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編辦(國務院審改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工商總局聯合印發通知,明確從2017年上半年起,公安部、工商總局、中央編辦、民政部向各地政務服務大廳(網)提供行政審批中使用頻率最高的公民、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4類基本信息。
公民、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基本信息,是行政審批中使用頻率最高的信息,用以核對申請人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唯一性,保障行政審批依法實施。但由于這類信息尚未實現全國共享,給申請人帶來諸多不便,申報材料重復提交、重復審查、重復證明等大量存在,不同程度地加劇了行政審批難。
事實上,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基本信息,大多已經按要求通過互聯網向全社會發布,可以通過相關網站查詢。只不過,這些查詢網站可能還沒有統一鏈接到各地政務服務系統,有的信息檢索和查詢模式不夠優化,有的查詢頁面不能直接打印,不方便制作書面文件存檔,一些辦事人員由于嫌麻煩等,仍傾向于要求辦事群眾不斷重復提供申報材料。
相比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基本信息,公民基本信息屬于個人隱私,各地政務服務大廳(網)之前并未獲得授權共享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中的公民基本信息。公民基本信息共享,在技術上并無難度,只是在便民利民服務與信息安全管理之間,需要達成更好平衡,建立健全保密審查和個人信息泄露補救制度,切實保護國家信息安全及公民個人隱私。
此番多部門聯合行動,力推行政審批4類信息全國共享,目的在于打破相關的信息壁壘,讓公共信息在部門間流動起來,提高共享信息的公共服務利用水平,減少不必要的重復證明和無謂證明、奇葩證明,提高行政審批的效率和地方優化服務的意識,最終實現“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切實緩解行政審批難。所以說,“互聯網+政務服務”是大有可為的,能夠信息共享的都應該信息共享,能夠網上辦的事情都應該網上辦,能夠節省的辦事成本都應該一律削減。充分利用現代科技,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受益的其實是整個社會。(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