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外媒體報道,微軟在歐洲將無法繼續使用Skype的商標,因為歐盟法庭最新裁決認為,“SKYPE”和英國衛星廣播公司“SKY”,無論在拼寫還是發音上都太過相似,因此可能給消費者造成混淆。
“對于在視覺、發音以及概念上存在相似性的問題,法庭基本上認為,元音音節‘y'在單詞’skype‘中并不比在單詞’sky‘中發音更短。”歐盟法庭解釋到,“此外,作為英語基礎詞匯的’sky‘,在單詞’skype‘中仍可被清晰辨認,盡管后者是作為一個單詞進行書寫的。對于公眾而言,’skype‘中的’sky‘將能被清晰識別,即使前者的后綴部分’pe‘沒有任何具體的意義。”
“Skype”與“Sky”的商標糾紛要追溯到2004年。當時的Skype還只是一家向歐洲市場拓展的初創公司。該公司隨后在歐洲以“云”作為背景圖標申請了社會服務類商標名和商標樣式,但此舉立刻招致英國天空廣播公司(Sky PLC)的反對,并將Skype起訴至盧森堡歐盟普通法庭。
當然,需要指出的是,盡管微軟輸掉了商標名爭奪官司,但這并非意味著公司要為Skype產品更名——至少目前來看,英國Sky公司尚未有此意圖——他們的初衷只是不希望微軟在歐盟注冊Skype的商標名和商標圖樣。
大概在一年前,微軟也曾與Sky就云存儲服務SkyDrive的命名展開了法律戰。而最終結果是,微軟被迫將SkyDrive更名為OneDrive,放棄了“Sky”字樣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