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問題討論了那么久,但情況還是“多了你清零,不夠我得買”。目前佛山市內運營商推出的各種月套餐中,過期的上網流量仍然會失效,月底清零。市消委會則表示,已督促運營商就此問題盡快推出整改措施。
對于“流量清零”這種現象,網民就把矛頭指向運營商的壟斷屬性。@小餅是只滄桑的貓:“企業壟斷,導致多少這樣的霸王條款出現。”@盈佳:“不開放市場,一直都沒競爭!”@這個海濤不姓杜:“缺少競爭者,反壟斷法黯然失色。”
不過,其實也有網民“逆水行舟”,對這樣的收費套餐表示理解。@很胖的胖子V:“市場經濟的原則是自愿交易、遵守合同。你可以選擇按流量計費,用多少算多少,但單價貴;你也可以選擇套餐,單價便宜,但有最低消費。你自己選擇了套餐,就要遵守套餐的規則,憑什么去起訴?你去吃米粉,5元一兩,10元三兩,你選擇了10元的套餐,卻吃不完,可以要求店主退款嗎?”@ A C北堂夜雨K irin也認為:“流量清零是交易契約,是你享受流量優惠的代價,不愿意被清零大可以不辦流量套餐。運營商收費貴你可以告他壟斷暴利,跟流量清零沒關系。”
日前就有這么一個案例,深圳市民辛先生此前就套餐流量月底清零對中國電信深圳分公司提起公益訴訟,深圳福田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月底清零’是當今人們的普遍認知和交易習慣”,駁回了辛先生的訴訟請求。原告不服該判決,提起上訴。
孰是孰非,一時也無法斷定,但不少建議也就此拋出。@桃夭_長安亂:“壟斷企業都這樣,所以要加快企業改制的步伐。”@動力超市:“關鍵是引入運營商,放開淮入。”@kk天照就搬出香港的例子:某內地運營商在香港的4G套餐的數據流量幾乎是內地的兩倍,通話時長為內地的三倍多,內地4G套餐外流量按照0.29元/M收取,香港套餐外流量則為0.03元/M。”@li-Y彬指出:“原因是香港引入多方的競爭,內地運營商巨頭進入香港后也只能被迫適應市場,調整流量套餐來吸引用戶。”
其實今年以來,不少虛擬運營商紛紛成立加入戰團,流量不清零幾乎成了“標配”。蝸牛移動、京東通信、U .友、迪加、阿里通信、蘇寧互聯都紛紛提出了提出了流量不清零的概念。這對于市場開放程度來說,不得不說是邁了重要一步,但是否真的能對三足鼎立的局面造成沖擊,迫使他們放下身段審視用戶的價值,就還需時間來檢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