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難確定下一個商業(yè)合并的是哪兩家公司,也很難確定這場合并的浪潮下一次拍擊市場的沙灘是什么時候,但是你可以知道,只要商業(yè)公司滿足了這些條件中的全部或者幾個,合并就會繼續(xù)發(fā)生。
一 法律對于壟斷的界定和界限像今天這樣模糊
換句話說,如果兩個公司的市場份額加在一起約等于100%的情況下而仍舊沒有被視作是壟斷的話,那么這就讓這兩家公司的合并有了法律層面的“默許”。
壟斷的最大好處就是可以在市場上隨意調節(jié)價格與產(chǎn)量,如果說具體到滴滴與快的的例子中,那就是可以調節(jié)價格。并且以自己市場份額的領先地位不斷地向行業(yè)內其他競爭對手進行價格施壓,如果競爭對手沒法跟進,那么就會逐漸的流失用戶,最終出局。
筆者認為,國內的法律對于壟斷的定義還是存在一定程度的疏漏。雖然年初對于高通反壟斷的調查說明了國家對于壟斷企業(yè)的打擊力度和決心,但是具體到國內的企業(yè)大張旗鼓的合并后的壟斷地位卻好像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其實這種行為是有害于市場的。
二 只能比拼燒錢補貼搶占用戶
在筆者不久前寫的文章《從1元出境游被叫停,談談降維攻擊的層次》中分析過,目前市場上流行的一種擴大市場份額的思路就是通過用融資的資本進行直接補貼用戶這種簡單粗暴但是沒有未來的手法在短時間內大量獲得用戶。
之所以說這種方法沒有未來是因為這種方法太容易被抄襲,只要另外一家用同樣的方法進行搶占市場,那么這個過程就會無休止的進行下去。直到兩家沒什么錢可以再燒。也就是說,不健康的發(fā)展模式吸引到的也只會是善變的用戶群體。
這個條件的另一個側面就是,除了用錢進行降維攻擊以外,兩個競爭對手之間彼此沒有更加差異化的獨特的甚至核心功能。缺失了自己獨創(chuàng)的功能就會導致沒有屬于自己的核心用戶,那么只要對手補貼的比我高,那么用戶就會紛紛跑到對手的App或者商場中進行購物或者消費。
倘若能夠開發(fā)出自家獨有的功能,將服務的質量和技術水準不斷地提升,這樣會出現(xiàn)即便對手補貼高,但是因為自己的服務好功能好而留下來的核心用戶,這些人就會成為公司日后健康發(fā)展的原動力。
三 融資數(shù)輪,上市始終遙遙無期
如果從投資人的角度看這個條件,就會變得更加容易理解:投資人著急了。
投資一個公司最后直到上市,套現(xiàn)股票獲得大量利潤,這是投資人的收益邏輯。可是如果公司經(jīng)過數(shù)輪融資屢次沖擊上市而不得,那就會讓投資人失去耐心,這時候要么撮合合并上市,要么將股份“賣”給另外一個投資公司,就顯得更加合理。或者合并后的新公司要么具有更大的市場份額,要么具有更加成熟的團隊,上市的成功率必然提升。或者其中一方的股東投資公司通過合并的方式變賣全部的股份,兩種方式都會減少投資風險。
無論是愛奇藝與PPS的合并還是優(yōu)酷與土豆的合并等等,這些合并的背后都有資本推動的一大因素,甚至說完全是由投資公司進行主導也不過分。
四 一方?jīng)]錢有專利,一方有錢想買專利
雖然諾基亞和微軟的合并符合這個條件,但是它們不是互聯(lián)網(wǎng)公司。不過中國互聯(lián)網(wǎng)公司不太可能出現(xiàn)因為這個條件而合并的公司,或者說這個條件的適用期還要向后推遲幾年。因為要么兩家都沒什么專利可以對彼此進行補足,要么一方的專利對于另一方不是很有用。因為國內對于專利與抄襲的法律條例也不是十分清晰尤其是對于外觀專利的抄襲界定。這就讓國內的互聯(lián)網(wǎng)公司存在“我抄你、你抄他”的行為。
思考題:如果任何一個國家的反壟斷法都認定可口可樂與百事可樂合并不算壟斷,那么可口可樂會與百事可樂合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