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消息,據華爾街日報報道,谷歌今天宣布將旗下企業產品業務GoogleEnterprise更名為“Google for Work'”。該公司的高管阿米特·辛格(Amit Singh)近日接受采訪,談及谷歌的企業軟件市場戰略。他將尋求利用Google for Work與競爭產品共存,而不是取而代之。
谷歌自信能夠顛覆企業IT市場,在年規模約3000億美元的企業軟件市場贏得大塊份額。然而,改變企業職員發送電郵的方式似乎比開創無人駕駛汽車還要困難。
谷歌說服企業棄用微軟Outlook、Office和Windows PC轉而擁抱谷歌的Gmail企業版、Google Apps和Chromebook的重任落在了辛格身上。
在過去十年里,不少灣區創業公司和小公司采用谷歌的辦公服務,但谷歌在吸引大企業更換像微軟Word這樣的辦公工具上則沒有什么收獲。
現年46歲的辛格對谷歌的辦公產品宣傳策略進行了調整,專注于像Google Drive這樣的能夠跟競爭產品共存的服務。在他們看來,對于企業來說,增加服務相比徹底更換它們沒那么困難。為了讓谷歌旗下的辦公產品給客戶以連貫的印象,辛格近日宣布將企業軟件系列更名為“Google for Work”。
辛格還著重強調“云”服務,即讓企業租賃谷歌的計算技術,而無需自建技術設施。谷歌正在該市場跟亞馬遜展開激烈爭奪。
在接受采訪期間,該前甲骨文高管談到了谷歌的企業軟件雄心,他在企業市場超越微軟等巨頭的戰略,以及谷歌在十分擁擠的云服務市場的差異化策略。
以下是采訪內容摘要:
問:多年來工作中使用的技術大多數都變化不大。這種情況將會出現改變嗎?
辛格:人們使用辦公技術的方式正在發生改變。人們的時間更多花在移動設備上,而非桌面上。企業員工也有份參與技術產品服務的選擇。他們會在家里使用某些產品,希望在公司也能夠使用同樣的產品。
問:你們從今年夏天開始著重強調Drive for Work,這是否意味著與微軟Office競爭的Google Apps和Gmail沒有達到你們的預期呢?
辛格:它們是非常不同的市場。我們的Gmail業務和Google Apps業務都還處于快速增長當中。
文件的分享、同步與寫作以及文檔管理實際上是一個新品類,因而它可讓我們利用過往開發的產品覆蓋全新的客戶群。我們對于Google Drive的價值主張是:請繼續使用你原來在使用的產品——不管是微軟的,還是來自IBM的Lotus產品——我們能夠通過額外提供Drive為你多帶來價值。對于還沒準備好大范圍更換郵件服務的企業,我們可以提供這一新的替代選擇。
問:嘗試鼓勵行動上沒有谷歌那么快速的企業去作出變化有什么感覺?
辛格:隨著移動性在改變工作方式,催生新的商業模式——不管是交通領域的Uber,還是媒體領域的Netflix——企業的CEO和董事會日益意識到他們需要改變其對科技的思考方式,為此他們會向谷歌尋求幫助。他們會這么問,“我們要如何改變我們的公司來充分利用科技?”在很多方面,它們本身就在被顛覆。
問:你們要如何讓企業和職員能夠輕松換用郵箱服務或者文檔處理軟件?
辛格:即便是現在,也只有10%或11%的郵箱用戶從電腦轉到云端。我們實際上開發了管理工具讓職員還能夠使用Outlook前端,Gmail則作為后端。由于移動設備的興起,這一缺陷有了很大的改變,因為改變原來的使用習慣變得更加自然了。如果我轉向移動平臺,那我就能夠改變用戶的工作流程。
問:你覺得蘋果最近與IBM的結盟會對企業開發網頁應用程序有多大幫助?
辛格:現在還不好說。蘋果在云端和相關服務上不見得有足夠的實力,因此與IBM合作對他們來說是明智之舉。而我們則能夠有效整合Android和云端。開發者將會逐漸認識到那些平臺的價值,然后為辦公人員開發新一代的應用程序。
問:亞馬遜開創了讓企業為共用的計算設施按小時付費的云服務。谷歌有什么差異化計劃嗎?
辛格:第一代云服務主張:你們習慣于用特定方式做事,讓我給你們提供云端虛擬存儲設備吧。這為企業節省了大量的運營資金,且給它們帶來了靈活性。我們將增加不同的價值。我們將在運行時間(維持服務運行)、規模和技術問題修復建議上做文章。那會是跟現有的云平臺很不一樣的平臺。
問:亞馬遜好對付嗎?
辛格:我們非常想要成為開發者的首選云平臺。我們在過去幾年決定:將我們給自己打造的技術架構開放給全球各地的開發者。給予他們Gmail或者YouTube工程師每天享有的那種強大的計算能力。
問:對于微軟CEO薩蒂亞·納德拉(Satya Nadella)強調打造Web友好型軟件和移動服務,你怎么看?
辛格:他在新職位似乎取得了良好的開局。不過光空頭支票是不夠的。在移動端,他們有作努力,但那不是他們的核心競爭力所在,云端也不是。像Office Web Apps這樣的產品,用過的人都知道它們并不是很成熟。不過我們希望它們會變得更好。有競爭是好事,我們從不小看他們。
問:你最近發推文稱,像微軟和IBM這樣的軟件公司在依靠設備等不相關的東西來給云業務創收。科技公司是否都在夸大它們來自云軟件的營收呢?
辛格:目前,該部分營收確實契約化了,就好比是你給特定的合約摻雜了某樣東西,然后將它算作云業務營收。例如,你繼續使用Office,我們就會給你提供這份云合約,然后我們將特定比例的收入算作云營收。但這并不是人們使用云產品的動機。產品的活躍用戶量才應該是云服務表現的衡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