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664號國務院令,公布《地圖管理條例》,自2016年1月1號起施行。《條例》明確,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應當將存放地圖數據的服務器設在我國境內。
近些年來隨著科技發展,地圖的形象早已不僅限于那折疊起來的一張張紙,手機地圖、三維地圖等不一而足。但現行的《地圖管理條例》卻還是20年前制定的,行業管理的空白亟需彌補。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法規與行業管理司副司長李維兵表示,《條例》的修訂可以促進地理信息領域的發展,地理信息產業的有序發展為整個社會的有序發展提供一個好的基礎。加強對地圖的管理有利于維護我們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
打開手機查路況,打出租、定外賣,互聯網地圖的應用范圍越來越廣,給用戶帶來方便的同時,卻也給不少人帶來擔憂——我作為個人隱私的位置信息會不會被泄露了呢?對此,李維兵表示,這次《條例》的修訂,一個很大的變化正是在于增加了對互聯網地圖的管理措施:一是向公眾提供地理位置定位需要取得測繪資質,第二是進行互聯網地圖的服務會產生大量數據,這個數據庫必須放在我們境內;第三互聯網地圖服務商手機使用用戶信息必須經過同意,而且不得泄露篡改出售或者向他人泄露。第四是在傳輸過程中如果發現不能傳輸的內容,必須立即停止傳輸,并向各級的測繪地理管理部門報告。第五是對于地圖新增的內容應當加強審查,防止涉及國家安全的信息在互聯網地圖上泄露出去。主要是通過這五方面對互聯網地圖加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