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下稱《網絡安全法》)正式實施。這是國家行使網絡空間管轄權的基本大法。《網絡安全法》的實施,既是國家網絡治理從量變到質變的里程碑事件,也是依法治國、依法治網的標志性事件,有利于在網絡空間和通過網絡空間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面對網絡空間這個“未知遠遠大于已知”全新領域,采取“快立頻修”的模式,才能不斷完善這部具有歷史性意義的法律,進而讓中國網絡治理水平處于世界前列,并有力推進全球網絡治理體系變革。筆者認為,在《網絡安全法》實施的過程中,要善于處理好以下十個重大關系。
一是國際和國內的關系。目前,世界格局千變萬化,網絡空間硝煙四起,正演變為國家博弈的聚焦點,各種挑戰和機遇在這里風雷激蕩。于無聲處聽驚雷的感悟,讓我們越來越感受到網絡安全首先是一個戰略問題,來自網絡空間的混合威脅成為國家乃至世界治理的共同難題。紛繁復雜之中,網絡治理的“中國方案”能否對世界產生積極影響,《網絡安全法》是個試金石。我們必須認識到,中國的就是世界的,網絡的就是全球的。如何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推動全球網絡治理體系變革,關鍵在于規則體系,關鍵在于“打鐵還要自身硬”。網絡中國繁榮世界,中國方案走向全球,《網絡安全法》的實施是一個新的出發點,對國內外企業一視同仁。胸懷網絡世界,強健開放中國,構建有序空間才是中國目標。
二是戰略和執行的關系。戰略層面,理解《網絡安全法》出臺的背景,要始終把握兩條主線:其一,習近平總書記的一系列重要講話所蘊含的網絡強國建設格局、道義和力量。其二,十八屆三、四、五中全會改革開放的總目標、依法治國,以及國家“五年規劃”中的網絡強國戰略、大數據戰略和“互聯網+行動計劃”。《網絡安全法》是落實兩條戰略主線的法制保障。執行的戰術層面,要重視技術、表述和權屬三個領域。技術領域,要時刻領悟網絡空間技術催生的特征,善于用技術手段、技術能力、技術體系來落實《網絡安全法》;表述領域,要深刻領悟國家領導人“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的大智慧,要坦蕩中國胸懷、凝聚合作力量,而不是展示戰略雄心;權屬領域,要堅持瀝清法制與人治,部門利益與國家利益的差別,切實把握國家戰略方向,持續體現網絡空間“一把手”工程的權威性。我們要充分認識到,《網絡安全法》的實施,對于執法部門來講,就看能否“定好調子、理好路子、打準板子”,做好牽頭抓總、督促檢查工作。
三是國家和人民的關系。習總書記多次強調,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基于這種國家根基和人民根本,我們既要看到網絡安全事關國家安全,也成為世界范圍內的重大民生問題。落實《網絡安全法》,無論是對于實體世界,還是網絡空間,我們都應該認識到,我們多了一種服務國家和人民的法制依據,國家和人民多了一種安全保障。國家安全和人民利益根本上是一致的。實施《網絡安全法》本質是做好服務而不是加強管制。落實《網絡安全法》,無論是完善條文,還是結合國家法制體系,都要牢記立法的根本目的,執政的基本依靠。盡管要毫不猶豫地體現法制的威懾效應,但始終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讓網絡空間人民由更大的獲得感、安全感,真正成為人類社會的共同福祉。
四是網絡強國建設和國防建設的關系。今年3月1日公布的《網絡空間國際合作戰略》,提出了網絡空間國防力量的國家定義,明確了中國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網絡空間國防力量建設,提出了中國將發揮軍隊在網絡空間的“六大任務”:一是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快網絡空間力量建設,三是提高網絡空間態勢感知、網絡防御、支援國家網絡空間行動和參與國際合作的能力,四是遏控網絡空間重大危機,五是保障國家網絡安全,六是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其中,特別指出了中國網絡國防力量參與國際合作的“四種能力”:網絡空間態勢感知、網絡防御、支援國家網絡空間行動和參與國際合作的能力。目前,軍民融合和網絡強國成為國家戰略的置頂選項,網信軍民融合成為體現戰略共振效應的最佳沃土。因此,在《網絡安全法》的基礎上立法賦權,落地網絡資源共享,網絡通道優先等便于軍隊維護網絡空間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法規制度,讓中國軍隊從“網絡營門”走向“網絡國門”,切實在法治的軌道上加速網絡空間國防力量建設。
五是安全和發展的關系。習總書記對安全和發展的關系有著深刻的論述。去年“4·19講話”中,習總書記指出,網絡安全和信息化是相輔相成的。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發展要同步推進。我們一定要認識到,古往今來,很多技術都是“雙刃劍”,一方面可以造福社會、造福人民,另一方面也可以被一些人用來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民眾利益。《網絡安全法》的執行對安全的保障作用顯而易見,強調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制度也是必然選項。但同時,發展依然是硬道理。尤其要看到的是,網絡安全產業依然是弱勢群體,不長足發展難以走出大而不強的境地。《網絡安全法》實施應該是網絡安全產業的重大利好。應借《網絡安全法》的重大契機,政策、項目、資金三位一體,大力發展網絡安全產業。
