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9月11日消息,據《華爾街日報》網絡版報道,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州長杰瑞·布朗(Jerry Brown)周三晚間否決了一項法案,該法案實際上禁止無人機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在私人財產上空飛行。對于志在通過無人機配送小型包裹的谷歌、亞馬遜等公司來說,這是一個重大勝利。
布朗周三晚間在一封信中稱,盡管“無人機技術肯定會引發新的問題”,值得仔細審視,但是這項法案將會令無人機用戶面臨“繁重的訴訟和新的訴因”。
法案提議,如果有人未經允許,讓無人機在私人財產上空飛行且高度不到350英尺(約合106米),應等同于非法入侵罪論處。如果布朗簽署了這一法案,那么無人機在加州的使用將受到嚴重限制。加州是美國人口最為稠密的州。
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已經提議,將商用無人機的飛行高度限制在500英尺(約合152米)以下,這一高度以上空域一般為飛機預留。按照這一規則,加州法案只允許商用無人機在350英尺至500英尺之間高度范圍內飛行。如果企業想要降低無人機飛行高度,就需要獲得十幾位土地所有者的批準,過程極為繁瑣。
無人機業余愛好者獲得的飛行空間將會更小,因為FAA禁止消費級無人機在400英尺(約合121米)以上空域飛行。
FAA已經批準了逾1500位商用無人機用戶在美國實施無人機飛行,預計將在明年完成規則的制定,這很可能會為商用無人機的大范圍飛行鋪平道路。
不過,美國很多州的立法機關都制定了各自的無人機規則。至少17個州已經通過法律,限制公民、企業或執法機關使用無人機。
與此同時,FAA表示,該局對空域擁有唯一管理權,任何嘗試監管飛行的州法律必須首先服從于FAA的規則。FAA律師表示,州政府和地方官員可以限制無人機起飛和著陸的地點,但不能限制飛行區域。航空業律師預計,這一爭執最終將會在法院解決。
亞馬遜和谷歌尚未立即回復置評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