“老板跑路”、“惡意倒閉”等言論,不少媒體更是加以渲染,各種輿論鋪天蓋地。那事情的真相是什么?我們不妨聽聽供應商、員工以及律師的說法。
供應商以及員工怎么說的?
毋庸置疑,供應商和員工都是工廠倒閉后利益受損的一方。從今年1月的東莞兆信,到上個月的鴻楷興塑膠,這些工廠倒閉后無一例外都欠下了供應商數千萬甚至過億的債務,其中福昌電子每家供應商的欠款額度在幾十萬到一千萬不等。媒體從相關供應商得到的消息是,欠款均沒有得到解決。
幾十萬幾百萬的貨款打水漂,很多供應商自然坐不住。福昌電子某供應商表示,“股東轉移財產,企業倒閉,一定要讓法人坐牢,特別像深圳市福昌電子技術有限公司惡意倒的,要不會有更多無良老板惡意倒閉。”
為什么說是惡意倒閉?
據該供應商表示,福昌電子倒閉的代理律師是深圳某律師事務所的閆律師,巧的是上個月鴻楷興工廠倒閉也是由該律師出面談判,該供應商認為兩家工廠倒閉都是由同一個律師一手策劃。另外還有供應商透露,“(福昌電子)之前一直說要上市,欠款有的拖了一年多甚至兩年,因為合作周期比較長了所以警惕性放低了。”在他們看來,工廠突然倒閉實際上是一起詐騙案,令人咋舌。據媒體了解,有供應商同時遭遇了兩起倒閉事件,“惡意倒閉”的說法不脛而走。
不過,相對理性的供應商則表示,供應鏈公司倒閉已經是家常便飯,“幾乎每天都有一家工廠倒閉。”
作為第二大受害者,員工更多的是退一步做出妥協。雖然無辜遭到了失業的厄運,但相比供應商,他們算幸運的了,根據福昌電子多位員工表示,他們都收到了賠款,這已經足夠了。
那么,這幾起工廠倒閉真的是惡意倒閉嗎?
帶著這樣的疑問,媒體聯系了深圳當地另外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首先大家需要了解的是,倒閉并不等于破產,根據法律規定,倒閉只是企業停止生產,而破產是一個法律程序,需要經過人民法院的審查,符合條件的才能宣告破產。顯然,上述工廠只是停止運營并不是破產,公司的資產(生產設備)都在產線上。
該律師表示,“惡意倒閉”是形容人為策劃(例如惡意轉移資產、惡意制造債務)導致資金鏈斷裂以及工廠倒閉,這只是一個比較形象的描述詞語,并不是法律概念。
雖然,有供應商宣稱福昌電子等工廠的法人存在轉移資產的嫌疑,但是回到法律層面上,現有資料并不能證明這幾家工廠倒下為惡意操作。所以,本著對大眾負責任的態度,我們需要強調的是“惡意倒閉”一說是不成立的。
另外,如果企業老板轉移財產的行為已經坐實,那么相關負責人就要向供應商做出賠償,嚴重的還要負刑事責任。所以,按照現在的法律條文,企業無空可鉆,所謂的快速轉移資產也是無效的。
工廠倒閉后,供應商的欠款怎么解決?
如上文提到的,在被拖欠債務的供應商中間,最高的債務金額高達千萬人民幣,因此,類似福昌電子這樣的倒閉可能會引起連鎖反應,導致一系列的資金鏈斷裂問題,這引起了業界的一陣恐慌。
上述工廠老板均有卷款跑路嫌疑,但供應商依然有渠道追回貸款。
該律師表示,被拖欠貸款的供應商可以提出破產申請,如果供應商提供的數據屬實,那么各供應商可以按債務比例及擔保順序來獲得一定的賠款。償還債務有幾種方式:
一、如果工廠能繼續生產,則企業可繼續生產,通過正常生產償還債務;
二、如果工廠資產足以抵債,可變賣資產抵債,或債權人或員工訴至法院,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得到法院支持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三、如果工廠資產不足以抵債,可申請破產,通過破產清算,獲得公司財產。
所以,供應商需要清楚的是,只要倒閉工廠賬戶上有資產,那么他們手上的賬款都可以得到清償。不過在第三類情況下,供應商不能依法拿到所有的欠款,因為債權需要依據工廠所剩資產空間來分配,對供應商來說,商業合作本身就潛在一定的風險。
總而言之,對于最近發生的幾起工廠倒閉事件,“惡意倒閉”說法只是捕風捉影,而供應商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挽回自身的損失。
附:今年大型工廠倒閉事件
今年1月,東莞市兆信通訊實業有限公司倒閉,欠款5000萬;
7月,中山市伊達科技有限公司倒閉,欠款3000萬;
9月,鴻楷興塑膠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倒閉,拖欠3500萬貸款;
10月8日,福昌電子倒閉,欠供應商4億多債務。同日下午,東莞市京馳塑膠科技有限公司倒閉,欠供應商3千萬貨款;
10月12日,中顯微工廠倒閉,欠款6億;
10月15日,惠州創仕科技倒閉,欠款10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