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地方法院下令微軟交出國外客戶在境外服務器上存儲的電子郵件和其它數據已經過去了三年,但該公司選擇了拒絕并上訴,期間還經歷了多次起起落落。幾個月前,雙方的爭議進一步升級,美司法部也希望最高法院重新考慮最初的決定,這顯然是微軟所希望看到的。今天,微軟在官方聲明中稱最高法院終于作出了回應,宣布將在明年某個時候,就司法部提交的請愿書舉行聽證。
從一開始,微軟就對“披露個人海外數據”采取了堅定的反對立場,訴訟期間也沒有做出絲毫讓步。繼續依賴于存儲通信保護法案(SCA),已無法充分保護用戶的權利。
值得一提的是,2016 年 7 月的時候,上訴法院推翻了 2014 年的最初裁定,稱 SCA 不適用于存儲在海外的通信。顯然,在最高法院決定復審案件之后,這一逆轉將被仔細審議。
微軟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Brad Smith 認為,這項法律已不適用于當今的世界環境:
1986 年制定《電子通信隱私法案》的時候,距離萬維網(World Wide Web)的發明還有幾年時間,沒人能想象到我們會在網絡上從事大部分工作和個人業務,一個由云服務連接的世界根本不存在。
然而在過去 30 年里,我們交流的方式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 但是相關的通信法律卻沒有跟上腳步,現行法律沒有充分地支持執法和在世界上任何地方保護我們權利的需要。
Smith 還指出,現行法律只適用于“軟盤時代”,而不是“云世界”。微軟已經明確表示,它希望國會通過新的立法,為跨境數據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