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和信息安全立法
實現中國網絡空間安全,必然離不開立法,尋求發展、安全、滿意三者之間的平衡也絕非易事,如何用法治方式解決網絡空間的復雜問題,成為當前面臨的主要任務。
近日,在一場名為“中國網絡安全立法之路在哪里?如何突圍?”的論壇上,一些專家學者在對美國等國家的成功做法和經驗進行反思的基礎上,對網絡空間安全立法之中國路徑如何實現展開熱論。與會者認為,中國網絡安全立法相比美國而言,面臨的挑戰更加艱巨,中國網絡安全立法首先必須服從服務于國家戰略需求,確定長期穩妥的路線圖。
立法首先要明確確立國家戰略需求
“中國目前不是沒有網絡安全立法,而是缺乏一個成體系的制度。”北京郵電大學國際學院院長、互聯網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預曉指出,中國網絡空間安全立法核心問題就是要解決國家網絡安全的問題,即明確在網絡空間中國家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對國家基礎設施的保護以及相應的技術保障能力等,尤其需要強調的是,中國網絡空間安全立法中一定要有可適用于全球的內容,或者說是可以讓別國接受的內容。
復旦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副教授沈逸指出,網絡安全問題已經成為中美戰略博弈的新領域。網絡空間成為中國國家利益的新邊疆,確立網絡空間行為準則和模式,成為中國的當務之急。而在比較短的時間內,我國首先要確立網絡安全立法的戰略需求。
沈逸認為,宏觀層面的戰略需求,就是首先在法律和政策層面構建比較完善的體系。中國的需求就是要在一個開放環境中,逐漸建立并鞏固自身的優勢地位,進而塑造行動準則,形成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并最終在此環境中,實現自身實力的持續發展和最終的國家安全。
沈逸同時強調,我國網絡安全立法的總體取向首先應是鼓勵、保障中國的開放,而不是割裂中國與全球網絡空間的聯系,其次應該是讓中國的戰略需求落地,為中國監控網絡空間信息流動等必要的行動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邊界和依據,最后形成一套可傳播、可討論、可對照的法律規范,強化中國在網絡空間與他國進行話語博弈的權力。
首要功能是要樹立網絡安全新觀念
“中國顯然不太可能另起爐灶,重新搞一個與現有全球網絡空間全面平行的網絡,也不可能徹底成為美國網絡游戲規則的追隨者。”沈逸說,在網絡安全領域,中國需要找到自己的精準定位,這就意味著在關系核心利益的問題上中國保持必要的自主控制權,意味著對各種行為有明確的、可以公開并能夠有效實施的程序安排,也意味著決策者能夠從法律中清醒地認識到,中國追求的網絡安全,是復雜開放環境下的網絡安全,而不是碎片化的,或者局域網化的網絡安全。
沈逸同時指出,以往傳統對信息安全的目標,具有比較典型的前網絡時代特征,使用的手段包括以事先審查為主要特征的主動封鎖和過濾,這在特殊時期確實可以作為特殊政策,但從長遠來,必須要作出調整和改革,因此要通過網絡安全立法確立一個新概念,即側重事后審查和外松內緊的規訓式管理。
沈逸主張,對政府的行為和能力,尤其是網絡空間信息流動監控以及基礎信息和數據科學使用的能力,可設定明確的邊界。邊界內的行動則可以參考西方公司透明度報告、政府信息公開法以及各種為國家安全實施監控的案例,通過不同類型的法律作出分門別類的規定,這將有助于集中資源,聚焦到真正需要解決的問題上去。此外,網絡安全立法所確立的網絡安全觀念,也應符合中國國家利益的國際網絡空間治理架構。
借鑒國外經驗確定長期穩妥路線圖
全球互聯網全部網頁中占81%的是英語,其他語種加起來不足20%;國際互聯網上訪問量最大的100個網站中,有94個在美國境內。顯然,提到網絡安全立法,就不得不說到美國。
美國的網絡空間安全立法一直走在世界的前沿。據統計,1984年到2009年,美國通過含有網絡安全相關條文的法律就有36部,近期美國國會關于網絡安全主要綜合性立法建議包括《2012年網絡安全法案》、《確保IT安全法案》、眾議院共和黨工作組提出的綜合性建議,促成了眾議院的五個專門性法案以及奧巴馬政府向國會遞交的綜合性網絡安全立法建議等,其中《2012年網絡安全法案》是美國第112屆國會關于網絡安全最重要的法案。
南京郵電大學信息產業發展戰略研究院院長、中國法商研究院院長王春暉介紹說,美國雖然沒有專門的網絡空間安全法,但通過其他的50多部聯邦法律,構建了既有橫向,又有縱向,還有縱橫交錯的一個體系,最終解決基于對國家安全和個人信息雙重保護的立法價值導向。
縱觀美國網絡空間安全立法,王春暉認為有以下五個方面很值得我國借鑒:實施網絡空間安全的國家戰略、國土安全部在保護聯邦信息系統方面的授權機制、重視培養高素質的網絡安全專業人員、重視網絡空間安全技術的研發,強調保護私有關鍵性基礎設施以及大力消除信息共享壁壘。
王春暉認為,我國的網絡空間安全立法需要立足中國國情,借鑒國際經驗,漸進式推進,尤其要重視我國網絡空間安全基本法的制定。在制定國家網絡空間安全中長期戰略規劃,注重頂層制度設計,建立健全國家網絡空間安全體系。“尤其是要從國家安全戰略的高度出發,必須建立我國的IPv6域名根服務器,目前至少要保證國內的站點由國內的域名服務器來解析。”王春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