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起來看到網易的公告,再看了PINGWEST的文章,個人還是蠻傾向于唐巖的。一則,我們是婁底老鄉,二則是一中校友,三則是相對弱者。我這人老鄉情結特別重,很為唐巖感到驕傲和自豪。但是,看了猿題庫李勇的說明之后,我則能更理性看到這件事。
我看了朋友圈和微博,輿論基本上是一邊倒,大多在責罵丁磊開黑槍。我倒不覺得,在商言商,企業家的血液里不會流淌道德。當年,如果沒有窩窩團的舉報,拉手網可能早就成功IPO,也不會淪為宏圖三胞的二奶。商業有商業的規則,有商業的殘酷性,這事無可厚非,又不是過家家。
倒是我想說網易聲明第一條,原本我是不大相信的,一邊在職一邊又創業,那不就是吃著碗里炒著鍋里嗎?唐巖是『有態度』的人,怎么可能干這事呢?看了李勇的說明之后,讓我無法再懷疑了。我非常主觀的認為,這是很惡劣的事情,嚴重違反職業道德,不論有任何理由都是無法成立的。
唐巖如果篤定要創業了,那任何挽留都沒有意義,哪怕辭職不被批準,曠工總是沒問題吧?丁磊也不能拿槍頂著你去上班。曠工時間長了就可以自動離職。既然唐巖留下來了,而且還被李勇給升職了,在其位謀其職,就不應該再做一家公司。這跟兼職有本質區別,兼職只要做事就好了,兼職創業卻大大不同,耗費的精力也更大,怎么一邊上班還能一邊兼職做老板呢?這不就是一邊當官,一邊開自己私人公司,是否以權謀私也就無法界定了。
李勇說到他是知道的,那這事的問題更大了。李勇是公司的老板嗎?不是,他不過是一個職業經理人。職業經理人的首要負責對象是誰?老板和董事會。如果唐巖要離職,挽留不了只能任他去,怎么留下了還允許他創業呢?李勇顯然沒有盡職盡責。而默許下屬在外創業,這是損害公司的利益,不但不維護還支持,還給他升職,這不是陷人于不義嗎?縱有千萬理由,我也是不敢茍同的。現在還說得那么大義凜然,我實在無法理解和支持。這是把公司當成自己的自留地,這是把權力當成自己的恩惠施于人,所以他也就成了陌陌的『天使』。
不管是唐巖和李勇,這一點我很反對,有違職業道德和契約精神。他們兩個現在都是老板,難道他們能容許自己的員工一邊拿著工資一邊在外面創業嗎?不管他們允許不允許,我這個小老板是絕對不允許公司同事在外創業的,恕我沒有李勇那么大的胸懷。而話說回來,既然那是一家奇葩公司,你都知道是一家奇葩公司了,為何不允許唐巖直接離職創業呢?因為老板奇葩就可以拿著工資創業了嗎?這怎么都說不過去。就跟公務員抱怨薪水低,所以就可以名正言順的貪污腐敗,就可以幫助家人賺錢了嗎?那顯然是立不住腳的流氓做法。
在職創業這一點上,我是立場鮮明的支持網易。不管是任何時候,都可以拿出來說,都可以拿出來打官司和口水仗,沒什么道義不道義可言。不過,第二和第三條,網易就很沒品,就很沒有態度了。公司之間的合作不是個人對個人,不管那家公司是不是唐巖老婆的,公司的大印蓋上去就不是個人責任,除非一開始就不要展開合作。何況,不管是拍視頻還是微電影,都是跟創意有關的產品,那是無法來衡量具體價值的。就好像找小姐,東莞的幾百,天上人間的幾萬,怎么去衡量其價值呢?既然如此,也就沒啥好說三道四的。
最讓人覺得毫無底線的,恐怕就是第三點了。當時我在朋友圈發了一條內容,如果我是唐巖的話,我就會說:我就嫖了,放狗咬我?那是個人的私生活,不管是被拘留也好,還是被槍斃也好,當時公司知曉這件事,那直接開除唐巖就好了,現在以公告的形式來說,還是蠻掉分的,跟公司沒幾毛錢關系啊!再說,找小姐也沒啥見不得人的,人也是動物,也是有七情六欲的,找個小姐叫個少爺,我不覺得是件丟人的事。身體需要又人畜無害,何必活得那么假惺惺。
這是一場口水仗,看官也不要太樂觀,對陌陌的影響不會太小。不過,我相信以唐巖的智慧,一定能夠化險為夷的,也希望唐巖度過這關。但是,咱們不能因為同情,或者跟誰的關系好,就顛倒是非黑白。只站對,不站隊。唐巖有錯的地方,總有千萬理由,也無法說是對的,這是基本的原則。如果這些規則都不要了,只要所謂表面正義,那也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