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個普通的交易日。小A,上海證券交易所一名市場監察人員,像往常一樣,一大早就開始迅速瀏覽各類財經信息,進行輿情監測。他的工作之一,就是監測“老鼠倉”。所謂的“老鼠倉”是指莊家在用公有資金拉升股價之前,先用自己個人的資金在低位建倉,待用公有資金拉升到高位后,個人倉位率先賣出獲利。
作為資深“捕鼠能手”,小A的主要工作就是跟大數據打交道,從海量交易數據中篩選可疑交易行為,并報證監會查處。“每天最緊張的時間莫過于交易時間了。在交易時間內,除進行異常交易行為監控外,還要重點關注股價異常波動,并對異常情況及時處置。”小A說。
2013年來,上交所開展了旨在打擊“利用非公開信息進行交易”的“捕鼠行動”,市場監察部依托數據倉庫,創造性地開展大數據應用,建立多種數據分析模型,深度挖掘,尋找案件線索,通過鎖定基準日、篩查高頻戶,結合賬戶開戶、歷史交易情況等,確定嫌疑賬戶,將一只只“碩鼠”抓出來。目前,上交所先后上報基金“老鼠倉”案件線索20余件,涉案金額上百億元,利用大數據分析方法,實現了精準打擊。
大數據發力,顯著提高精準打擊能力
大數據給稽查執法帶來了什么變化?中國證監會稽查局綜合處副處長裴勝春說:“沒有大數據分析之前,基金經理‘老鼠倉’違法行為發現難,是一個大問題。那時候的‘老鼠倉’案件,線索主要來自舉報。有了大數據以后就不一樣了,近來揪出的‘碩鼠’幾乎都是通過大數據分析主動發現的。”
原博時基金經理馬樂案被稱為“大數據捕鼠第一單”。該案中,馬樂利用其擔任基金經理的信息優勢,投入本金300多萬元,操作3個股票賬戶,通過臨時購買的不記名電話卡下單,先于、同期或稍晚于其管理的基金賬戶買入相同股票76只,累計成交金額10.5億元。幫助監管部門鎖定這3個涉案賬戶的,正是大數據監測和分析。
“大數據對發現基金經理‘老鼠倉’尤其有效。與其他內幕交易‘一錘子買賣’不同,基金經理‘老鼠倉’一般都會在一段時間內頻繁交易,留下的蛛絲馬跡更容易被大數據分析發現。”裴勝春說。
統計顯示,自2013年下半年開發啟用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監測分析系統以來,已立案調查此類案件41起。目前,證監會已將涉嫌利用華夏基金公司、海富通基金公司、平安資產管理公司等20家金融機構的未公開信息、從事非法交易活動的39名涉案人員移送公安機關。
“我們對市場的監控在某些方面比成熟市場還有優勢。”裴勝春介紹,目前,滬深兩市的交易監控是“穿透式”的,也就是說,可以穿過券商直接掌握具體賬戶的交易明細數據,這在很多成熟市場中也是做不到的。
監管謀轉型,將更多精力轉向稽查執法
大數據系統的啟用,是證券市場稽查執法的變化之一。而在諸多變化背后,是監管轉型的強力推進。
中國證監會主席肖鋼表示,推進新常態下資本市場改革發展,關鍵是要處理好市場與政府的關系,持續推進監管轉型。2014年以來,全系統圍繞轉變監管重心、方法和模式做了大量工作。
肖鋼說,逐步探索建立事中事后監管新機制,從以事前審批為主,轉變到以事中事后監管為主,這是轉變政府職能、提升監管效能的必然要求。這個新機制,從監管重點上看,就是“一手抓規則,一手抓執法”。
在此背景下,稽查執法作為事后監管的主要手段,在維護市場“三公”和平穩健康運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肖鋼強調,要正確處理“促發展”與“強執法”的關系,兩者相互聯系、相互統一,但隨著形勢變化,要把更多精力轉到抓稽查執法上來。
據了解,目前證監系統的資源配置越來越多地集中在事中監管部門和事后監管部門。比如,對上市公司監管有600人,對證券基金期貨公司監管有780多人,稽查人員有770多人。
改革已初見成效。2014年,證監會機關和派出機構共受理線索678件,同比增長11%;新增立案調查205件,同比增長8%;移送公安機關74件,是前5年平均數的2.3倍;審結案件163件,收繳罰沒款7.04億元,對31人實施市場禁入。
違法行為越來越隱蔽,執法行動永遠在路上
證監會對違法行為的堅決打擊,有效震懾了違法犯罪分子。但也要看到,目前執法形勢依然嚴峻,任務仍很艱巨。
近期查處的案件顯示,涉案人員及機構日益復雜,違法行為越來越隱蔽。從事內幕交易的人員,除了內幕信息知情人、知情人親友等關系密切人員外,還涉及知情人的司機、校友、客戶、原同事等較為外圍的人員。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也從交易環節向上下游蔓延,涉及證券公司、保險資管、商業銀行等。行為人大量使用親屬賬戶和無身份關聯的他人賬戶,且開始使用融資賬戶。
裴勝春說,我國資本市場在整體上仍處于新興加轉軌階段,各類市場約束機制尚不健全。“特別是對內幕交易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人的法律責任體系不健全,民事賠償責任缺位,行政追責手段相對單一,相關刑事判決力度較輕,證監會的行政手段也相對有限。”
下一步,證監會將在監管資源調整、執法體制機制優化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把重心進一步轉到發現違法行為、查辦案件和防范系統性風險上。據介紹,證監會相關單位和部門正在進一步強化前后端的協調配合。隨著違法線索發現、案件調查以及后端審理處罰等整體合力的提升,監管執法能力將顯著提高。此外,證監會與公安機關已針對打擊利用未公開信息行為,探索建立行政調查與刑事偵查“同步研究、聯合調查”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