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以其不同尋常的初創公司式的文化而出名。雖然谷歌是一家非常大型的公司,但曾在谷歌工作過的人們說某些部門就像是他們自己在谷歌里面開的創業公司。
但是Kamakshi Sivaramakrishnan發現谷歌的工作流程和文化中也有她未曾預料到的方面。
她是廣告技術公司Drawbridge的創始人兼CEO。在AdMob被谷歌于2010年以7.5億美元的價格收購之后,她在谷歌工作了6個月。
她告訴BI網站說:“在我進入谷歌之后,讓我感到驚訝的是,雖然谷歌的DNA里有廣告技術,許多谷歌工程師和產品開發人員跳出框框從更廣闊的視野思考問題的能力很有限。”
她說,這不是因為谷歌不鼓勵員工創新,而是那里有一種“以谷歌方式”做事情的思維定勢。
“那里只有一種做事方式,谷歌方式;只有一種視角,這是他們的視角,受搜索驅動的視角。我發現很多人都不能放眼周圍,從更寬闊的視角思考問題。”
如果你在初創公司工作,或者領導一家初創公司,事情就很不一樣了。即使是在AdMob,員工需要考慮公司業務的終端到終端的過程。
她說:“我不僅要負責我所做的模塊,任何其他事都在我所做的范圍之外。你應該以終端到終端法則思考問題,因為你在公司的一個職位會帶來很多責任,所以你需要更廣闊的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