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知情人士透露,電信業稅收制度改革看來要延后了,因為雖然原定4月1日開始實施,但迄今三大運營商還未得到準確通知。
作為我國稅制改革的重頭戲,營改增試點自2012年1月1日在上海拉開帷幕。營改增啟動兩年間,改革進展其實并不算慢。今年1月1日起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試點,本應一同納入試點的電信業卻未見蹤影。今年3月,國家財政部向全國人大提請的預算報告中提出,2014年要抓緊研究將電信業納入營改增范圍的政策,力爭今年4月1日實施。而今,具體的時間表卻遙遙無期。面對2015年要全部完成營改增的目標,專業人士認為,電信業改革就像是營改增的一次“中期大考”。
中翰(中國)稅務合作組織秘書長王駿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電信業“營改增”改革多次推遲的核心原因還是稅負問題,稅負到底定在多少、稅率如何平衡,一直有爭議。
“一旦實施,三大運營商的稅率將由3%的營業稅變成部分11%、部分6%的增值稅,意味三大運營商每年要比以往多繳稅數百億元。”某業內人士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說道。
據了解,目前電信業一般適用于3%的營業稅。此前一度傳出電信業適用于11%的增值稅稅率,但業內更傾向于“營改增”后實行兩檔稅率,即基礎電信服務適用11%的稅率,增值電信服務適用6%的稅率。
據了解,基礎電信服務是指提供公共網絡基礎設施(如通信基站),公共數據傳送和基本語音通信服務的業務;而增值電信業務是指利用公共網絡基礎設施提供附加的電信和信息服務的業務(如視頻電話、呼叫轉移等)。基礎電信業務主要由移動、聯通、電信三大運營商運作,而增值電信業務是競爭性領域,除了三巨頭外,還有2萬多家企業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