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實施營改增的時間一推再推,凸顯出營改增進入深水區,改革難度不斷加大,面對業務面廣且復雜的電信業,相關部門態度越發謹慎。專家分析認為,電信業營改增改革多次推遲的核心原因還是稅負問題,即稅負定為多少、稅率如何平衡。對規模龐大、復雜程度高的信息系統進行改造,也是電信運營商難以實施營改增的重要原因——
2014年1月1日,鐵路和郵政業納入營改增,市場期待中的電信業卻未出現;4月1日,有望在這一時間節點納入營改增的電信業仍未露面。
電信業屬于我國國民經濟基礎產業范疇,每一家企業、每一個經濟活動都離不開電信服務,截至目前,全國電信服務用戶超過13億戶。尤其是當今處于信息化時代,國民經濟的增長、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水平的提升離不開電信業的大發展。即將來臨的營改增,將是電信行業調整結構、轉型升級的契機。
那么,電信業營改增到底難在哪兒,會帶來什么樣的影響和變化,企業該如何“備戰”?
稅率該如何定
電信服務涉及的改革面較廣,專家建議,應將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服務進行拆分,設置差異稅率
電信服務主要包括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服務。基礎電信業務是指提供公共網絡基礎設施、公共數據傳送和基本語音通信服務的業務,主要由移動、聯通、電信3大運營商運作。而增值電信業務是指利用公共網絡基礎設施提供附加的電信與信息服務的業務,如視頻電話、呼叫轉移等,除了3大運營商之外,還有2萬多家企業。
“在電信產業鏈上,主體日益增多,利潤分配日益復雜,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服務內容創新和營銷模式創新給電信業增值稅稅制設計帶來了挑戰。”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在其主持編寫的《中國稅收政策報告2013:營改增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改革》中這樣寫道。
目前電信業繳納營業稅稅率是3%,營改增后稅率如何確定成了難題。一方面,電信服務細分類別較多,涉及的改革面較廣,復雜性凸顯;另一方面,設置單一稅率,則需要慎之又慎,因為相對于有不少進項抵扣的基礎電信而言,增值服務的抵扣極少。
中翰(中國)稅務合作組織秘書長王駿建議說,將電信服務拆分成兩部分相對比較合理。增值電信服務與信息技術服務比較接近,建議同樣適用6%的稅率;基礎電信服務,因為有設備投入、維護等成本,進項比較多,可適用11%的稅率。
中國電信湖南公司總經理廖仁斌告訴《經濟日報》記者,如果設置差異稅率,業務拆分也會有很多挑戰。因為即便對電信業實行兩檔稅率,如何在操作中劃分兩類業務也是難題。比如,一個手機話費套餐,里面有多少適用11%的稅率、多少適用6%的稅率,還需要進一步確定。此外,畢馬威中國間接稅卓越中心主管合伙人王磊表示,跨境電信業務和不同運營商在各個省份的結算業務適用哪檔稅率也是需要考慮的問題。
稅負會上升嗎
通信企業無法大量購進原材料和可抵扣固定資產,以及大量基站租賃費和電費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等,都將影響抵扣
有專家分析表示,電信業之所以遲遲未被納入營改增試點,是因為該行業固定資產進項抵扣的問題、租賃費和電費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問題需要解決。而這些問題,將直接涉及電信業營改增之后稅負發生的變化。
電信企業在正常運營中,其固定資產的建設和投資購進存在階段性,由于中國通信企業剛剛結束了第三代移動通信技術的大規模建設期,在這一代技術較長的生命周期內,通信企業不會再有較大的投資建設。而營改增后,由于通信企業不會像制造類企業一樣,大量購進原材料或可抵扣固定資產,因此,這塊抵扣將面臨較大的缺失。
同時,對于通信企業來說,需要租用居民樓或郊野等地方放置及維護基站運營等,產生的大量租賃費以及電費等,成為企業經營成本中的一部分。但是,由于出租方并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這部分費用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以抵扣。
以聯通為例,2013年其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約34億元,比2012年同比增長45%,當年應交營業稅約為7.4億元。對于即將到來的營改增,聯通在年報中稱,此舉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及運營管理產生一定影響。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白景明表示,“短期內不排除有稅負上升的情況出現,但是長期來看是處于減稅的大趨勢當中。尤其是更換大量固定資產的供應商,將具有進項稅抵扣方面的優勢,可就固定資產抵扣17%的增值稅進項稅。這將有助于提高供應商升級設備、提高服務水平的積極性。”
但毫無疑問,在4G時代開展營改增改革,有利于電信業務的擴展。“電信業大力推進4G項目,必然需要增加固定資產投資,此時如果開始營改增,電信企業則可以抵扣進項。相對于11%或6%的銷項稅而言,固定資產采購稅率是17%,可以降低電信企業的增值稅稅負,鼓勵固定資產的投資和升級換代。”畢馬威中國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主管合伙人何坤明表示。
企業如何做準備
經歷“陣痛”后,運營商有望改變目前粗放的業務模式,轉而采取精細化運營策略
對電信企業來說,營改增后將面臨經營管理模式調整的問題。“如定價策略的調整,將會直接影響電信企業收入的核算;同時,‘以票控稅’的進項稅抵扣制度,使得電信企業必須考慮可抵扣進項稅的大小。”騰訊公司財務負責人告訴記者,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使企業順應增值稅稅制管理模式,需要適當調整組織架構和運營模式,甚至重新規劃某些業務模式。
比如,運營商的銷售策略將面臨調整,贈送終端、服務等被視同銷售。目前,3大運營商在競爭中均大量使用各種促銷手段,如充話費送手機、積分換物品等。之前,根據規定,以業務銷售附帶贈送實物業務,不征收增值稅,其進項稅額不得予以抵扣;附帶贈送實物不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不征收營業稅。當電信業改征增值稅后,“以業務銷售附帶贈送實物業務”有可能會“視同銷售”計繳增值稅,即預存話費送的手機、禮品,有可能視同銷售,要計征銷項稅額。
同時,IT系統也面臨升級改造。對規模龐大、復雜程度高的信息系統進行改造,也加大了運營商順利納入營改增試點的難度。
此外,由于增值稅的征收管理、稅負計算、會計處理等比營業稅更為復雜和嚴格,因此,企業必須進一步提升財務核算及稅務管理水平。
專家表示,營改增勢必倒逼運營商經營轉型,在經歷“陣痛”后,運營商有望改變目前粗放的業務模式,轉而采取精細化運營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