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意見》圍繞進一步落實電力企業網絡安全主體責任,完善網絡安全監督管理體制機制,加強全方位網絡安全管理,強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加強行業網絡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電力企業數據安全保護,提高網絡安全態勢感知、預警及應急處置能力,支持網絡安全自主創新與安全可控;積極推動電力行業網絡安全產業健康發展,推進網絡安全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加強網絡安全人才隊伍建設,拓展網絡安全國際合作等12方面提出30條具體要求。
《意見》的出臺,將有力促進電力行業網絡安全責任體系和網絡安全監督管理體制機制的健全完善,進一步提升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水平,強化網絡安全防護體系,提高自主創新及安全可控能力,有力防范和遏制重大網絡安全事件,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