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信市場競爭激烈的形勢下,電信運營商積極順應市場需要發展新業務,提出“去電信化”,以此表明新業務拓展的主動性,并積極走融合發展的道路。
在筆者看來,電信運營商“去電信化”僅是一個方面而已。“去電信化”并非丟掉電信業務去做非電信業務。目前的電信運營商主副業經營格局已形成多年,這一點應牢記在心。而“去電信化”更多的是朝互聯網業務方向發展,確切地說是朝移動互聯網業務不斷發力。為此,三大電信運營商均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不斷豐富其產品,并將新產品推向市場,從便于經營的角度考慮,還先后成立專門的公司運營新業務新產品。客觀地說,互聯網(移動)業務并非運營商強項,介入不擅長的業務領地其結果很難把握。一旦失敗的代價則是大筆國有資金通通交了學費,因此,選擇任何新業務都需要運營商做好調研工作,避免做無用功。
就電信運營商來說,在新業務拓展上,特別是在互聯網領域更多地應走合作之路,而不是直接去做公司,投入較多的精力財力。其合作的方式有很多。可以通過投資、參股、收購等方式進入互聯網,或許更為直接、有效。要知道,這些方式的探索總比自己去創新穩妥得多,更減小了跨界開拓業務失敗的概率。當然,電信運營商應進一步加強科學管理,優化業務,提高人員效益,盡量減少無謂人員的增長,實施有效的資本經營管理。
目前,無論電信運營商采取哪種方式“去電信化”,進入互聯網領域,其管理方式都必須作出積極改變,特別是要改變國有企業的“早請示晚匯報”做法,放手讓合作伙伴或所屬企業“自由”地做事,減少人為的干涉,電信運營商在收益分享和管控上予以把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