六是生產和生活的關系。網絡空間作為虛實結合的人類社會“第二類”生存空間和陸海空天之外的“第五大”作戰領域,蘊含著新質的生產力、國防力和文化力,呈現出生產和生活空間的鮮明特征。從生產層面來講,可以看做是現實社會的延伸,可以作為復雜的全息映射。從生活層面來看,是實現社會的拓展,立足現實社會有超越現實社會,越來越成為人類社會交流互動、感情承載的便捷平臺,是科學技術進步賦予人類生存的最佳禮物,是名副其實的精神家園。為此,在基于《網絡安全法》管轄網絡空間時,要切實善于把握這個精神家園的本質特征。應結合虛擬網絡空間自身的特點,研究并出臺與之相適應的法規制度,既保障網絡空間的規范運行,也保持虛擬空間的生機與活力。網絡空間已成為人類社會的一個“精神樂園”。正如習總書記在網信工作座談會上指出,網絡空間是億萬民眾共同的精神家園。我們要本著對社會負責、對人民負責的態度,依法加強網絡空間治理,加強網絡內容建設,做強網上正面宣傳,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人類優秀文明成果滋養人心、滋養社會,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為廣大網民特別是青少年營造一個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七是空間與數據的關系。網絡空間是陸海空天之外的全新生產生活空間。跨境數據流動是一個非常復雜的事情,管控數據跨境流動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網絡主權,不建議稱之為數據主權。目前,國家領導人講話和各種戰略文本中,都稱之為網絡主權。一方面,有空間概念,自然可以有主權,但數據作為資源一般不稱之為某某主權,比如石油這樣重要,但并不稱之為“石油主權”;另一方面,網絡空間界定本來就是一個難題,而跨境流動數據的主權界定難度更大。如果稱呼數據主權,很容易自己束縛手腳,在執行《網絡安全法》時,就面臨極大的執法難題,難以做到主權和法律的一致性,反而陷入尷尬境地。為此,應關注網絡空間數據的主權屬性。在明確網絡主權稱謂后,對數據乃至大數據,則聚焦其主權屬性,進行細致分離,進行不同級別的跨境流動管理。
八是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在去年網信工作座談會上,習總書記專門強調了互聯網企業健康發展的問題。應該說,以BAT為代表的中國互聯網企業,已經最大限度地享受了中國人口紅利和網絡空間管轄權弱化帶來的商業利益。因此,也更有責任在網絡安全方面承擔責任、履行義務,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和網民權利。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講,“企業要承擔企業的責任,黨和政府要承擔黨和政府的責任,哪一邊都不能放棄自己的責任。網上信息管理,網站應負主體責任,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監管。主管部門、企業要建立密切協作協調的關系,避免過去經常出現的“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現象,走出一條齊抓共管、良性互動的新路。”
九是主動與被動的關系。《網絡安全法》實施落地方面,需要考慮各方責任問題。對相關方來說,主動作為,才能大有可為。《網絡安全法》落地,互聯網企業要主動擔責、利益攸關。一定要通過法律執行,將互聯網平臺變成網絡信息內容的“利益攸關方”,互聯網企業應主動承擔自己的法律責任和應盡義務,切不可放任自由,讓污言穢語、造謠生事的信息在網上自由轉發。廣大網民要珍惜網絡聲譽、愛護精神家園,將網絡聲譽視為自己的“第二生命”。遵循“志于道,據于德,依于仁,游于藝”的美德,珍惜網絡空間帶來的博大精深和思想飛翔的自由,做網絡高德上士。只有這樣,網絡空間這個“精神家園”才會有美好的前途和未來。
十是擬法與修法的關系。回顧《網絡安全法》從立法到實施的整個過程,這是一次與網絡空間開放、平等、共享特征相一致的開門立法,吸納了廣大網民和專業人士的集體智慧,成為做好網絡空間治理的一次有益嘗試。《網絡安全法》的實施是人類社會網絡空間治理的一件大事情,也是我們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標志性事件。一方面,要打破常規做法,設立專門研究課題,組織專家學者持續研究,對各條款進行跟蹤式修訂。另一方面,不斷拓展完善國家網絡空間法律制度,以及包括技術標準等在內的規則體系,以中國網絡空間治理的生動實踐,推動全球網絡治理體系變革,讓有序的網絡空間真正成為人類社會的共同福祉。
(作者系中國網絡空間戰略研究所所長,天津大學互聯網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