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三年會戰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近日發布,其中提到,將加強行政執法,開展《貴州省信息基礎設施條例》執法檢查,確保《條例》各項要求落實到位,對違反《條例》,無正當理由拒絕開放相關場所供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進行通報。
這份通知的重要作用,被認為是貴州掃清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阻礙。作為全國首部地方信息基礎設施法規,上述《條例》推行并非一帆風順。根據此前貴州的調研顯示,貴州有地方對保護信息基礎設施的法律意識還不夠強,在通信事故發生后,部門與企業之間的協調配合還存在一定的差距。
為大數據產業保駕護航
作為全國首部地方信息基礎設施法規,《貴州省信息基礎設施條例》(后簡稱《條例》)于2014年3月19日獲貴州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并于同年5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貴州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安正康曾在《條例》草案階段說明,《條例》的制定,旨在解決貴州省信息基礎建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包括:信息基礎設施定位不明確,在政策促進、建設保護等方面未與其他公共基礎設施同等對待和支持;運營企業無序競爭造成重復建設、資源浪費;當地地處山區、公路、鐵路的橋隧比例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成本高;以及隨意拆遷、移動、盜竊和損毀信息基礎設施情況嚴重,極大制約了貴州省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發展。用通信運營企業的話說,則是“通信設施建設用地審批難、建設難、改造難、協調難、賠補難、成本高……”
隨著貴州《關于加快大數據產業發展應用若干政策的意見》、《貴州省大數據產業發展應用規劃綱要(2014年~2020年)》出臺,發展大數據成為貴州“彎道超車”的全省戰略,《條例》也隨之橫空出世,總結其最大意義在于“為大數據產業跨越發展保駕護航”。其中規定,貴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合理安排建設用地。
工程項目應執行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四同步”
《條例》實施后的2014年11月,貴州省人民政府印發《貴州省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三年會戰實施方案》,提出目標:2015年到2017年,全省信息基礎設施投資330億元以上,年度投資分別不少于100億、110億和120億;到2015年,互聯網出省帶寬、互聯網數據交換、互聯網數據中心、電子政務網絡及應用平臺、重要交通沿線款待網絡信號覆蓋區的較大突破和提高;到2016年,城市20兆以上寬帶接入能力、農村4兆以上寬帶接入能力、光纖覆蓋家庭能力、家庭寬帶普及率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在全國或西部實現增比進位;到2017年,在互聯網數據交換、互聯網數據中心建設、大數據開發利用平臺、行政村通寬帶比例、有線電視網絡雙向化改造等方面實現全國領先,力爭成為信息存儲交換的全國性樞紐,成為全國領先的大數據資源集聚區。
根據公開數據計算,截至今年6月底,貴州省光纜線路比年初增長12%;3G/LTE基站比年初新增約22%;高速公路沿線3G/LTE信號覆蓋率增至88.8%,高速鐵路沿線3G/LTE信號覆蓋率增至80.6%;主要內河航段沿線3G/LTE信號覆蓋率達86.7%,城市有線電視雙向化改造覆蓋用戶新增13%;農村家庭數字電視延伸覆蓋用戶新增約16%。
今年5月,《條例》頒布實施一周年時,稱曾派出調研工作組赴黔南州、黔東南州、黔西南州開展專項調研。根據《中國黔西南》的報道,安正康在當地指出,黔西南州在推進城鎮化建設、新農村建設進程中,部分干部、施工方對保護信息基礎設施的法律意識還不夠強,在通信事故發生后,部門與企業之間的協調配合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建議要依法行政,不要藐視法律;要相互支撐,不要各自為政。
同時,有行業數據顯示,《條例》的頒布施行,對個人破壞電信設施的追責力度加大,2014年,貴州移動公司通信基站被盜現象同比下降了58%。
此次提升行動方案規定,工程項目若涉及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同步的,規劃立項前應征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的意見,若工程項目未執行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四同步”,發展改革部門不予立項備案,規劃建設部門不予列入規劃,不辦理施工手續,不頒發房屋預售證。此外還有減免相關費用;簡化行政審批;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為快速推進基站建設奠定良好的基礎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